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约束性指标传递中国实现绿色发展决心
2011-03-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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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提请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的“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出现了一些新提法、新亮点,其中提出的一些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更是引发市场强烈关注。
国家发改委主任张平6日表示,中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于每一年的计划安排,或者是对五年规划的安排,发展目标划分为两类:一类是预期性的;一类是约束性的。他说,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预期性的是一种指导、是一种导向、是一种预期。约束性指标带有一定的强制性,是必须完成的指标。
具体来看,“十二五”规划纲要设置了24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比“十一五”规划多了2个;其中12个为约束性指标,比“十一五”规划多了4个,分别为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17%、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3.1个百分点、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增长3.3个百分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3600万套。有关专家认为,约束性指标的增加,集中在改善民生和节能减排方面,体现了国家对改善民生和实现绿色发展的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