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63 证券简称:先锋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7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卢先锋、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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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会报告
4.1 对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2010年公司抓住国家经济企稳回升的良好态势以及智能节能建筑新材料应用迅速提升的机遇,充分发挥技术质量、营销渠道、规模成本、品牌等优势,调动各方资源,加快产品结构升级和新客户、新领域开发,不断提高市场占有率。并在客户维持与开发、产品品质提升、新产品研发、人才引进培养、上市以及内部控制管理等方面取得了成绩。
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959.28万元,同比增长49.40%;营业利润3,087.13万元,同比增长51.14%;净利润2,885.51万元,同比增长50.13%。上述指标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产能大幅提升,产品结构不断优化,使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持续增长。
2010年,公司发展势头良好,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企业核心竞争能力得到进一步的加强,生产经营、规范管理、科技创效等工作不断提高,上市进程稳步向前推进,实现了企业整体跨越式发展。
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主要产品销量持续增长。2010年公司运用多种营销策略,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产品销量持续快速增长。公司加大高端客户开发力度,开发了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为公司今后发展奠定了新的增长空间。
2010年公司将提高产品品质、PVC废料回收利用、PVDF建筑膜材产品生产技术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不断完善生产工艺、开发的流程管控,加大研发及检测设备投资,加强检测试验手段,有力保证了产品开发和工艺改进,促进了工艺和质量的稳定提升。
公司上市工作取得重大进展。2010年公司抓住机遇,积极推进公司上市工作。2010年12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36号”文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万股。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交易,公司的成功上市使公司的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强化,也使公司持续获得客户的支持和信任的能力得到加强,公司发展空间更为广阔。
加快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引进与培养兼顾,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储备和培养各类型人才,支撑公司高速发展。以经营目标为导向,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改进和完善管理水平。
二、公司未来发展战略规划及2011年经营计划
1、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未来三年的总体规划为:力争成为国内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细分行业集研发、生产、加工为一体的龙头企业;力争成为国际上能提供“一站式”供货,拥有和知名厂家竞争能力的建筑用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供应商。公司遵循国家建筑节能产业政策导向,增加高分子复合材料在建筑节能、水利工程、公路、铁路、机场、港口、环保工程和防洪工程等方面的广泛使用,实现公司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发展。
2、公司2011年经营计划
公司将继续遵循“以人为本、以质取胜、服务至上、满意顾客”的经营理念,根据建筑节能行业的发展趋势、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等基本情况,努力提高公司持续成长性和自主创新能力,稳步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2011年,公司仍将着力于技术创新,充实、布局营销体系,在行业内努力成为国内一流、管理规范的上市企业。公司将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速度,抓紧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规范公司运作,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品牌建设,提升管理和质量水平,实施人才战略,全面提升核心竞争能力,以优良的业绩回报股东和员工。
(1)稳健推进市场开拓和优化客户服务
以市场为中心,技术为支持,扩大市场占有率,促进企业在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关注客户需求的提升,通过积极开发、推广新产品、新技术和新工艺,满足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给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公司不仅能够生产各国际知名厂家同类型材料,还可以根据客户实际需求“度身定做”特殊材料,能够使客户在本公司一次性采购到建筑工程项目所需要的各种类型、各种功能的高分子复合遮阳材料。
(2)增强新产品技术开发和持续创新
公司计划利用产品技术储备优势生产建筑膜结构材料PVDF、PTFE。此种新的膜材料产品环保节能、经久耐用,可填补国内空白,应用于大型体育设施、娱乐中心、展览馆、音乐厅、侯机厅、大型集会场所、超级商场、酒店的中厅、过廊、飞机库、停车场、仓库、商用活动蓬房、海滨和公园等旅游场所遮阳结构、花园、庭院及城市街景,后续发展潜能巨大。公司计划直接生产和销售膜结构材料成品,提高公司利润率,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加强人才战略建设
公司将持续实施人才战略,以“尊重知识,尊重人才”为指导思想,建立一支素质过硬、技术一流的员工队伍,保持公司强大的核心竞争力,具体有以下措施:
①、按需引进、优化人才结构,大力引进技术带头人和专家型高级人才,高薪聘请有实践经验与能力的管理人才、资本运作人才,重点培养和引进技术、管理、法律、财会专业人才,建立一支具有战斗力、能适应市场需求的人才队伍。
②、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强化员工技能,提高员工素质;进一步完善公司绩效考核体系,激励员工持续高效地达成工作目标。
③、重视员工关怀,提升员工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关心员工需求,增加对员工各方面的关怀,提高员工福利,让全体员工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帮助员工做好职业规划,让员工和企业共同成长;开展多样化的文体活动,激发员工健康活力;鼓励员工关心企业发展,积极采纳员工合理化建议;加强企业文化建设,营造积极进取的文化氛围。
④、进一步完善现有激励机制,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考核体系,激发管理人员的管理创新能力和技术人员的技术创新能力。
(4)加强品牌建设和推广
公司将完善品牌建设,加大对品牌推广力度。2011年,公司将通过投放广告、积极参加各类会议和展会的方式,增加公司曝光率,利用报纸、杂志、互联网和电视等多种媒体平台,全方位宣传公司形象和公司LOGO,全面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
(5)投资者关系管理
2011年,作为上市公司中的一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建立和健全投资者沟通平台,规范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加深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长期、良好、稳定的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度、核心竞争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实现公司价值最大化和股东利益最大化。
