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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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书所引用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无特殊说明,指合并报表口径的财务数据和根据该类财务数据计算的财务指标。
本报告书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因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概况
本次交易主要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部分组成。三项交易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三项交易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其他两项交易均不生效,广电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自始不生效。
1、广电信息股份转让交易
东方传媒以现金收购仪电集团持有的广电信息36.6%股份,即259,452,717股广电信息A股股票,每股收购价格为广电信息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定价基准日,即2011年1月11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即7.67元/股,总交易价格合计1,990,002,339.39元。
在上述股份转让给东方传媒后,仪电集团仍持有广电信息40,000,000股股份。仪电集团承诺,在持有广电信息股份期间,由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提名(或受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影响)的广电信息董事以及仪电集团参与广电信息股东大会投票的相关代表,在履行投票权或者表决权时,发表与东方传媒相同的意见。
2、资产出售交易
广电信息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以评估值为依据出售全部主业相关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以评估值为基础出售广电信息或者下属公司部分非主业相关资产,与前述资产相关的权利义务及人员等由资产出售后的接收方承接和安排。全部出售资产将以现金为支付对价。交割日,广电信息应已全部偿还除本部经审计确认的应付股利、应交税金(仅指增值税进项税)外的所有账面负债,由仪电集团承诺承担所有的或有负债(如与资产出售相关的其指定的关联方未能承担或履行),并只留存货币资金(包括资产出售的对价现金)及约定资产。若广电信息于交割日仍有除约定负债外的未偿付的负债,则该等负债由仪电集团承接,同时相应调整仪电集团收购资产应支付的现金数额,确保广电信息于交割日后不再承担相应负债产生的经济损失。
广电信息拟向仪电集团和关联方出售的与主业相关的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包括其本部拥有的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其中,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存货(包括但不限于产成品、原材料等)、其他与主业相关的经营性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与主业相关经营性非流动资产。
广电信息拟向仪电集团的非关联第三方出售的广电信息或者下属公司非主业相关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广电信息及/或下属公司的非主业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广电信息非主业长期股权投资等。
上述资产的详细情况请见本重组报告书“第六章 置出资产的状况”。
由仪电集团之关联方受让的资产,若仪电集团之关联方未依照交易协议的约定支付标的资产的对价,则仪电集团承诺由其先行承担。
向仪电集团的非关联第三方出售的资产,将采用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或者拍卖方式转让。广电信息以进场公开挂牌交易方式向不特定的非关联第三方出售部分非主业资产过程中,除按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挂牌转让规范执行外,将不设置对受让条件的任何制约性要求。
拟向不特定非关联第三方挂牌出售的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广电锦和创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9.375%股权,东方传媒承诺作为意向受让方参与进场摘牌,如果出现未有其他受让方有意向受让任一该等资产或受让方未能在交割日前付款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任一该等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况,则东方传媒应负责以评估值为限受让该两项股权。截至2010年11月30日,广电信息对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尚余64,583,710.81元应收款,广电信息将于交割日将该等应收款一并转让予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接收方。
除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100%股权和上海广电锦和创意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9.375%股权之外的其他通过进场公开挂牌交易或拍卖方式向不特定的非关联第三方出售的置出资产,如果出现未有仪电集团的非关联第三方有意向受让任一该等资产或受让方未能在交割日前付款或由于任何原因导致任一该等交易无法完成的情况,则仪电集团应负责以评估值为限受让该项资产。
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受让的置出资产,自交易交割日起2年内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以外的非关联第三方转让的,该等资产转让价格超出评估价值(其作为广电信息置出资产时的评估价值)而获得的收益将归属于广电信息所有。东方传媒受让的置出资产,自交易交割日起2年内向东方传媒及其关联方以外的非关联第三方转让的,该等资产转让价格超出东方传媒受让价格而获得的收益将归属于广电信息所有。
本次重组的置出资产将不包括广电信息所拥有的位于上海市徐汇区虹梅街道250街坊4丘/宜山路757号的沪房地徐字(2006)第026154号的房地产,本次重组完成后该房地产将保留在广电信息,作为本次重组后上市公司的经营用房。
广电信息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出售资产交割后,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将承接与其受让之标的资产相应的资产及相应的权利、义务,若由于第三方因该等资产发生于交割日前之事由向广电信息主张债权、担保权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相关系列《资产转让协议》签订之时已经获悉及尚未获悉的由发生于交割日前之事由产生的或有事项和或有负债)造成广电信息损失的,仪电集团承诺由其承担该等损失;与约定资产相应的权利、义务由广电信息承担,但若因可归责于仪电集团的事由导致第三方就该等资产向广电信息主张债权、担保权等权益给广电信息造成损失的,仪电集团承诺由其承担该等损失。
根据本公司与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签署的相关系列《资产转让协议》:(1)如置出资产的资产接收方为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则该部分置出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归属于该资产接收方;(2)拟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以评估值为基础以挂牌方式出售的资产,如该资产为广电信息的长期股权投资,则该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相关资产交付日期间的损益归属于资产接收方。
在本次交割完成后,经东方传媒、仪电集团认可,由广电信息聘请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广电信息交割日的资产负债进行审计(“交割审计”)。经交割审计,广电信息合并财务报表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所发生的本部、分公司及广电信息按其权益比例应享有的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公司等交易对象形成的期间利润或亏损合计(扣除广电信息向仪电集团非关联第三方出售资产以及处置置出资产收益后)为“交易对象期间损益”。上述交易对象期间损益,由仪电集团享有或承担。
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所对应公司现有员工将跟随标的股权同时进入资产接收方,其于交易交割日与现有雇主的劳动关系和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状况并不因本次重组发生改变(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所作的相应调整除外)。
非股权资产若原有与之相匹配的员工的,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随同该等资产进入资产接收方,其于交易交割日与广电信息的劳动关系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将由资产接收方承继。若有员工无资产与之相匹配的,该等员工由仪电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确定人员接收方及岗位。广电信息与该等员工之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自交割日起由人员接收方享有和承担。仪电集团承诺依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置事宜,如因人员安置问题产生纠纷造成广电信息损失的,仪电集团承诺由其承担该等损失。
3、现金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
广电信息以现金1,223,000,000元与向东方传媒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东方传媒持有的百视通技术51.7763%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信投股份21.33%股份。同时,广电信息向除东方传媒外的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等九家百视通技术其他股东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百视通技术48.2237%股权。
东方传媒、TCL创动、深圳博汇源、成都元泓、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拥有的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广电信息的股份,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上海通维在本次发行中其认购的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在锁定期限届满后,其转让和交易依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上交所的规则办理。
