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2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3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董事刘革新、赵力宾、潘慧和刘思川以通讯方式出席表决。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革新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7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报告》
3、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公告编号:2011-001)同时刊登在2011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上。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毕马威华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核定,公司2010年末总资产为87.90亿元,比2009年末33.33 亿元增加163.69%;2010年末公司负债为17.38亿元,比2009年17.54亿元下降0.9 %;2010年末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69.91亿元,比2009年15.68亿元增加345.81%。
2010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40.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4.04%;实现营业利润75,440.8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9.22%;利润总额77,509.6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8.5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6,122.92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4.55%。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100,281,347元,加上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661,229,249元,减去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6,086,989元,2010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15,423,607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为:以本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4,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12,000万元;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不送股。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 年度银行融资余额总额不超过20亿元,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在办理该银行授信额度内的借款手续时,可以用其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同意就上述事项,特提请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根据经营需要选择融资银行及单笔融资额度,单笔的审批权限不超过1亿元,就融资合同和其他有关法律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订。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经对融资方案进行选择和研究论证,公司拟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注册发行总金额不超过本公司最近一期的经合并审计后的净资产(含少数股东权益)40%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并拟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发行,主要用于补充本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项目建设投资以及调整债务结构等。
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处理与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该项授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宜:
(1)决定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金额、期限、发行批次数目、发行时间、发行方法,并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发行利率;
(2)选择及聘任合资格专业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及聘任承销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法律顾问;
(3)进行一切必要磋商、修订及签订所有相关协议及其它必要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批准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文件、发行文件、承销协议、所有为作出必要披露的公告及文件);
(4)办理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所有必要的批准及必要的注册及备案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就发行该工具向相关部门递交注册申请及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对发行该工具的建议作出必要修订;
(5)就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及处理或决定所有相关事宜。
(6)上述授权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三年内及授权期限内注册的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8、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刘革新、程志鹏、潘慧和刘思川回避了表决。
存在的关联关系介绍:交易对方四川科伦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是公司实际控制人刘革新先生通过四川科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5)详见2011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出具了KPMG-A(2011)OR No.0004《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发表了意见。
公司出具的专项报告、审计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以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10、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对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意见,《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刊登在2011年3月7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
11、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续聘2011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项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2、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过程中优化管理结构、提高管理效率及整合资源的需要,公司计划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将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所涉及的资产、业务、人员纳入合并范围,依托公司综合实力,有利于提高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销售规模,并进一步促进优势资源的合理配置,提高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和盈利能力。吸收合并完成后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的独立法人将被注销。
四川珍珠制药有限公司作为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按100%比例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预计本次吸收合并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实质性影响。
13、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修订内容见附件一“章程修订对照表”。《章程》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6、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7、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议事规则》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8、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保荐机构对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发表了保荐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06)详见2011年3月7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9、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程志鹏总经理提名,聘任熊鹰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仍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聘任冯伟为公司副总经理,并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管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简历详见附件二内容
20、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环境报告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网(www.kelun.com)、环境保护部网(www.zhb.gov.cn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1、以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定于2011年3月28日(星期一)召开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
年度股东大会,详细内容见公司2011年3月7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1-004)。
公司独立董事罗孝银先生、刘洪先生和张强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7日
附件一 章程修订对照表
条款 | 修订后 | 修订前 | |
1 | 第四十条之(十四) |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实施方式、超过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在募集资金净额10%以上的等事项 | 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
2 | 第四十条之(十六) |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 |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3 | 第四十条之(十七) | 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 |
4 | 第四十四条 | (十一)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采取网络投票等方式的其他事项。 公司应通过多种形式向中小投资者做好议案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并在股东大会召开前三个交易日内至少刊登一次股东大会提示性公告。 |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或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以网络方式参加股东大会时,由股东大会的网络方式提供机构验证出席股东的身份。 |
5 | 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第六十七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
6 | 第八十二条 |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持有或者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提出,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并批准;持有或者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以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 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 董事、监事的提名方式和程序:持有或者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监事会分别提出,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监事会分别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并批准;持有或者合并持有3%以上股份的股东也可以直接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 董事会、监事会可以提出董事、监事候选人。 |