3、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公司于2011年1月登陆创业板,募集资金净额为48,539.85万元,公司资金较为充足。公司将结合自身特点、发展计划和发展战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制定和择机实施超募资金使用方案。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管理好、使用好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努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最大效益。
4.2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4.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4.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4.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8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9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1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11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28,855,087.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8,081,415.2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8,860,461.39元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86,046.14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5,050,456.37元。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2011年1月公开发行股份后总股本79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人民币3元现金(含税)的股利分红,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70万元。
上述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5 重要事项
5.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2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3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2、5.3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和说明
5.4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5.5 重大关联交易
5.5.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5.5.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6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5.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股份锁定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东徐佩飞女士、卢成坤先生、卢亚群女士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承诺在卢先锋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卢先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股东顾伟祖先生、肖长江先生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各自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本人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5、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已经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二)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卢先锋先生就避免同业竞争于2010年1月30日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作出了以下承诺:
1、本人目前未从事,将来也不会从事任何直接或间接与先锋新材料的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在任何地方和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合资经营、合作经营或拥有在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票或权益等)从事与先锋新材料构成竞争关系的业务。
2、对于本人将来可能出现的下属全资、控股、参股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从事的业务与先锋新材料有竞争或构成竞争的情况,本人承诺在先锋新材料提出要求时,将本人在该等企业中的全部股权或股份优先转让给先锋新材料。本人将尽最大努力促使有关交易的价格是在公平合理,及与独立第三者进行正常商业交易的基础上确定的。
3、本人承诺不向业务与先锋新材料及其下属企业(含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所从事的业务构成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企业或其他机构、组织或个人提供专有技术或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秘密。
4、本人承诺赔偿先锋新材料因本人违反本承诺的任何条款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支出。
(三)承诺履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恪守承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形。
5.8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9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0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1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银行合同
1、借款合同
(1)贷款主体先锋新材料,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望春支行,合同编号82010120100002041,贷款日2010年5月18日,贷款期限11个月,到期日2011年4月15日,借款金额12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上浮10%,年利率5.84%,以1个月为一个周期调整,担保情况:浙江圣泰戈新材料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82100520100001049。
(2)贷款主体先锋新材料,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望春支行,合同编号82010120100002052,贷款日2010年5月18日,贷款期限1年,到期日2011年5月16日,借款金额18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上浮10%,年利率5.84%,以1个月为一个周期调整,担保情况:房产抵押,鄞房权证集字第200812351、200812352号房产、甬鄞国用(2008)第17-00005号土地使用权,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82100620100003535。