根据本公司与东方传媒、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签署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拟购买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利润归属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拟购买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产生的亏损由东方传媒、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依据其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所持有的相应目标资产的比例对广电信息予以补足。
(二)要约收购豁免
本次交易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将变更为东方传媒。由于本次交易完成后,东方传媒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将增加到30%以上,触发了对本公司的要约收购义务。本公司将提请股东大会审议豁免东方传媒要约收购义务。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东方传媒将在本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股份申请的同时,提出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
(三)本次交易涉及的职工安置
置出资产中的长期股权投资资产所对应公司现有员工将跟随标的股权同时进入资产接收方,其于交易交割日与现有雇主的劳动关系和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状况并不因本次重组发生改变(根据相关适用法律法规所作的相应调整除外)。非股权资产若原有与之相匹配的员工的,根据“人随资产走”的原则,随同该等资产进入资产接收方,其于交易交割日与广电信息的劳动关系和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将由资产接收方承继。若有员工无资产与之相匹配的,该等员工由仪电集团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安排确定人员接收方及岗位。广电信息与该等员工之前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自交割日起由人员接收方享有和承担。仪电集团承诺依据法律法规妥善处理与置出资产相关的人员安置事宜,如因人员安置问题产生纠纷造成广电信息损失的,仪电集团承诺由其承担该等损失。
除非交易各方另有约定,拟购买资产所对应公司现有员工将跟随拟购买资产同时进入广电信息,其于交割日与现有雇主的劳动关系和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状况并不因本次重组发生改变(根据相关适用法律进行的相应调整除外)。
(四)期间损益的归属
置出资产和拟购买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收益或亏损的安排请见本节“(一)交易概况”。
(五)关于本次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安排
本次交易交割日前的公司滚存利润,经公司审议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股东大会批准后,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公司的全体股东共享。
(六)业绩补偿承诺的保障措施
拟购买资产中,百视通技术合计100%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和广电制作100%股权采取收益现值法评估定价。为保证广电信息及其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保证拟购买资产可为上市公司提供充分的业绩贡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广电信息与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出售方,就前述拟购买资产实际净利润不足净利润预测数之补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广电信息与东方传媒、上海诚贝、上海联和、成都元泓、TCL创动、深圳博汇源(“各补偿义务方”)于2011年3月7日签署了《关于拟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后的第三个会计年度末,若百视通技术100%股权当期或当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该期或该年净利润预测数,则各补偿义务方应就注册会计师核定的百视通技术100%股权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对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各补偿义务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依照净利润差异额与各自补偿比例的乘积计算。各补偿义务方的补偿比例为东方传媒为82.7035%;上海诚贝为7.2872%;上海联和为4.2768%;成都元泓为3.4637%;TCL创动为1.5428%;深圳博汇源为0.726%。
(2)广电信息与东方传媒于2011年3月7日签署了《关于拟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约定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起至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后的第三个会计年度末,若文广科技100%股权和广电制作100%股权当期或当年实际净利润数低于该期或该年净利润预测数,则东方传媒应就注册会计师核定的文广科技100%股权和广电制作100%股权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之间差额对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进行补偿。
二、本次交易的背景
1、新媒体产业在整个媒体行业中的地位、规模和社会影响与日俱增
随着技术的不断成熟及基础网络建设的迅速完善,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为代表的新媒体产业发展迅速,已成为整个媒体行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传统媒体平台向创新运营平台的转变,新媒体产业不仅是传统媒体的延伸,并正逐步向更为核心、普及面更广的文化内容扩展。新媒体业务通过市场化运作并与传统媒体对接的方式,进一步推进了文化传媒行业的产业化发展。
近年来,众多传统媒体企业纷纷开始涉足新媒体领域,以便在竞争日趋激烈的行业内抢占先机。上海广播电视台从2003年起开拓新媒体业务,先后开办了东方宽频互联网视频、东方龙手机电视、百视通IPTV等新媒体业务,在各年龄层次和特色人群中形成了个性化的服务定位和一定的影响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在目前国内新媒体的产业格局中,以民营互联网企业为代表的众多公司纷纷涉足新媒体领域,市场化程度较高,但是在新媒体和传统媒体对接的业务功能上未能充分体现,即更多集中在互联网相关的产业领域,与传统媒体所覆盖的领域关联度较低,其未能将内容制作和媒体经营实现有效结合,商业模式存在一定局限性。在此背景下,新媒体行业的进一步发展,需要从传统媒体延伸拓展而来、以新媒体为载体、覆盖广大受众、具备竞争和生存能力的市场化经营主体。这些市场化经营主体将带动新媒体产业在符合当前行业监管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前提下进入快速增长阶段,以满足传输科技大发展背景下大众文化节目内容消费需求的迅速增长,并分享新媒体用户增长和技术进步的可观收益。
2、传统媒体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对进一步发展新媒体业务创造了体制条件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东方传媒集团是经中宣部、国家广电总局批准的我国广播电视行业首家获准完成“制播分离”的广播电视媒体企业,致力于探索中国媒体行业产业化、市场化的运营改革道路。
制播分离改革完成后,东方传媒集团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挖掘内生性增长潜力,进一步加强了对一系列富有特色和市场化竞争力的专业子公司的培育,这些都为新媒体业务的快速发展创造了体制条件。
3、国家对新媒体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
2010年1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加快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并审议通过了推进“三网融合”的总体方案。2010年6月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三网融合试点方案》。随着上述“三网融合”相关政策的推出,新媒体产业将步入快速发展时期。
国家广电总局和工信部均非常重视新媒体产业的发展,明确要充分利用“三网融合”这一有利时机,大力发展新兴产业,推动IPTV、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三网融合”相关业务的应用,促进文化产业、信息内容产业、信息服务业和其他现代服务业快速发展。
4、新媒体产业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商业模式日趋成熟
随着用户的成熟和文化娱乐消费模式的现代化,新媒体产业体现出潜在消费群体庞大,传播方式便捷,收费方式多元化等特点,特别是中国4亿多电视用户、7亿多手机用户、3亿多互联网用户以及不断增长的需求,留给了新媒体产业广阔的发展空间。近年来,新媒体产业一直保持快速增长,出现了一些商业模式清晰,拥有独特竞争优势,盈利能力强并与传统媒体紧密联系的新媒体市场运营主体,很好的推动和带动了产业的发展。
三、本次交易的目的
1、形成符合国家“三网融合”政策要求的市场主体、运营体系和商业模式,推动新媒体产业发展
通过本次交易,将形成符合国家“三网融合”政策要求的新媒体市场主体,确立其运营体系和商业模式,带动新媒体业务和产业的整体快速发展,进一步提升新媒体产业的市场化规模和商业价值。
2、构筑适应新媒体行业发展的产业和资本平台
通过本次交易,东方传媒集团的新媒体业务将实现产权多元化,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投融资能力进一步增强。同时,本次交易也将有效整合东方传媒集团在新媒体方面的产业资源,形成新媒体产业发展中的优势和合力,构筑适应新媒体发展的产业和资本整合平台。
3、实现文化产业和传媒改革的跨越式发展
在国家“三网融合”的战略背景下,通过实施新媒体业务上市,东方传媒集团将充分发挥新媒体产业基地的示范、聚集和带动作用,引领行业的发展方向,为全国文化体制改革形成良好的示范效应,实现文化产业和传媒改革的又一次跨越式发展。
4、推动仪电集团产业板块整合及产业战略的实施
通过本次交易,广电信息向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出售全部主业经营性资产和部分非主业资产。有利于仪电集团在上海市国有资产重组整合战略、推动国有资产证券化及有效利用上市公司平台的原则下,根据内部产业发展战略和架构调整的需要,改善内部治理结构,提升管理效率,提高下属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资产质量。
5、提高上市公司竞争实力和盈利能力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将得到提升,有利于上市公司充分开拓自身的业务渠道和客户基础,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整体竞争能力,符合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四、本次交易的原则
1、提升上市公司综合竞争力和盈利能力,保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2、完善公司治理,避免同业竞争;
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4、诚实信用、协商一致原则;
