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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偿付压力测试标准细化
    未来三年迎险企上市高峰
    2011-03-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黄蕾 ○编辑 颜剑

      ⊙记者 黄蕾 ○编辑 颜剑

      

      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标准得到进一步细化。保监会近日发布了《关于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了财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必测不利情景,同时调整了寿险公司(包括健康保险公司)动态偿付能力测试的必测不利情景。

      根据《通知》,财险公司必测不利情景包括:将基本情景中的整体财务年度赔付率、费用率假设增加5个百分点;将基本情景中的保费增长率假设增加20个百分点;维持基本情景中的投资组合比例不变,上市股票和基金在报告年度后第一年亏损30%,在报告年度后第二年投资收益率为0。

      寿险公司的必测不利情景包括:将基本情景中投资资产的投资收益率假设减少0.5个百分点;将基本情景中的费用率、保户红利支出水平假设乘以120%;将基本情景中的新业务保费增长率增加20个百分点;维持基本情景中的投资组合比例不变,上市股票和基金在报告年度后第一年亏损30%,在报告年度后第二年和第三年投资收益率为0。

      相比2007年保监会发布的第15号文中的必测不利情景,寿险公司新的测试标准更加严格。旧规定中,费用假设、保户红利支出水平假设都是乘于110%,新规定要求是乘于120%;旧规定中,新业务保费收入假设的测试情景只是要求乘于120%,新规定要求的是新业务保费增长率增加20%。关于投资组合的不利情景测试则是旧规定中没有的。

      在更加细化的动态偿付能力测试标准下,有媒体认为,将可能引发险企新一轮的再融资潮。不过有投行人士表示,该通知不会影响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的计算,必测和自测情景结果不作为判断实际偿付能力的依据,因而测试结果与融资无直接关系。

      “保险公司实际偿付能力计算来自于对评估时点实际资产和实际负债的确认,与情景测试不相干,调整后的情景仅仅作为保监会内部对保险公司的评价,与实际偿付能力技术不相关。”中信建投研究员分析认为,情景测试都是在假设情况下进行的,测试结果只是作为不利情况的参考,与融资决策无直接关系。“融资决策主要依据保险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和对正常业务质量的判断。”

      但需要指出的是,由于快速扩张等原因,一些保险公司确实面临着资本金亟待补充的压力。据有关投行统计,2010年国内有46家保险公司通过增资的形式完成注资,总增资额331.7亿元,8家公司通过发行次级债融资225.5亿元,合计增加资本557.2亿元,其中包含24家寿险公司、17家产险公司。

      “2010年银行在完善资本充足率的同时,保险业面临同样的问题,只是保险在二级市场融资的手段有限,这些问题没有被资本市场关注,直到2011年中国平安的再融资传闻出现,这个问题才再次被提上日程。”一位业内人士说。

      从增资渠道来看,现有的融资方式主要包括:财政注资(国企)、股东注资、次级债、上市融资和利润转增资本。而从去年整个增资情况看,保险公司的增资方式主要靠股东注资和发行次级债完成,融资方式有限。

      因此,业内人士认为,2011年偿付能力当是保监会监管中的重中之重,出于融资渠道的有限,加上去年底保监会又抬高了保险公司发行次级债的门槛,预计未来三年会迎来保险公司上市的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