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电
记者从9日举行的上海市外经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作为全国第一个开展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的省区市,上海一年来已有四家企业“探路”,成功办理了人民币对外直接投资业务。
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巡视员赵抗美介绍,截至去年底,上海电气、鹏欣、维鲨、太船等四家企业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核准金额为4.18亿元人民币,实际投出3.134亿元,项目所在国家和地区涉及日本、刚果(金)、印度和中国香港。企业对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相关政策反映良好,为资本项下人民币流通的国际化起到了积极示范作用。
据上海鹏欣(集团)有限公司介绍,其在刚果(金)项目的建设、生产设备绝大部分在国内采购、国内付款,采用人民币境外直接投资有三大好处:一是降低汇兑成本;二是国内设备采购、国内承包商的工程款、咨询服务费用以人民币直接支付,便于操作;三是通过境外项目公司在中国境内开立离岸账户支付,投资资金不用出境,资金汇划、支付结算更为安全,可防范和降低投资所在国金融、结算方面的风险,也便于国内政府有关部门、投资方和融资银行对投资资金的监管。
今年初,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根据这一《办法》,企业可以凭境外直接投资主管部门的核准证书或文件直接到银行办理境外直接投资人民币资金汇出、人民币前期费用汇出和境外投资企业增资、减资、转股、清算等人民币资金汇出入手续。银行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向境内企业在境外投资的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
据了解,“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期间,上海将继续推进人民币境外投资工作,积极探索尝试对外承包工程项下人民币出口买方信贷业务,为企业对外投资和对外承包工程融资开辟新渠道,帮助企业规避汇率风险。在促进人民币流通的区域化和国际化的同时,有效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贸易中心的地位。
据上海市商务委员会统计,“十一五”(2006-2010年)规划期间,上海对外直接投资58亿美元,是“十五”期间的3.8倍;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金额443亿美元,是“十五”期间的5.6倍,完成营业额272亿美元,是“十五”期间的5.2倍;新签对外劳务合作合同总额25亿美元,是“十五”期间的3倍,完成营业额29亿美元,是“十五”期间的2倍,共派出劳务人员近8.03万人次,比“十五”期间增长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