5、有利于东方传媒集团新媒体业务的长远发展和资源的有效配置。
五、交易决策过程
1、2010年9月1日,本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仪电集团通知,称近期将讨论重要事项,相关重要事项具有不确定性,需向相关方进行咨询论证。本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停牌,并于2010年9月2日起停牌。
2、2010年11月与12月间,东方传媒、恒盛嘉业、智慧创奇、成都元泓、上海通维、TCL创动、深圳博汇源、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各自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有权机构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3、2011年1月7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同意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可行性报告的函》,原则同意本次交易的可行性报告。
4、截至2011年1月10日,仪电集团、仪电集团关联方各自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等有权机构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方案。
5、2011年1月1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方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6、2011年1月11日,本公司公告本次重组相关的董事会决议及《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并经向上交所申请,于当日复牌。
7、2011年3月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正式方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先审核了本次交易相关文件,对本次交易事项进行书面认可,同意提交本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董事意见。
六、本次交易标的及定价情况
1、股份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即7.67元/股。上述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方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本公司A股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发行价格应相应调整。
2、置出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财瑞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置出资产账面价值合计246,673万元,评估价值合计309,883万元,评估增值率25.62%,该评估结果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置出资产评估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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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广电信息对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尚余64,583,710.81元应收款,广电信息将于交割日将该等应收款一并转让予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接收方。因此,置出资产合计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还包括64,583,710.81元应收款。
2、位于上海市余姚路575号的房地产以挂牌、拍卖等公开方式出售所得为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所有。若该处房地产出售所得价值高于基准日评估价值,则上海广电股份浦东有限公司股权挂牌基准价格将调整为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该处房产出售的增值额之和。位于上海市长乐路661号的房地产以挂牌、拍卖等公开方式出售所得为上海电视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所有。若该处房地产出售所得价值高于基准日评估价值,则上海电视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股权挂牌基准价格将调整为基准日评估价值与该处房产出售的增值额之和。因此,上述两处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同时包含在“向第三方出售长期股权”和“向第三方出售房地产”中,上述两处房地产的账面价值和评估价值在总计数中只包含一次
上述置出资产具体评估情况参见“第六章 置出资产的状况”。
3、拟购买资产定价情况
根据东洲出具的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以2010年11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账面价值121,326万元,评估价值432,836万元,评估增值率256.76%,该评估结果尚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核准或备案。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评估结果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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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数值为百视通技术100%股权、文广科技100%股权、广电制作100%股权以及信投股份21.33%股份的评估结果
2、本公司在《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中披露本次重组拟购买资产信投股份21.33%股份的账面值为6.18亿元,为信投股份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21.33%对应的预估账面值。本重组报告书中披露信投股份21.33%股份对应的账面值为2.8847亿元,为信投股份母公司报表口径股东权益21.33%对应的经审计账面值,相应评估值7.992亿元,评估增值率为177.05%。两者引用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未对本次交易标的和定价构成影响
上述拟购买资产具体评估情况参见“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的状况”。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主要由股份转让、资产出售、现金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三部分组成。三项交易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整体,三项交易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则其他两项交易均不生效,广电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自始不生效。本次资产出售的交易对方包括本公司控股股东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因此本次重大资产出售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同时,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6条”,东方传媒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人。因此本次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构成关联交易。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交易已经履行及尚需履行的批准程序
本次交易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广电信息股东大会作出批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的决议;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和同意;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涉之各项交易获得所有必要的广播电影电视行业主管部门的批准和同意;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豁免东方传媒要约收购义务的核准。
九、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拟购买资产经评估后资产净额为432,836万元,置出资产经评估后资产净额为309,883万元,广电信息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为127,898万元。拟购买资产和置出资产经评估后资产净额均超过广电信息2009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50%,且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达到了《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广电信息200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为324,454万元。拟购买资产总额、置出资产资产总额均超过广电信息200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70%;本次重组属于“上市公司出售全部经营性资产,同时购买其它资产”的情形;本次重组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十、本次交易的董事会表决情况
2011年1月10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系列《资产转让协议》以及《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
2011年3月7日,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重组有关财务报告、盈利预测报告,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相关资产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相关系列《关于拟置入资产实际净利润与净利润预测数差额的补偿协议》以及《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十一、其他
东方传媒、TCL创动、深圳博汇源、成都元泓、上海诚贝以及上海联和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拥有的以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获得的广电信息的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同方股份、恒盛嘉业、智慧创奇、上海通维在本次发行中认购的股份,在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或转让。
第三章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VA INFORMATION INDUSTRY CO.,LTD.
