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获扶持
2011-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记者 李雁争 ○编辑 阮奇
4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正式发布。《意见》明确将积极制定引导、扩大工业副产石膏应用市场的鼓励政策。华新水泥、北新建材等上市公司将因此受益。
工业副产石膏是指工业生产中因化学反应生成的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副产品或废渣,也称化学石膏或工业废石膏。
2009年,我国工业副产石膏产生量约1.18亿吨,综合利用率仅为38%。工业副产石膏大量堆存,既占用土地、浪费资源,含有的酸性及其他有害物质容易对周边环境造成污。
目前,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主要有两个途径:一是用作水泥缓(调)凝剂,约占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量的70%;二是生产石膏建材制品,包括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石膏空心条板、干混砂浆、石膏砖等。
业内人士表示,制约工业副产石膏再利用的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统一标准。由于生产工艺不同,产生的副产石膏性状各异,对后续的综合利用造成很大困难。
对此,《意见》提出,将促进工业副产石膏产生企业与利用企业上下游之间的衔接,保障工业副产石膏利用企业的质量要求。
同时,为鼓励水泥和建材企业使用工业副产石膏,《意见》还提出,将完善工业副产石膏用于水泥缓凝剂生产水泥的税收优惠政策;积极制定引导、扩大工业副产石膏应用市场的鼓励政策。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品使用单位给予适当补贴,引导人们利用和消费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