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奇帆:房产税改革不会增加中低收入者税负
2011-03-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艾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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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两会报道组 ○编辑 艾家静
全国人大代表、重庆市市长黄奇帆4日表示,未来房产税改革推向全国时,不会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商品房、保障房征收房产税。
据黄奇帆介绍,从国际经验来看,虽然世界上其他国家对所有的物业都收物业税,但由于政府对中低收入阶层采取了补贴措施,中低收入者几乎不太受物业税的影响。
“我认为,未来房产税改革推向全国的时候,不会对广大中低收入阶层居住的商品房、保障房征收房产税。”黄奇帆说。
至于重庆市政府是否会调整房产税税率,黄奇帆表示,试点效果要过一段时间才能看出来,因此“税率是否会变化,谁都不能预测,但总体上要稳健推进房产税改革”。
在谈到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意义时,黄奇帆表示,对高价房征收房产税,所收税收可以用来补贴中低档房和保障房的资金来源,起到二次分配的作用;房产税出台后,持有环节成本增加,会使得本来想多买房的人少买房,或者不买房,逐步改变一些投资投机客的心理;在税务体系上来说,是财税体系的健全,填补了我国没有真正意义上财产保有税种的空白,一定程度上代表了我国税制改革的方向。
黄奇帆强调,房地产调控不完全是靠房产税,还与其他四个方面因素相关。一是跟社会住房配置体系是双轨制还是单轨制有关;二是跟国家土地供应方式有关,土地供应少、配置不合理会推高房价,反之将拉低房价;三是跟房屋供求有关,各地限购也是一种推动供求平衡的措施,增加供应也是如此;四是与货币政策有关,存款准备金率高、贷款紧、利息高、首付比例高,都会影响房地产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