(3)贷款主体先锋新材料,贷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望春支行,合同编号82010120100002796,贷款日2010年6月7日,贷款期限1年,到期日2011年6月6日,借款金额12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上浮10%,年利率5.84%,以1个月为一个周期调整,担保情况:浙江圣泰戈新材料保证,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82100520100001049。
(4)贷款主体圣泰戈,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合同编号2008-1270-01,贷款日2008年5月27日,贷款期限3年,到期日2011年5月26日,借款金额6000万元,贷款分三年偿还,已还款4000万元,剩余20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根据基准利率每3个月调整一次,担保情况:先锋新材料保证。
(5)贷款主体圣泰戈,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合同编号2008-1270-02,贷款日2008年6月5日,贷款期限3年,到期日2011年5月26日,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根据基准利率每3个月调整一次,担保情况:质押,先锋新材料保证金质押200万元;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2008-1270-02。保证金已收回,改为最高额保证合同。
(6)贷款主体圣泰戈,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合同编号2008-1270-09,贷款日2008年11月26日,贷款期限3年,到期日2011年5月26日,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根据基准利率每12个月调整一次,担保情况:抵押,圣泰戈工业用地74054.4平方米(产权证平湖国用(2007)第21-128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08-1270-09。
(7)贷款主体圣泰戈,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合同编号2008-1270-10,贷款日2008年12月11日,贷款期限3年,到期日2011年5月26日,借款金额15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根据基准利率每12个月调整一次,担保情况:质押,先锋新材料保证金质押300万元;保证金质押合同编号:2008-1270-10。保证金已收回,改为最高额保证合同。
(8)贷款主体圣泰戈,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合同编号2009-1270-06,贷款日2009年4月16日,贷款期限2年,到期日2011年5月26日,借款金额35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下浮5%,每12个月调整一次,担保情况:圣泰戈工业用房44839.52平方米(房权证嘉港字第00095614号);抵押合同编号:2009-1270-06。
(9)贷款主体圣泰戈,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合同编号2009-1270-06,贷款日2009年6月18日,贷款期限2年,到期日2011年5月26日,借款金额1000万元,借款利率为浮动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每12个月调整一次基准利率下浮5%,每12个月调整一次,担保情况:先锋新材料保证;保证合同编号:2009-1270-06。
(10)贷款主体圣泰戈,贷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合同编号2010-1230-024,贷款日2010年4月20日,贷款期限1年,到期日2011年4月19日,借款金额3000万元,借款利率为固定利率,基准利率下浮10%,担保情况:先锋新材料保证,保证合同编号:2010-1230-024。
2、贸易融资额度合同
2010年5月10日,圣泰戈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镇海支行签署《贸易融资额度合同》,建设银行向圣泰戈提供3000万元的贸易融资额度,主要用于圣泰戈开立即期信用证和承付期限90天(含)以内的远期信用证,有效期为2010年5月10日至2011年4月25日。同日,股份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保证合同,对此融资额度进行担保。
二、保荐和承销协议
1、保荐协议
2010年3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发行上市保荐协议》,确定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工作的保荐机构。
2、承销协议
2010年3月15日,公司与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主承销协议》,委托中国建银投资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主承销机构,采用余额包销的方式发行股票。
三、机器设备购买合同
1、圣泰戈购买多尼尔剑杆织机
2010年1月17日,圣泰戈与林道尔·多尼尔有限公司(Lindauer DORNIER GmbH)(以下简称“多尼尔公司”)签署机器设备购买合同,圣泰戈向多尼尔公司分三批次购买共计31台多尼尔剑杆织机,到岸价合计为250.70万欧元,付款条件为向多尼尔公司开具100%不可撤销360天信用证。装运日期为圣泰戈开出信用证后70天内。2010年3月22日,圣泰戈与多尼尔公司签署修正条款,修正31台多尼尔剑杆织机的到岸价合计为261.67万欧元,付款条件修正为圣泰戈必须在2010年3月23日或之前提供261.67万欧元的360天远期不可撤销信用证,该信用证由鄞州银行、中国银行或中国建设银行出具并由德国银行保兑,Messers确认。装运日期修正为“如信用证协定最终期限不超过,第一批织机于信用证开出后80天内从欧洲港口发出,第二批织机于信用证开出后110天内从欧洲港口发出。”
2、圣泰戈购买机器配套设备
2010年5月15日,圣泰戈与旭季企业有限公司(CHARNG GE ENTERPRISE CO., LTD.)(台湾)签署聚酯纤维布卷取机设备合同,向对方购买聚酯纤维布卷取机11台,合计14.6万美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完成7天内开立100%装船后90天不可撤销信用证,发货日期为收到信用证起算100天内装船。
2010年5月15日,圣泰戈与旭季企业有限公司(CHARNG GE ENTERPRISE CO., LTD.)(台湾)签署涂层机-发送台/卷取机设备合同,向对方购买涂层机-发送台2台,涂层机-卷取机2台,合计7.6万美元,付款方式为合同签订完成7天内开立100%装船后90天不可撤销信用证,发货日期为收到信用证起算100天内装船。
§6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6.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6.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6.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卢先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卢先锋先生持有公司发行前60.78%的股份,发行后45.39%的股份。从公司成立至今,卢先锋先生一直担任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卢先锋先生持有的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和其他有争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公司5%以上的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只有卢先锋先生一人,其他股东均未达到5%。卢先锋先生除持有先锋新材料60.78%股权外,没有投资、经营、控制其他企业。
6.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2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股票简称 | 先锋新材 |