7 | 第八十三条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不得对同一事项的不同提案同时投同意票。 | 除累积投票制外,股东大会将对所有提案进行逐项表决,对同一事项有不同提案的,将按提案提出的时间顺序进行表决。除因不可抗力等特殊原因导致股东大会中止或不能做出决议外,股东大会将不会对提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 |
8 | 第九十五条 | 以上期间,按拟选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等机构审议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聘议案的时间截止起算。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七)法律、行政法规或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违反本条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董事在任职期间出现本条情形的,公司解除其职务。 |
9 | 第九十九条 | 董事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任职期内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次数超过其间董事会总次数的二分之一的,董事应当向董事会作出书面说明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向董事会提出对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公司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的质疑或罢免提议。被质疑的独立董事应当及时解释质疑事项并予以披露。公司应当在收到相关质疑或罢免提议后及时召开专项会议进行讨论,并将讨论结果予以披露。董事会认为必要时将罢免提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董事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视为不能履行职责,董事会应当建议股东大会予以撤换。 |
10 | 第一百零六条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委员会,公司另行制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半数以上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应当为会计专业人士。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 |
11 | 第一百一十条 |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前述事项的审批权限、累计计算的原则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 董事会对于对外股权投资、收购出售资产、委托理财的权限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20%;董事会对于公司内部项目投资的权限为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0%;董事会对于资产抵押的权限为公司最近经审计总资产的30%;董事会对于关联交易的权限按照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决定除本章程第41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以外的对外担保。董事会应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在连续十二个月内发生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算的原则适用上述规定,已按照前款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 |
12 | 第一百一十一条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设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
13 | 第一百一十三条 |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
14 | 第一百一十二条 | (三)对于公司进行收购或出售资产、对外投资、资产抵押、委托理财等非日常业务经营的交易事项,按照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所规定的计算标准计算,任一标准均未达到5%的,董事长可以做出审批决定,但公司对外担保的事项,应当按照本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对于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关联交易,未达到本章程第一百一十条所规定的标准的,董事长有权做出审批决定。 (四)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二)督促、检查董事会决议的执行; (三)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
15 | 第一百二十条 |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董事会审议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重大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之外),应当以现场方式召开全体会议,董事不得委托他人出席或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 | 董事会决议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表决。 董事会临时会议在保障董事充分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可以用传真等通讯方式进行并做出决议,并由参会董事签字。 |
16 | 第一百二十二条 |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17 | 第一百二十四条 |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设副总经理3-7名,财务总监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18 | 第一百四十七条 |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和记录人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监事会应当将所议事项的决定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
附件二 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熊鹰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大专学历。先后于成都化工机械厂、四川奇力制药有限公司和成都青山制药有限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2000年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任财务部经理助理,2003年起任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2006年起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熊鹰先生未持有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熊鹰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熊鹰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冯伟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公司财务总监,本科学历。先后任成都日用化学品总厂、成都丽多日用化学品总公司和成都蓝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财务经理。2001年加入公司前身四川科伦大药厂任财务部经理助理,2006年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冯伟先生未持有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
冯伟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冯伟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3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2月23 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2011年3月4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于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其中监事薛维刚以电话通讯的形式出席并表决。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卫华先生主持,与会监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1、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7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报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真审查了公司董事会准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审计的2010年度财务报告等有关材料。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可靠,公司财务结构合理,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所涉及事项是客观公正的,真实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以3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有效地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7日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1-004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4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9:00时
2、会议地点:成都市一环路西一段119号成都千禧酒店九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召开
5、会议期限:半天
6、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3日
6、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3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中央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可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本人如果不能出席本次会议,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委托书见附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题 |
1 | 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 | 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 | 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
4 | 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 | 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 |
6 | 关于公司及所属子(分)公司向银行融资的议案 |
7 | 关于公司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
8 | 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9 | 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
10 |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
12 |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13 |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4 |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独立董事罗孝银先生、张强先生和刘洪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作2010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于2011年3月7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上第1、3、4、5、6、7、8、9、10、11、12、13、14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上第2、3项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1年3月7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下转2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