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236 股票简称:桂冠电力 编号:临2011-02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1、本次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是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按照审计署《审计决定》的要求对相关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冲转和报表调整。
2、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对该事项追溯调整2007年度的报表,对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08--2010年度各定期报告的利润表没有影响。
3、追溯调整2007年度报表后,调减2007年度净利润19,282.14万元,占调整后当年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31,554.54万元的61.11%。
4、追溯调整后对上市公司2010年期初净资产影响:该事项追溯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9,282.14万元,占调减后2010年期初净资产634,084.98万元的3.04%;追溯调减期初资产总额19,282.14万元,占调减后2010年期初资产总额的1.06%,除该两项追溯调整期初数外,对公司2010年已披露的各定期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其他项目没有影响。
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转发审计署〈审计决定书〉的通知》(大唐集团审[2011]137号)的要求,我公司立即对审计决定中要求整改的事项进行调整和冲转相关会计账目和报表,并追溯调整公司2007年度报表及2010年度报表的期初数据,现将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追溯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 《审计决定书》中要求整改的事项
我公司控股的大唐桂冠合山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山公司”,股比为83.24 %)于2007年关停4-7号机组,其资产净值为147,896,689.07元,预计净残值8,962,030.18元。2007年合山公司将关停机组资产和相关备品备件转入新建机组“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以致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8,934,658.89元和存货跌价准备9,020,200.88元。
二、调整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2007]2号)文件的要求,合山公司融资租赁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的4-8号机组属于应该关停的小火电机组范围之列,并按照国家“上大压小”的政策将在原地建设两台60万千瓦级超临界燃煤机组。2007年合山公司按规定将4-7号机组实施关停,并在2007年度的会计决算中,将关停机组的资产净值147,896,689.07元和相应的备品备件存货价值9,020,200.88元,计入新建发电机组“在建工程”成本。该会计处理的依据主要包括:
(一)《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的规定,固定资产的建造成本应包括使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项资产的所有支出,包括实体造费用、前期设计研究费用、利息资本化金额以及为获得项目核准批复所发生的成本。合山公司对4-7号小火电机组的拆除清理是是根据国家“上大压小”政策的要求进行拆除,直接目的是为新建项目,并获得国家发改委关于新建的60万级机组项目的批复(注:新建机组于2009年10月经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广西大唐合山电厂“上大压小”扩建工程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 [2009]1958号)核准),两者是前因后果的资产承接关系,也即:没有对4-7号小火电机组拆除的“压小”,就没有新建的60万级机组项目的“上大”。拆除小机组是新建的大机组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前提条件,其拆除成本也构成新建项目的直接成本之一。
(二)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印发的《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关于关停小火电机组有关财务事项处理的指导意见》通知(大唐集团财[2007]411号)要求,关停小火电机组后存在后续新建项目,但与原企业股权结构不同的,应与新项目各股东方协商,将报废资产的清理损益纳入新项目投资成本。这也是根据固定资产具体准则对“上大压小”新建火电机组的事项作出的相应会计处理规定。
(三)合山公司新建60万级机组项目的概算已包括购买及处置上述关停机组的拆除清理费用,业经北京电力规划总院审查认可,并列入60万级机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投资概算。并且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效益财务评估分析的总投资内部报酬率大于国家规定的收益要求,新建造的机组资产不存在减值现象。
2010年国家审计署对合山公司进行审计时,指出将关停4-7号机组及备品备件成本列入新建机组成本的会计处理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应予追溯调整并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三、在2010年发生的相同经济事项
2010年,合山公司按规定将8号机组实施关停,并在2010年核算中将关停机组的资产净值102,233,001.14元计入第二台新建机组的“在建工程”中。
2010年合山公司对拆除的4-8号机组进行招标处置,共计应收取清理处置收入66,328,500.00元,并将已收到的39,520,000.00元冲减新建机组的“在建工程”成本。
审计署在审计过程中,对2010年度8号机组的关停及全部机组的清理收入核算未进行审计。
四、落实审计决定的追溯调整情况
根据合山公司实际发生的经济事项,按照审计署《审计决定》的要求对相关经济事项进行账务冲转和报表调整,整改落实情况如下:
(一)对我公司2007年关停4-7号机组,其资产净值为14,789.67万元,预计净残值896.20万元。2007年合山公司将关停机组资产和相关备品备件转入新建机组“在建工程”科目核算,以致少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893.47万元和存货跌价准备902.02万元。
对此事项合山公司采用追溯调整法在2007年度调整增加原“固定资产”价值14,789.67万元和“存货”价值902.02万元,调整减少“在建工程” 15,691.67万元;并分别调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3,893.47万元和“存货跌价准备”902.02万元。
(二)对合山公司2010年度关停8号机组的会计处理,也进行追溯调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处理。即将8号机组 “固定资产”净值10,223.30万元在2010年原计入第二台新建机组的“在建工程”的成本冲减调出,追溯调整至2007年对8号机组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其可收回的现金净额按照4-8号机组在2010年实现的总清理处置收入6,632.85万元,扣除4-7号机组预计净残值896.20万元后的余额5,736.65万元预计。追溯调整的结果是:调整计提2007年度8号机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486.65万元。
(三)4-8号机组清理处置收入调整:在2010年度我公司对4-8号机组进行了招标处置,共计应收取处置收入6,632.85万元,其中已收回3,952.00万元在2010年度冲减新建机组的“在建工程”成本。根据上述调整情况,公司对4-8号机组清理处置收入调整为:调整增加“在建工程” 3,952.00万元,调整增加应收的处置收入列“其他应收款” 2,680.85万元,将应收取处置收入6,632.85万元与4-8号机组预计的净残值纳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注:因两项金额相等,固定资产清理损益为零)。
以上追溯调整的综合结果是:调整减少2007年度“未分配利润” 19,282.14万元,调整增加“其他应收款” 2,680.85万元,调整减少“在建工程” 21,962.99万元。
五、追溯调整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一)由于合山公司对该事项追溯调整2007年度的报表,对上市公司已披露的2008--2010年度各定期报告的利润表没有影响。
(二)追溯调整2007年度报表后,调减2007年度净利润19,282.14万元,占调整后当年上市公司净利润总额31,554.54万元的61.11%。
(三)追溯调整后对上市公司2010年期初净资产和资产总额影响:该事项追溯调减期初未分配利润19,282.14万元,占调整后2010年期初净资产634,084.98万元的3.04%;追溯调减期初资产总额19,282.14万元,占调减后2010年期初资产总额的1.06%,除该两项追溯调减期初数外,对公司2010年已披露的各定期报告的资产负债表其他项目没有影响。
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