股票代码 | 300163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127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127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www.aplus.cn http://www.chinacurtains.com |
电子信箱 | guojian@aplus.cn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郭剑 | 唐艳君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集士港镇山下庄村 |
电话 | 0574-88003135 | 0574-88003135 |
传真 | 0574-88003131 | 0574-88003131 |
电子信箱 | guojian@aplus.cn | Tyj570906@163.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159,592,762.14 | 106,818,930.57 | 49.40% | 80,664,480.49 |
利润总额(元) | 34,828,458.14 | 22,318,945.02 | 56.05% | 15,173,732.6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8,855,087.31 | 19,220,662.26 | 50.13% | 12,219,216.6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25,408,804.69 | 16,759,172.74 | 51.61% | 10,387,301.8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38,423,571.51 | 8,625,643.29 | 345.46% | 1,530,263.89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元) | 361,468,745.88 | 305,095,918.64 | 18.48% | 256,327,230.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143,360,135.19 | 114,501,260.14 | 25.20% | 95,284,385.62 |
股本(股) | 59,000,000.00 | 59,000,000.00 | 0.00% | 59,000,000.00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33 | 48.48% | 0.2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49 | 0.33 | 48.48% | 0.2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3 | 0.28 | 53.57% | 0.1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2.38% | 18.32% | 4.06% | 15.3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9.71% | 15.98% | 3.73% | 13.19%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65 | 0.15 | 333.33% | 0.03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2.43 | 1.94 | 25.26% | 1.61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4,009,283.72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52,127.07 | |
所得税影响额 | -510,874.03 | |
合计 | 3,446,282.62 | - |
分产品或服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阳光面料 | 15,824.24 | 9,337.00 | 41.00% | 48.40% | 47.53% | 0.35% |
合计 | 15,824.24 | 9,337.00 | 41.00% | 48.40% | 47.53% | 0.35%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内销 | 4,766.57 | 14.96% |
出口 | 11,057.67 | 69.68% |
合计 | 15,824.24 | 48.40%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报告期内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1) | 0.00 | 报告期内对外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 | 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外担保额度合计(A3) | 0.00 | 报告期末实际对外担保余额合计(A4) | 0.00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和编号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是或否) | ||||
浙江圣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6,100.00 | 2008年05月27日 | 2,000.00 | 最高额保证 | 2008.5.27-2013.5.26 | 否 | 否 | ||||
浙江圣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1,000.00 | 2008年06月06日 | 1,000.00 | 最高额保证 | 2008.6.6-2013.5.26 | 否 | 否 | ||||
浙江圣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1,500.00 | 2008年12月11日 | 1,500.00 | 最高额保证 | 2008.12.11-2013.5.26 | 否 | 否 | ||||
浙江圣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3,000.00 | 2009年05月25日 | 3,000.00 | 最高额保证 | 2009.5.25-2012.5.24 | 否 | 否 | ||||
浙江圣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1,100.00 | 2009年06月18日 | 1,100.00 | 最高额保证 | 2009.6.18-2013.5.26 | 否 | 否 | ||||
浙江圣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3,000.00 | 2010年04月20日 | 3,000.00 | 最高额保证 | 2010.4.20-2011.4.19 | 否 | 否 | ||||
浙江圣泰戈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不适用 | 2,400.00 | 2010年05月10日 | 2,400.00 | 最高额保证 | 2010.5.10-2011.4.25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5,40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4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18,1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4,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两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 | 5,40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 | 5,400.0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 | 18,100.00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 | 14,000.00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7.66%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0.0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14,000.00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 50%部分的金额(E) | 6,832.00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14,000.00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公司为圣泰戈子公司的担保主要是子公司新成立筹建借款,随着子公司经营业绩大幅提升以及公司2011年成功上市,子公司违约清偿银行借款的可能性已大大降低。