中文名称缩写:广电信息
英文名称缩写:SVA-I
法定代表人:王强
成立(工商注册)日期:1992年8月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注册资本:人民币708,865,000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田林路140 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宜山路757 号
邮政编码:200233
电话号码:021-64189198
传真号码:021-64189828
互联网网址:http: //www.svainfo.com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时间:1993年3月
股票代码:600637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10000000005055
税务登记号码:310104132211483
二、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一)公司设立
广电信息系经上海市经济委员会沪经企(1992)第382号《上海市经委关于同意上海广播电视(集团)公司进行股份制试点的通知》批准,以公募方式设立的股份公司。
(二)首次公开发行及上市
1992年7月16日广电信息经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92)沪人金股字第64号文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共计45,922.43万股。其中:国家股39,384.43万股,占85.76%,法人股4,000万股,占8.71%,社会流通股2,538 万股,占5.53%,本公司股票于1993年3月16日在上交所上市。
(三)股权分置改革
2006年2月13日,上海市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沪国资委产[2006]120号),同意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为901,793,733股。上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业经广电信息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
(四)其它重大股权变动情况
(1)1993年7月24日,本公司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配股方案,并于7月30日获上海市证管办(1993)059号文批准。同意向全体股东以10:8的比例进行配股,配股价为2.45元/股。配股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50,849.942万股,其中:国家股39,384.43万股,占77.45%,法人股6,897.112万股,占13.56%,社会流通股4,568.4万股,占8.99%。
(2)1995年4月28日,本公司第五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以10:1的比例进行送股。送股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55,934.9362万股,其中:国家股43,322.873万股,占77.45%,法人股7,586.8232万股,占13.56%,社会流通股5,025.24万股,占8.99%。
(3)1998年4月29日,本公司第九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199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向全体股东以10:1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为61,528.4077万股,其中:国家股47,655.1603万股,占77.45%,法人股8,345.5055万股,占13.56%,社会流通股5,527.7419万股,占8.99%。
(4)2001年1月4日,本公司向社会公募增发了13,000万股A股,发行价为17.49元/股。本公司股本总数从61,528.4077万股增至74,528.4077万股。其中:国家股47,655.1603万股,占63.94%,法人股8,345.5055万股,占11.2%,社会流通股18,527.7419万股,占24.86%。
(5)2002年5月28日,本公司2001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以10:1的比例进行送股。送股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从74,528.4077万股增至81,981.2485万股。其中:国家股52,420.6763万股,占63.94%,法人股9,180.0561万股,占11.2%,社会流通股20,380.5161万股,占24.86%。
(6)2005年4月28日,本公司2004年度股东年会审议通过了200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向全体股东以10:1的比例进行送股。送股后本公司的总股本从81,981.2485万股增至90,179.3733万股。其中:国家股57,662.7439万股,占63.94%,法人股10,098.0617万股,占11.2%,社会流通股22,418.5677万股,占24.86%。
(7)2006年2月16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股抵债有关问题的批复》,同意广电集团以其所持本公司25,737.1412万股股份作价抵偿所欠广电信息债务。以股抵债后,本公司注销25,737.1412万股国家股。总股本为64,442.2321万股。
(8)2007年5月29日,本公司召开2006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以2006年12月31日总股本644,422,321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股,转增完成后,本公司总股本变更为70,886.4553万股。
(五)2009年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
2009年7月28日,国务院国资委出具《关于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转让所持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9]588号),同意广电集团将所持有的本公司29,939.473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24%)转让给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2009年11月17日,中国证监会出具《关于核准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公告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证监许可[2009]1193号),对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上报的收购报告书无异议,并核准豁免其因协议转让而持有本公司29,939.4738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24%)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三年变动情况
(一)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2月
法人代表:蒋耀
注册资本:人民币2,318,220,000元
主营业务: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二)最近三年的控股权变动及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本公司原控股股东为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299,394,738 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24%。2009年本公司控股股东由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仪电集团持有本公司299,452,71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42.24%,是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最近三年无变化。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具体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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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本公司主营业务为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凭许可证生产),电子电器产品,家用视听设备,雷达、通信设备,计算机终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及部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子医疗仪器设备及配套件,照明电子产品,光电子器件,税控收款机、税控器,自有房屋租赁,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经营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本公司以电子制造和网络信息服务为两大核心业务,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开拓具有市场规模和发展潜力的新的主营业务,搭建新的业务发展平台;以市场化方式构建经营模式和激励机制;加大产业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等方面的投入;提升企业的综合管理能力,促进业务规模的快速提升,获取市场竞争的相对优势。
五、公司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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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财务数据均摘自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第四章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置出资产受让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耀
注册资本:人民币2,318,220,000元
注册地:上海市肇嘉浜路746号
主要办公地: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企业性质:国有企业(法人)
税务登记号码:310104132228728
经营范围:上海市国资委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
(二)历史沿革
仪电集团是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批准,接受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的控股集团公司。
仪电集团前身是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成立于1960年1月,统一管理全市仪表电讯工业。
仪电集团是上海最早实施国资国企改革的行业之一。1993年12月,经上海市国资委批准,上海仪电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成立。与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并存,分别承担资产经营管理和政府行政管理职能。
1995年5月,上海仪电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总公司更名为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同时撤销上海市仪表电讯工业局建制,在全国率先进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完成了企业组织结构调整、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和工厂布局结构调整。
仪电集团注册资本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仪电集团目前有三大主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商务不动产业及金融服务业。
1、电子信息制造业
(1)六大聚焦产业
照明电子:制造高强度气体放电灯、节能灯和LED等新型节能光源;电子镇流器、CD系列电子触发器等配套电器;道路、隧道等照明灯具;电光源零部件;提供设计安装工厂、道路、体育场馆、景观等照明工程。
汽车电子:制造汽车继电器、开关、控制器和执行器、汽车线束以及电子电器等各类产品,为用户提供汽车电器综合参数测试、环境与电磁兼容试验等全部功能试验的系统服务。
消费电子:主要从事新型三网合一终端产品、平板显示器件与新型网络电视产品的研发、销售。
电子标签:制造各种卡基、磁卡、接触式IC卡、非接触IC卡、RFID产品的卡用模块及成卡、电子标签,为客户提供封装、印刷、测试和个性化的全程服务。
电子代工(EMS):EMS由表面贴装和线路板两大板块组成。主要从事通信产品、DVB系列及微电脑控制组件的表面贴装,提供采购、SMT、THT、测试等全程服务,以及制造单面及多层电路板。
科学仪器:制造分析仪器、天平仪器、电化学仪器、物理光学仪器、电工测量仪器,为用户提供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服务。
(2)三大先导产业
智能电网:提供基础产品、系统集成和应用解决方案。
网络通信:提供中立的IDC服务、增值服务、VSAT卫星网络运营与远程应用服务等网络通信服务。
军工产品:以军工产品为基础,大力拓展民用产品。
2、商务不动产业
