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1-09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3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的董事1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5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北京银行东长安街支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
二、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天津银行北京分行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朝阳门支行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三、会议以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促进公司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发展,公司同意为其在建设银行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贷款提供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839 证券简称:中信国安 公告编号:2011-10
债券代码:115002 债券简称:国安债1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其在北京银行东长安街支行金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贷款额度提供担保;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其在天津银行北京分行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深圳发展银行朝阳门支行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期限均为一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同意为其在建设银行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期限为一年的授信额度贷款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不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一、关于为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于1996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6,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马甸西村路7号,公司持股51%,主营业务为因特网络数据中心业务、呼叫中心业务、因特网接入业务、信息服务业务等。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18亿元,净资产1.55亿元,资产负债率34.43%;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5.03亿元,净利润为 63.87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2,000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贷款为其提供担保。
2、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电信增值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其提供担保。
3、本公司持有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51%的股权,该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未对其提供担保。
4、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对本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北京鸿联九五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关于为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于2000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昌平区中关村高科技园区昌平园白浮泉路18号,公司持股90%,主营业务为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电池等。
截止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2.48亿元,净资产0.85亿元,资产负债率65.70%;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2.60亿元,净利润为 -809.39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7,000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子公司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贷款为其提供担保。
2、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生产、销售电池材料及电池等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3、本公司持有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90%的股权,该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未对其提供担保。
4、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对本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中信国安盟固利电源技术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关于为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于2000年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15,132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永增,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32号,公司持股95%,主营业务为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培训;销售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等。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4.13亿元,净资产2.52亿元,资产负债率38.84%;2010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1.57亿元,净利润为1,820.03万元。
(二)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一年
3、担保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三)董事会意见
1、为促进控股子公司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业务的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就上述贷款为其提供担保。
2、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系统集成和应用软件开发业务,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
3、本公司持有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95%的股权,该公司的其他股东本次未对其提供担保。
4、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对本项担保提供反担保,对本公司因履行《保证合同》对中信国安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追偿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及逾期担保金额
截止公告日,公司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和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2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7.69 %;无逾期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中信国安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