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59,000,000 | 100.00% | 59,000,000 | 100.0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59,000,000 | 100.00% | 59,000,000 | 100.00%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59,000,000 | 100.00% | 59,000,000 | 100.0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5、高管股份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
1、人民币普通股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9,000,000 | 100.00% | 59,0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合计 | 0 | 0 | 0 | 0 | - | - |
股东总数 | 92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卢先锋 | 境内自然人 | 60.78% | 35,860,000 | |||
徐国芳 | 境内自然人 | 4.92% | 2,900,000 | |||
徐佩飞 | 境内自然人 | 4.92% | 2,900,000 | |||
励正 | 境内自然人 | 4.92% | 2,900,000 | |||
卢亚群 | 境内自然人 | 2.54% | 1,500,000 | |||
林国建 | 境内自然人 | 1.69% | 1,000,000 | |||
邬招远 | 境内自然人 | 1.37% | 810,000 | |||
周建平 | 境内自然人 | 1.36% | 800,000 | |||
林大波 | 境内自然人 | 1.19% | 700,000 | |||
李雄 | 境内自然人 | 0.85% | 500,00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合计 | 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徐佩飞为卢先锋先生配偶,卢亚群为卢先锋先生妹妹,邬招远为卢亚群配偶的父亲。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卢先锋 | 董事长 | 男 | 41 | 2008年01月22日 | 2011年01月22日 | 35,860,000 | 35,860,000 | 无 | 24.00 | 否 |
郭剑 | 董事会秘书 | 男 | 47 | 2008年01月22日 | 2011年01月22日 | 400,000 | 400,000 | 无 | 12.00 | 否 |
王玉华 | 董事 | 男 | 44 | 2008年01月22日 | 2011年01月22日 | 100,000 | 100,000 | 无 | 12.00 | 否 |
包新民 | 独立董事 | 男 | 41 | 2008年01月22日 | 2011年01月22日 | 0 | 0 | 无 | 3.00 | 否 |
徐永久 | 独立董事 | 男 | 40 | 2009年06月13日 | 2011年01月22日 | 0 | 0 | 无 | 3.00 | 否 |
丁莉 | 财务总监 | 女 | 31 | 2008年01月22日 | 2011年01月22日 | 100,000 | 100,000 | 无 | 13.80 | 否 |
潘祥江 | 副总经理 | 男 | 46 | 2008年01月22日 | 2011年01月22日 | 100,000 | 100,000 | 无 | 26.40 | 否 |
顾伟祖 | 副总经理 | 男 | 56 | 2009年09月18日 | 2011年01月22日 | 100,000 | 100,000 | 无 | 24.00 | 否 |
王英民 | 监事 | 男 | 44 | 2008年01月22日 | 2011年01月22日 | 100,000 | 100,000 | 无 | 12.00 | 否 |
桑维苗 | 监事 | 男 | 42 | 2009年06月13日 | 2011年01月22日 | 225,000 | 225,000 | 无 | 12.00 | 否 |
仲先艳 | 监事 | 男 | 28 | 2009年09月16日 | 2011年01月22日 | 0 | 0 | 无 | 3.95 | 否 |
合计 | - | - | - | - | - | 36,985,000 | 36,985,000 | - | 146.15 | - |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众环审字(2011)070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宁波先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先锋新材”)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的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的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的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的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先锋新材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先锋新材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先锋新材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中国武汉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3月08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刘钧 喻友志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36,330,917.14 | 25,274,391.79 | 17,036,694.03 | 7,823,884.34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37,250.00 | 237,250.00 | 282,642.00 | 282,642.00 |
应收账款 | 20,461,702.69 | 9,115,040.59 | 19,590,118.03 | 8,070,705.16 |
预付款项 | 1,152,631.90 | 1,005,768.74 | 2,948,785.74 | 2,783,518.02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939,667.65 | 22,895,688.34 | 5,399,730.59 | 2,588,531.83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61,442,143.94 | 25,968,360.39 | 52,107,148.38 | 22,001,209.36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123,564,313.32 | 84,496,499.85 | 97,365,118.77 | 43,550,490.71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60,100,000.00 | 62,052,32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3,245,687.16 | 56,511,082.50 | 190,249,546.68 | 63,407,010.24 |
在建工程 | 37,438,513.55 | 46,250.00 |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16,081,887.66 | 1,453,454.72 | 16,466,877.80 | 1,517,883.22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138,344.19 | 1,136,799.29 | 968,125.39 | 515,119.1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37,904,432.56 | 119,201,336.51 | 207,730,799.87 | 127,492,332.64 |