(1)漕河泾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位于上海市徐汇区漕河泾区域,土地总面积37万平方米。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仪电集团将在该区域集中开发建设集商办、休闲、创意为一体的现代服务业聚焦区,总建筑面积近70万平方米。
(2)金桥“金领之都”商务办公区:坐落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开发区,园区以“高新产业、绿色环保”为主题,以中心湖和会所建筑为核心,将中央绿地打造成园区共同呼吸的“绿肺”,建成后总面积为30万平方米。
(3)上海国际节能环保园:位于上海市宝山区长江西路101号,占地面积33万平方米。仪电集团与中国节能投资公司等大型企业合作,建设国际化的现代生产性服务业园区,总建筑面积为50万平方米。
(4)仪电浦江大厦:位于上海市中山东二路的南外滩204地块,大厦建筑面积约1.6万平方米,为高标准、高品位办公楼。该楼与地块内其他建筑形成一个集精品酒店、高品位商场、涉外商务楼为一体的现代楼群。
(5)君欣时代广场:位于上海市控江路1677号,建筑面积约5.2万平方米。其中,商业建筑面积3.02万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18万平方米。
3、金融服务业
仪电集团目前金融类业务的长期股权投资主要有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等。
证券业务:证券经纪业务、证券与保荐业务、证券自营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投资咨询及财务顾问业务。
基金业务:基金募集、基金投资、基金分红、基金回购等基金业务的经营和管理。
期货业务:期货经纪、期货投资、期货管理。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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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为仪电集团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五)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仪电集团为上海市国资委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
■
(六)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截止2010年6月30日,仪电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18家,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除上述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外,仪电集团还根据有关国资安排实际控制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七)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以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前,仪电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规定,仪电集团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仪电集团及其关联方向本公司推荐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如下:
■
(八)其他情况
根据仪电集团出具的说明:仪电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仪电集团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上海广电信息有限公司(Info-Sys)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广电信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松涛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元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800号4号楼4楼
主要办公地:上海市田林路168号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税务登记号码:310112563117288
经营范围: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软件,信息通讯网络和安防监控系统集成,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上述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历史沿革
Info-Sys成立于2010年10月25日,由仪电集团出资设立。Info-Sys注册资本自成立以来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Info-Sys的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软件,信息通讯网络和安防监控系统集成,网络通讯产品、设备及相关的工程设计、安装、调试和维护,上述领域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技术咨询,从事各类货物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四)主要财务数据
由于Info-Sys于2010年10月25日成立,尚未实际经营业务,因此无相关财务数据。
(五)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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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Info-Sys于2010年10月成立,尚无子公司。
(七)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规定,Info-Sys与本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八)其他情况
根据Info-Sys出具的说明:Info-Sys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Info-Sys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强
注册资本:人民币1,172,943,082元
注册地: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200号1号楼2楼
主要办公地:上海市长寿路97号世纪商务大厦26楼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公司)
税务登记号码:沪税直二A0111字02053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件、基础材料和生产线设备(国家限制、禁止类及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经营性租赁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历史沿革
广电电子原名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1987年1月10日经上海市静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注册资本人民币14,244 万元。1987 年1 月12 日,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金融行政管理处以(87)沪人金股字第25 号文批准广电电子发行股票,总额为2 亿元(每股面值100元),其中除原组成公司的各厂资产折合的国家股份金额为14,244 万元外,并批准依据项目用款进度,分期发行单位股(即法人股)和个人股(即自然人股)共5,756万元,分批向社会发行。1987 年1 月广电电子第一批发行自然人股1,450 万元;1988年4 月第二批发行股票2,096 万元,其中向法人发行199 万元,向自然人发行1,250万元,同时上海电真空器件研究所和上海电子管三厂重估清查资产加入折合国家股647 万元增加国家股份金额;1989 年第三批发行自然人股2,210 万元。发行结束后广电电子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20,000 万元。
1990 年12 月19 日广电电子A 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股票名称“真空电子”,股票代码“600602”。
另经上海市人民政府沪府办(1991)109号文、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综字(1991)第670号文和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沪银金管(91)5156号文批准,广电电子向境外投资者发行人民币特种股票(B股),并于1992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名称“真空B 股”,股票代码“900901”。
广电电子于2001年6月,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简批字(2001)第867 号)文批准更名为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05 年11 月9 日广电电子召开六届五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股权分置改革议案,2005 年11 月12 日披露了《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广电电子唯一非流通股股东广电集团为获得流通权向A 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A 股流通股股东每持10 股A 股获付1.5股,支付股份总数52,495,803 股。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广电集团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将履行相关法定承诺。
2005 年11 月21 日广电电子披露了《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沟通协商情况暨调整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公告》,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部分内容进行了调整,广电集团为获得流通权向A 股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A 股流通股股东每持10 股A 股获付1.9 股,支付股份总数66,494,684 股。此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广电集团对于获得流通权的股份的上市交易或转让将履行相关法定承诺。除法定承诺外,广电集团还做出了特别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2009 年1 月7 日广电电子披露了《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流通日为2009 年1 月13 日。广电集团已履行股改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在三十六个月内未上市交易。截至2009 年4 月3 日,广电集团未出售任何广电电子的股权。
2009年6月5日,广电集团与仪电集团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广电集团将其持有的广电电子352,742,238 股A股股份转让给仪电集团,广电电子控股股东变为仪电集团。
广电电子注册资本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广电电子主要定位于消费电子、特种装备和电子制造业务的研发和生产,主要包括: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三网融合的消费类电子产品、上海百嘉电子有限公司生产销售各类膜片开关和膜片开关组合件等电子元器件、上海昌海德通端接件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电子线束及端接件产品、上海廿一世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经营电子仪器仪表和通讯设备及上海海昌国际有限公司经营的进出口贸易业务。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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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为广电电子2007年、2008年、2009年经审计合并报表数据
(五)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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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截止2010年6月30日,广电电子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七)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规定,广电电子与上市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八)其他情况
