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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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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06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8日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5楼公司上海办公中心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11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现有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工作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关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母公司报表口径)86,127,916.24元,按照《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612,791.62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110,656,449.90元,减已分配2009年红利11,610,000.00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6,561,574.52元。2010年度公司拟以2010年末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含税),共计分配股利19,35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2010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56,329,951.86元,2010年度公司拟以2010年末股本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按照每10股转增5股,共计转增股本19,350万股。本次转增后,公司资本公积金尚余362,829,951.86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鉴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会计审计机构以来秉持认真、负责、客观、公正的工作态度,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相关管理工作给予积极建议和帮助,建议续聘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2011年的审计费用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其全年工作量情况协商确定。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资金需要,公司拟申请授信额度合计为30.18亿元人民币,主要包括项目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开具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等形式的融资,其中贷款金额13.54亿元,敞口银票、保函等金额16.64亿元。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授信额度内申请授信事宜,并同意其在借款行或新增银行间可以调剂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应公司所控制企业要求,公司拟对相关企业因生产经营资金需求提出的融资提供担保。具体如下:

    序号拟担保企业名称贷款银行担保额度内容备注
    1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13,000万元新增担保7,500万元,续保5,500万,各类工程类保函; 
    2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原上海美建钢结构有限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2,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敞口、各类保函、开立信用证等,续保8,000万,新增4,000万,连带责任担保;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事宜,现应银行要求,为保证公司业务运作正常,拟申请对担保期限进行调整
    3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3,000万美元各类工程类保函,连带责任担保。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此项事宜,现应业主方要求,为保证公司业务运作正常,拟申请对担保期限进行调整

    上表所列担保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将提请最近一期召开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其中,担保1与担保2所对应每笔主债权合同有效期不超过1年,担保3所对应每笔主债权合同有效期不超过3年。超过该等额度的其他担保,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注册地:绍兴柯桥经济开发区,法人代表:钱卫军,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主要从事轻型、高层用建筑钢结构产品的生产、销售、设计、施工安装等。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184,439.73万元、净资产60,140.52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20,064.33万元、实现净利润9,384.23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美建建筑系统(中国)有限公司,注册地:上海市嘉定区宝安公路2676号,法人代表:裘建华,注册资本1,100万美元,主要从事钢结构及配套器材及配件的设计制造、安装和销售。截至2009年12月31日,总资产51,685.98万元、净资产13,145.69万元,2009年度实现营业收入63,514.13万元、实现净利润1,752.02万元(上述数据均经审计)。

    截至2011年1月31日,公司的实际对外融资担保金额累计为35,452.79万元人民币,其中因股权资产出售形成的对参股子公司担保共计19,660万元,其余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所控制公司(参股子公司浙江墙煌建材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2,000万元将在2011年3月31日前解除,参股子公司安徽墙煌彩铝科技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17,660万元将在2011年6月30日前解除,以上事项已经公司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及<201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0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对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年薪(万元,税前)
    1方朝阳董事长55
    2严 宏副董事长21
    3孙关富董事、总经理55
    4钱卫军董事、副总经理46
    5裘建华副总经理48
    6楼宝良副总经理55
    7陈水福副总经理56
    8陈国栋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40
    9沈月华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32
    合计408

    另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制定了《201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利害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

    鉴于公司所处行业的特殊性,为了充分利用好控股股东下属子公司——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房屋建筑总承包资质,为公司项目承接提供便利,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与浙江精工世纪工程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投标工作。前述联合投标项目在年度内累计金额在10亿元以内的,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人签署有关协议。超过该等额度的项目,按照相关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另行审议后实施。

    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1985年3月27日设立,法定代表人:孙国君,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会稽路487号,法人营业执照号330600000005580,注册资本6,002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等。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50,477.06万元,净资产6,933.96万元,2009年度全年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069.64万元,实现净利润1,053.43万元。(以上数据均经审计)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所控制企业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对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在墙面、屋面围护系统方面的业务能力,与现有钢结构业务整合,从而提升整体竞争能力,公司通过在香港的控股子公司香港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精工”)收购Asia Buildings Company Limited(亚洲建筑系统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亚洲建筑”),股权交易价格为7,000万美元。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上述事项,

    鉴于浙江精工钢结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精工”)在品牌、资质、业绩等方面的优势,为了更好的发挥收购后钢结构业务与屋面、墙面围护系统的协同效应,公司决定通过浙江精工对香港精工增资7,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的方式,实现浙江精工对亚洲建筑的间接控股。香港精工原控股股东——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放弃增资权。增资后香港精工的实收资本将达到9,500万美元。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方朝阳先生、严宏先生、孙关富先生、孙卫江先生、钱卫军先生因与本议案有关联关系,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因公司工作与发展需要,同意沈月华女士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经总经理孙关富先生提名,聘任张小英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公告之日起至2012年7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0日

    张小英女士简历:

    张小英,34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公司财务经理、总监助理等职,现任公司财务副总监。张小英女士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07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1年3月8日下午在上海市徐汇区田州路159号莲花大厦15楼公司上海办公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于2011年2月26日以电子邮件与传真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了召开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监事黄明鑫先生主持,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一致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审议通过《公司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

    按照公司《2010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在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协助下,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监事2010年度工作进行考核。根据考核,公司监事2010年度薪酬如下:

    序号姓名岗位/职务年薪(万元人民币)
    1刘中华监事、副总工程师27
    2黄幼仙监事、人力资源总监25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状况和财务情况;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全体监事保证2010年度报告所载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陶海青先生为公司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监事黄明鑫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向公司监事会提交辞去监事职务的申请。

    公司监事会提名陶海青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报最近一次召开的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10日

    陶海青先生简历:

    陶海青先生,37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济学博士、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后;1997年-2003年在浙江大学经济学院攻读经济学硕士学位、浙江大学第一届经济学博士;2003-2005年在清华大学完成管理科学与工程方面博士后研究工作。

    曾任精功集团副总裁、中共绍兴县委书记助理、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博士后联谊会主席,现任浙江精工建设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清华大学中国科技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清华大学长三角地区公管专业院友会理事。陶海青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情况。

    股票简称:精工钢构 股票代码:600496 编号:临2011-008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公司股票是否涉及融资融券业务: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30日(周三)上午9:00,会议签到时间为8:30-9:00。

    3、会议地点: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备注
    1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2011年3月10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www.sse.com.cn)的临时公告及相关附件,公告编号:临2011-006
    2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工作报告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7
    4公司2010年度关于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5公司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6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7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8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9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会计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1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1年度银行授信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11关于为公司所控制企业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12公司董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薪酬及《2011年度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13公司监事2010年度薪酬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7
    14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浙江精工世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1年度联合投标工作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6
    15关于选举陶海青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详见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07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3月25日(周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法人股东代表凭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帐户卡、持股凭证及出席者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集中登记时间:2011年3月28-29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00。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长江精工工业园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政编码:237161

    联系人:张姗姗、高翔

    联系电话: 0564-3631386、021-54452492-8075

    传真:021-54452496、0564-3631386

    2、会期半天,出席者交通费、食宿自理。

    六、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0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 出席长江精工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3月30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就 持有的 股股份按以下权限行使股东权利。

    1、 对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赞成票;

    2、 对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 对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4、 对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会议议题中的第( )项审议事项回避表决;

    5、 对上述项未做具体指示的事项,股东代理人可(不可)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特此授权。

    委托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受托人(签字):

    授权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