资产总计 | 361,468,745.88 | 203,697,836.36 | 305,095,918.64 | 171,042,823.35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77,000,000.00 | 47,000,000.00 | 44,000,000.00 | 24,000,000.00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29,727,770.93 | 11,006,216.51 | 19,429,043.91 | 13,415,901.64 |
预收款项 | 1,356,546.64 | 917,747.67 | 1,220,280.27 | 1,080,363.49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19,174.20 | |||
应交税费 | 4,443,647.88 | 3,530,523.74 | 2,791,905.64 | 2,624,016.00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194,048.74 | 156,958.70 | 158,101.51 | 10,114,847.07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0,706,766.80 | 706,766.80 | 20,000,000.00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213,428,780.99 | 63,318,213.42 | 87,618,505.53 | 51,235,128.20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05,707.17 | 113,496.84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574,122.53 | 4,574,122.53 | 2,862,656.13 | 2,862,656.13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4,679,829.70 | 4,574,122.53 | 102,976,152.97 | 2,862,656.13 |
负债合计 | 218,108,610.69 | 67,892,335.95 | 190,594,658.50 | 54,097,784.33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9,000,000.00 | 59,000,000.00 | 59,000,000.00 | 59,000,000.00 |
资本公积 | 24,032,365.30 | 24,032,365.30 | 24,032,365.30 | 24,032,365.30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5,277,313.52 | 5,277,313.52 | 3,391,267.38 | 3,391,267.38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55,050,456.37 | 47,495,821.59 | 28,081,415.20 | 30,521,406.34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3,787.7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3,360,135.19 | 135,805,500.41 | 114,501,260.14 | 116,945,039.02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43,360,135.19 | 135,805,500.41 | 114,501,260.14 | 116,945,039.02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361,468,745.88 | 203,697,836.36 | 305,095,918.64 | 171,042,823.35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总收入 | 159,592,762.14 | 132,177,601.38 | 106,818,930.57 | 114,589,521.15 |
其中:营业收入 | 159,592,762.14 | 132,177,601.38 | 106,818,930.57 | 114,589,521.1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128,789,178.52 | 113,523,235.61 | 87,191,073.17 | 93,567,102.29 |
其中:营业成本 | 94,677,792.33 | 94,631,970.48 | 63,418,301.14 | 78,529,760.67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68,178.13 | 890,835.91 | 1,352,319.62 | 1,187,858.34 |
销售费用 | 2,631,429.33 | 1,527,242.68 | 3,109,417.69 | 2,992,253.18 |
管理费用 | 19,873,950.71 | 13,118,573.48 | 13,423,930.83 | 9,630,932.66 |
财务费用 | 10,443,547.08 | 2,266,176.94 | 5,404,448.08 | 1,346,660.98 |
资产减值损失 | 94,280.94 | 1,088,436.12 | 482,655.81 | -120,363.54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7,717.87 | -839,864.76 | 797,219.95 | 754,520.53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871,301.49 | 17,814,501.01 | 20,425,077.35 | 21,776,939.39 |
加:营业外收入 | 4,009,283.72 | 4,009,283.72 | 2,115,323.02 | 1,846,255.65 |
减:营业外支出 | 52,127.07 | 36,993.05 | 221,455.35 | 50,042.41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88,882.73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4,828,458.14 | 21,786,791.68 | 22,318,945.02 | 23,573,152.63 |
减:所得税费用 | 5,973,370.83 | 2,926,330.29 | 3,098,282.76 | 3,431,433.6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8,855,087.31 | 18,860,461.39 | 19,220,662.26 | 20,141,718.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28,855,087.31 | 18,860,461.39 | 19,220,662.26 | 20,141,718.97 |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49 | 0.33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49 | 0.33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3,787.74 | -3,787.74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28,858,875.05 | 18,860,461.39 | 19,216,874.52 | 20,141,718.9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28,858,875.05 | 18,860,461.39 | 19,216,874.52 | 20,141,718.97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下转B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