根据广电电子出具的说明:广电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广电电子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四)上海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广电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关坚韧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0,000元
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金都路3800号
主要办公地:上海市徐汇区斜土路1638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税务登记号码:310112784263457
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实业投资,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商务咨询(除经纪),电子产品、电器产品及设备生产(限分支机构经营)、销售,计算机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历史沿革
广电资产成立于2005年12月26日,注册资本2亿元,广电集团出资人民币19,800万元,占99%,上海广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00万元,占1%。
2005年12月31日,经上海市国资委以沪国资委产(2005)983号文批准,上海广电集团销售有限公司向广电集团转让其所持有的广电资产1%的股权,广电资产变更为广电集团统一经营的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2010年4月8日,经上海市国资委以(沪国资委产权〔2010〕108号文件批准,广电集团向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广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转让其所持100%的股权,广电资产成为上海广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2005年上海市国资委发出的沪国资委重[2005]145号文件,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仪电集团。因此,广电资产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仪电集团。
广电资产注册资本最近三年未发生变化。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根据仪电集团发展战略,广电资产主要负责调整集团内部资产经营管理以及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目前,广电资产主要业务分为三类:资产和投资经营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房地产物业经营管理。
1、资产和投资经营管理
主要包括:推进和协调长期投资的管理;存量资产的清理和处置(闲置设备、证券资产等);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的经营管理;企业关、停、并、转方案制作及组织实施;代理仪电集团股权经纪中介业务;生产贸易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等。
2、人力资源管理
主要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劳动服务管理、职业介绍培训管理、离岗人员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和信访及稳定工作管理等。
3、房地产物业经营管理
主要开展闲置厂房、土地资源管理;房地产企业管理和园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等。
(四)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
注:上述为广电资产经审计的合并报表数据
(五)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广电资产为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广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出资的国有独资企业。根据2005年上海市国资委发出的沪国资委重[2005]145号文件,上海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仪电集团。
■
(六)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截止2010年6月30日,广电资产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有14家,简要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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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3条”规定,广电资产与上市公司形成关联关系。
(八)其他情况
根据广电资产出具的说明:广电资产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广电资产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拟购买资产出售方基本情况
一)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东方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黎瑞刚
注册资本:人民币3,200,000,000元
注册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
主要办公地: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税务登记号码:310046697297018
经营范围: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内劳务派遣,文化用品(企业经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件经营)
(二)历史沿革
东方传媒系由原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改制后设立。国家广电总局于2009年8月19日下发(广局[2009]297号)《广电总局关于<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按照制播分离的原则,上海文广新闻传媒集团将频道频率管理、宣传内容编辑、播出管控、新闻节目制作等部分保留事业体制,更名为上海广播电视台,将政策允许可制播分离的经营性业务从事业体制中剥离转企,组建东方传媒。东方传媒于2009年10月21日取得上海市工商局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东方传媒将成为本公司控股股东。
(三)主要业务发展状况
东方传媒经营范围包括: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发行,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广播电视领域内的技术服务,广播电视设备租赁、经营,承办大型活动、舞美制作、会议会展服务,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内劳务派遣,文化用品。
(四)主要财务数据
东方传媒成立于2009年,其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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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09年度财务数据摘自东方传媒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告
(五)股权结构及控制关系
东方传媒系上海广播电视台持股100%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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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传媒的控股股东上海广播电视台是上海市政府下属事业单位,上海市委宣传部为上海市国资委授权的上海广播电视台国有资产的受托监管单位,东方传媒的最终控制人是上海市国资委。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海广播电视台除东方传媒及其下属企业外,控制的其他单位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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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上海看看牛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相关业务已于2010年11月整合入本次重组广电信息拟收购的百视通技术全资子公司上海东方宽频传播有限公司,整合后,上海看看牛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不再从事经营性业务。
(六)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情况
1、纳入此次资产注入范围的子公司基本情况请参见本重组报告书“第五章 拟购买资产基本情况 一、拟购买资产的主要情况”
2、未纳入本次资产注入范围的子公司
截止2011年1月31日,东方传媒未纳入本次资产注入范围的主要子公司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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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说明以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重组前,东方传媒为独立于上市公司的非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后,东方传媒将持有本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41.92%,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根据东方传媒与仪电集团签订的《股份转让协议》,自此协议生效后,东方传媒可向仪电集团发出通知,并在通知中载明东方传媒拟提名担任广电信息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
根据《上市规则》“第十章、第一节、10.1.6 条”,东方传媒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成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人。
(八)其他情况
根据东方传媒出具的说明:东方传媒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没有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东方传媒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二)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荣泳霖
注册资本:人民币99385万元
注册地: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30层
主要办公地: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号清华同方科技大厦A座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税务登记号码:110108100026793
经营范围: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不含新闻、出版、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内容;对外派遣实施与出口自产成套设备相关的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商用密码产品生产;商用密码产品销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大气与工业污染控制、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工程和设备的生产;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处理;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生产;水景喷泉制造。计算机及周边设备的生产、销售、技术服务和维修;社会公共安全设备、交通工程设备、建筑智能化及市政工程机电设备、电力工程机电设备、节能、大气与工业污染控制、废弃物处理与综合利用的工程和设备的设计、销售、承接工程安装、技术开发与服务;除尘脱硫;人工环境控制设备、通信电子产品、微电子集成电路、办公设备的销售及工程安装;仪器仪表、光机电一体化设备的开发、销售;消防产品的销售;高科技项目的咨询、高新技术的转让与服务;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建筑智能化、城市及道路照明、环保、电子工程专业承包;室内空气净化工程;计算机系统集成;建筑智能化系统集成(不含消防子系统)专项工程设计;环境工程(废水)专项工程设计、咨询;工业废水、生活污水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水景喷泉设计、安装、调试;安防工程(设计、施工);有线电视共用天线设计安装;广告发布与代理。
(二)历史沿革
同方股份是经国家体改委和国家教委批准,由清华控股有限公司(原“北京清华大学企业集团”)作为主要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方股份于1997年6月6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1997]316号文批准,首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10,700,000股。同方股份于1997年6月25日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0,700,000元。同方股份首次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于1997年6月27日在上交所挂牌交易。
同方股份于1998年1月15日以10:5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总数增至166,050,000股;同方股份于1999年6月以10:3的比例实施配股,配股后股份总数增至189,800,000股;同方股份于1999年6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1999]23号文批准,以换股方式吸收合并山东鲁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山东鲁颖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定向增发人民币普通股15,172,328股,致使股份总数增至204,972,328股;同方股份于1999年9月13日以10:3的比例派送红股54,366,696股,致使股份总数增至259,339,024股;同方股份于2000年5月12日以10:4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总数增至363,074,634股;同方股份于2000年12月27日向境内社会公众增发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致使股份总数增至383,074,634股;同方股份于2001年5月15日以10:5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使股份总数增至574,612,295股。
经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方股份于2006年2月10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由非流通股股东向流通股股东按10:3.8的比例支付获取非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权的对价共计103,751,603股。股权分置改革后,同方股份股份总数不变。
(下转B35版)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 |
新媒体 | 指 | 以数字技术、网络技术、信息技术为基础,以有别于传统的传播方式实现传播的新型媒体。本报告书提及的新媒体,除特别说明外,均指本次拟收购资产涉及的IPTV业务、手机电视业务、互联网视频业务 |
“三网融合” | 指 | 推进电信网、广播电视网和互联网融合发展,实现三网互联互通、资源共享,为用户提供话音、数据和广播电视等多种服务 |
IPTV业务 | 指 | IPTV业务是由广播电视台负责集成播控平台,通过电信宽带专网传输,以电视机终端收看文化娱乐节目的广播电视业务 |
手机电视业务 | 指 | 手机电视业务是广播电视台负责集成播控平台,通过移动通信网络分发,以手机终端收看文化娱乐节目的广播电视业务 |
互联网视频业务 | 指 | 通过互联网传输、以计算机为终端提供各种与网络视频相关的服务,主要包括视频在线点播、直播、分享、搜索和下载等服务 |
互联网电视业务 | 指 | 由广播电视台负责集成播控平台,通过电信运营商宽带接入,利用互联网技术,以电视机终端收看文化娱乐节目的广播电视业务 |
电信运营商 | 指 | 提供互联网接入、移动电话或网络接入、固定电话等业务的通信服务公司 |
中国电信 | 指 |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
中国联通 | 指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
带宽 | 指 | 指通讯网络在定时间内的数据传输总量 |
机顶盒 | 指 | IPTV传输中与电视机连接的网络终端设备 |
UT斯达康 | 指 | 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百视通技术的机顶盒与设备供应商 |
华为 | 指 |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百视通技术的机顶盒供应商 |
中兴 | 指 |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百视通技术的机顶盒供应商 |
DELL | 指 | 戴尔公司 (Dell Inc.) |
CISCO | 指 | 思科公司(Cisco Systems, Inc.) |
流媒体 | 指 | 将节目内容经压缩后以数据包形式发出,通过网络传输,用户通过解压设备进行解压后,并观看节目的技术和过程 |
EPG | 指 | 电子节目菜单 |
CDN | 指 | Content Delivery Network,即内容分发网络,是通过在现有的网络增加一层新的网络架构,将网站的内容发布到最接近用户的网络节点,使用户可以就近取得所需的内容,改善网络的传输速度,解决网络拥挤的状况 |
P2P | 指 | Peer-to-Peer,即点对点技术,又称对等互联网络技术,是一种新型网络资源传输技术,该技术依赖网络中每个参与者的计算能力和带宽,而不是依赖于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 |
3G | 指 | 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是支持高速数据传输的蜂窝移动通讯技术 |
WAP | 指 | Wireless Application Protocal,无线应用协议,一项全球性的网络通信协议,目标为实现移动终端上的互联网内容显示 |
IDC服务 | 指 | Internet Digital Centre服务,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指包括域名注册、虚拟主机空间租赁、主机托管在内的互联网增值服务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评估价值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 | |
向Info-Sys转让的资产 | 67,730 | 73,221 | 5,491 | 8.11% |
向广电电子转让的资产 | 8,026 | 9,623 | 1,597 | 19.90% |
向广电资产转让的资产 | 45,800 | 59,852 | 14,052 | 30.68% |
向仪电集团转让的资产 | 77,282 | 82,606 | 5,324 | 6.89% |
向第三方出售长期股权 | 39,807 | 74,141 | 34,334 | 86.25% |
向第三方出售房地产 | 3,367 | 12,742 | 9,375 | 278.44% |
总计 | 246,673 | 309,883 | 63,210 | 25.62%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评估价值 增减值 | 增值率 |
A | B | C=B-A | D=C/A | |
百视通技术 | 65,367 | 314,097 | 248,730 | 380.51% |
文广科技 | 18,370 | 22,885 | 4,515 | 24.58% |
广电制作 | 8,746 | 15,934 | 7,188 | 82.18% |
信投股份(21.33%) | 28,847 | 79,920 | 51,073 | 177.05% |
总计 | 121,326 | 432,836 | 311,510 | 256.76% |
项目 | 2010年 11月30日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897,064,517 | 3,244,539,878 | 4,051,991,971 | 5,857,131,741 |
其中:流动资产 | 921,534,409 | 1,169,427,955 | 1,761,872,730 | 2,784,516,357 |
非流动资产 | 1,975,530,108 | 2,075,111,923 | 2,290,119,241 | 3,072,615,383 |
负债总计 | 1,561,638,860 | 1,965,564,595 | 2,665,621,716 | 3,140,546,401 |
其中:流动负债 | 1,493,625,496 | 1,886,892,734 | 2,656,973,909 | 3,063,137,603 |
非流动负债 | 68,013,364 | 78,671,861 | 8,647,807 | 77,408,798 |
股东权益 | 1,335,425,656 | 1,278,975,282 | 1,386,370,255 | 2,716,585,34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256,115,253 | 1,194,525,753 | 1,291,648,975 | 2,586,102,445 |
资产负债比率 | 53.90% | 60.58% | 65.79% | 53.62% |
项目 | 2010年 1-11月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1,977,974,932 | 2,348,123,032 | 3,477,024,641 | 3,951,443,697 |
利润总额 | 74,287,877 | 32,734,658 | -983,002,949 | 40,345,49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71,826,558 | 35,421,843 | -984,066,931 | 15,755,15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05 | -1.39 | 0.02 |
每股净资产(元/股) | 1.77 | 1.69 | 1.82 | 3.65 |
项目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30,205,475,521 | 16,365,623,482 | 12,983,572,348 |
其中:流动资产 | 15,510,096,386 | 8,659,035,650 | 4,847,782,217 |
非流动资产 | 14,695,379,135 | 7,706,587,832 | 8,135,790,131 |
负债总计 | 18,763,353,926 | 8,770,202,709 | 5,710,189,602 |
其中:流动负债 | 14,410,323,699 | 6,683,161,301 | 4,860,675,702 |
非流动负债 | 4,353,030,227 | 2,087,041,408 | 849,513,900 |
股东权益 | 11,442,121,595 | 7,595,420,773 | 7,273,382,747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5,386,801,766 | 5,022,504,804 | 4,887,327,985 |
资产负债比率 | 62.12% | 53.59% | 43.98% |
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4,717,360,456 | 3,460,670,711 | 5,655,095,108 |
利润总额 | 615,305,006 | 184,321,148 | 86,352,07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1,592,336 | 145,351,528 | 122,406,880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产业类别 |
上海飞乐股份有限公司 | 12.92% | 75,504 | 制造 |
上海金陵股份有限公司 | 26.62% | 52,408 | 制造 |
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 | 11.66% | 61,589 | 制造 |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30.07% | 117,294 | 制造 |
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42.24% | 70,886 | 制造 |
剑腾液晶显示(上海)有限公司 | 61.7% | 15,000万美元 | 制造 |
上海精密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 100% | 15,296 | 制造 |
上海长丰智能卡有限公司 | 31% | 9,887 | 制造 |
上海晶益铜材厂 | 100% | 1133 | 制造 |
上海捷通工贸实业总公司 | 100% | 52 | 服务 |
上海仪电置业发展公司 | 100% | 2,650 | 服务 |
上海怡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4,200 | 服务 |
华鑫证券责任有限公司 | 98% | 160,000 | 金融 |
上海敏特投资有限公司 | 31.45% | 6,200 | 投资 |
上海融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55.56% | 2,250 | 投资 |
华仪电子有限公司(香港) | 100% | 70万美元 | 海外 |
上海怡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服务 |
上海怡茂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服务 |
姓名 | 上市公司职务 | 仪电集团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是否在上市公司领取报酬津贴 |
王强 | 董事长 | 总裁 | 2010-02-02 | 2011-06-22 | 否 |
邵礼群 | 副董事长 | 副总裁 | 2010-02-02 | 2011-06-22 | 否 |
邬树伟 | 董事 | 战略企划部总经理 | 2010-02-02 | 2011-06-22 | 否 |
陶亚华 | 董事 | 无 | 2010-02-02 | 2011-06-22 | 否 |
黄金刚 | 董事、总经理 | 无 | 2008-06-23 | 2011-06-22 | 是 |
周建中 | 副总经理 | 无 | 2008-06-23 | 2011-06-22 | 是 |
于东 | 副总经理 | 无 | 2009-08-27 | 2011-06-22 | 是 |
田明 | 总会计师 | 无 | 2010-08-25 | 2011-06-22 | 是 |
赵开兰 | 董事会秘书 | 无 | 2008-06-23 | 2011-06-22 | 是 |
项目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2,422,968,968 | 4,196,753,611 | 5,279,586,601 |
其中:流动资产 | 514,586,580 | 1,093,714,222 | 1,652,065,077 |
非流动资产 | 1,908,382,388 | 3,103,039,388 | 3,627,521,524 |
负债总计 | 402,739,963 | 2,047,528,307 | 2,071,971,474 |
其中:流动负债 | 383,122,050 | 1,663,274,198 | 2,046,557,918 |
非流动负债 | 19,617,913 | 384,254,109 | 25,413,556 |
股东权益 | 2,020,229,005 | 2,149,225,303 | 3,207,615,127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933,149,018 | 1,863,989,419 | 2,735,782,641 |
资产负债比率 | 16.62% | 48.79% | 39.24% |
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567,417,208 | 816,953,892 | 1,682,715,824 |
利润总额 | 35,077,483 | -1,034,389,793 | -172,000,419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7,715,265 | -855,788,396 | 26,601,091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表决比例 | 注册资本 | 主营业务 |
上海扬子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81.19% | 9,630 | 投资生产销售磁控管微波炉等电子产品 |
上海海昌国际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国际贸易保税企业的贸易等 |
上海海晶电子有限公司 | 73.50% | 500万美元 | 生产销售液晶显示器及其配件相关电子产品等 |
上海真空显示器件有限公司 | 100% | 8,100 | 生产销售真空荧光显示器件等产品 |
上海管三玻璃厂 | 60% | 307 | 玻璃制品的生产、销售 |
上海广电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 | 70% | 2,295万美元 | 设计、开发、生产中小尺寸,中高分辨率STN-LCD和 TAB、COGMO 模块以及相关平板显示器件,销售自产产品 |
上海广电电子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 | 2,000 | 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 |
上海昌海德通端接件有限公司 | 70% | 140万美元 | 电子线束、端接件产品 |
上海廿一世纪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51% | 250 | 电子仪器仪表、通讯设备 |
上海海成技术装备有限公司 | 86.67% | 300 | 机床,电子机械设备制造 |
上海海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 78% | 50 | 机床,电子机械设备制造 |
上海唯乐房产经营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 |
上海百嘉电子有限公司 | 75% | 133万美元 | 生产各类膜片开关组合件,销售自产产品 |
上海旭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 66% | 12,889万美元 | 彩色阴极射线管用玻壳、TFT-LCD屏用玻璃基板及其相关部件的制造、加工、销售 |
项目 | 2009年 12月31日 | 2008年 12月31日 | 2007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4,461,885,924 | 242,614,383 | 224,425,373 |
其中:流动资产 | 4,221,449,741 | 101,401,860 | 70,381,729 |
非流动资产 | 240,436,183 | 141,212,523 | 154,043,644 |
负债总计 | 4,379,319,045 | 103,381,190 | 62,456,773 |
其中:流动负债 | 4,379,319,045 | 103,381,190 | 62,456,773 |
非流动负债 | - | - | - |
股东权益 | 82,566,879 | 139,233,192 | 161,968,600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82,566,879 | 139,233,192 | 161,968,600 |
资产负债比率 | 98.15% | 42.61% | 27.83% |
项目 | 2009年度 | 2008年度 | 2007年度 |
营业收入 | 16,528,166 | 12,599,772 | 3,967,616 |
利润总额 | -56,666,313 | -22,735,408 | -24,709,426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6,666,313 | -22,735,408 | -24,709,426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产业类别 |
上海广电劳动服务有限公司 | 80% | 50 | 服务 |
上海始安房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9,500 | 物业管理 |
上海广业川宝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70 | 贸易 |
上海广业山京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40 | 贸易 |
上海广业复中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25 | 贸易 |
上海广业福津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450 | 贸易 |
上海广业新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250 | 投资管理 |
上海广业闵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470 | 投资管理 |
上海广业曹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650 | 投资管理 |
上海广业陕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投资管理 |
上海广业瑞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355 | 投资管理 |
上海广业欧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1,500 | 投资管理 |
上海广业闵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950 | 投资管理 |
上海广业徐枫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810 | 投资管理 |
项目 | 2009年 12月31日 |
资产总计 | 5,927,675,257 |
其中:流动资产 | 3,159,344,546 |
非流动资产 | 2,768,330,711 |
负债总计 | 1,938,147,511 |
其中:流动负债 | 1,905,507,298 |
非流动负债 | 32,640,213 |
股东权益 | 3,989,527,746 |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3,540,714,828 |
资产负债比率 | 32.70% |
项目 | 2009年度 |
营业收入 | 5,611,811,417 |
利润总额 | 999,708,722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04,733,643 |
序号 | 名称 | 成立 时间 | 注册 资本 | 实收 资本 | 住所 | 法定 代表人 | 主营业务 |
1 | 上海上视女子足球俱乐部 | 1998年 | 200 | 200 | 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651号5号楼109-112室 | 黎瑞刚 | 组织比赛、球员转会及其他有关体育文化事业、承办与赛事相关的广告业务 |
2 | 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社 | 1987年 | 201 | 201 | 上海市闸北区洛川东路487号 | 王豫 | 出版、发行《每周广播电视》报及系统内出版书刊、报纸、期刊等 |
3 | 上海看看牛视网络传播有限公司 | 2010年 | 1,000 | 1,000 | 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298号298-30幢601室 | 林罗华 | 计算机及网络领域内和广播、电视、网络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 | 注册资本 | 产业类别 |
星尚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东方之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 70% | 300 | 电视、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上海东方盛典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会议及展览服务 |
上海尚世影业有限公司 | 100% | 15,000 | 影视剧投资 |
上海五岸传播有限公司 | 100% | 2,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音像制作、版权经营 |
上海新娱乐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3,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上腾娱乐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上海炫动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86.50% | 50,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幻维数码创意科技有限公司 | 86.50% | 1,576 | 电视、电脑图文制作 |
上海东方广播有限公司 | 88.98% | 10,899 | 广播、电子商务、会议与展览服务 |
广州炫动卡通科技有限公司 | 86.50% | 600 | 研究、开发、设计、销售:卡通产品,文化活动策划 |
上海炫动漫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 77.85% | 300 | 电脑图文设计制作 |
上海炫动投资有限公司 | 86.50% | 1,000 | 实业投资,儿童用品、玩具、文具、服装服饰、日用百货、家具设计与销售 |
上海第一财经传媒有限公司 | 73.2% | 3,158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东方希杰贸易有限公司 | 100% | 100 | 电视购物 |
上海东方电视购物有限公司 | 100% | 300 | 电视购物 |
上海东方网络电视有限公司 | 51% | 3,000 | 已停业,未清算 |
上海文广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10,000 | 对外投资 |
上海东方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6,666 | 广告代理 |
上海今夜娱乐文化演出影视有限公司 | 100% | 500 | 电视、广告、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上海广播电视广告传播有限公司 | 100% | 1,000 | 广告代理 |
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 | 81% | 8,000 | 有线电视内容提供 |
上海广电演出有限公司 | 75% | 284 | 文化艺术经纪代理 |
五星体育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真实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5,000 | 电视节目内容制作 |
上海百视通电视传媒有限公司 | 100% | 833 | 新媒体播控 |
东方传媒投资有限公司 | 100% | 10万美元 | 对外投资 |
上海文广数字移动传播有限公司 | 100% | 435 | 广播数字信息提供业务 |
上海有线电视实业有限公司 | 100% | 100 | 物业管理、小区有线网络施工和维护 |
上海每周广播电视报发行有限公司 | 90% | 200 | 图书报刊批发、零售,设计、制作各类广告业务 |
上海每周广告有限公司 | 100% | 100 | 承接各类广告的设计、制作 |
上海广播电视报业经营有限公司 | 100% | 4,000 |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 |
上海电视咨询信息服务公司 | 100% | 200 | 已停业、未清算 |
上海卫视广告有限公司 | 55% | 500 | 已停业、未清算 |
上海电视台电视制作公司 | 100% | 435 | 已停业、未清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