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3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
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3月4日以专人送达或传真的方式发出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2011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会议经通讯表决后,全体董事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在兴业银行魏公村支行续办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兴业银行魏公村支行续办银行综合授信业务,授信额度为人民币4.5亿元,其中:流动资金贷款额度3亿元,保函额度1.5亿元,授信期限一年,贷款利率按照银行目前的审批规定,在提款时与银行协商确定。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发行2011年第二期中期票据的议案》
同意公司申请注册发行总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本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规模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含8亿元)。具体数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2、发行期限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3、发行利率
发行中期票据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主承销商拟建议聘请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为联席主承销商。
6、资金用途
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优化债务结构,置换贷款和补充营运资金。
7、决议有效期
本次拟发行中期票据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
8、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中期票据的相关事宜,主要授权内容包括:提请股东大会授予董事会在上述发行计划范围内,根据本公司资金需要、业务情况以及市场条件,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中期票据有关的事宜。
公司董事会同意此次中期票据发行方案及该方案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发行中期票据的具体条款以及相关事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最终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向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向控股子公司徐州首创水务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12,6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向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招商银行北京建国路支行向控股子公司临沂首创水务有限公司提供人民币2,00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贷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1年3月31日召开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公司2011-04号公告)
表决结果:赞成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008 证券简称:首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1-04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1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31日上午9:30
●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4日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1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决定召开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3月31日(星期四)上午9:30
2、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提议内容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审议《关于公司发行2011年第二期中期票据的议案》 | 否 |
三、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24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会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及出席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五、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八号静安中心三层
3、邮政编码:100028
4、联系电话:010-64689035
5、联系传真:010-64689030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1、个人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表本人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
委托人股东帐号 | 委托人持股数 | 股 |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委托日期 | 2011年 月 日 |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样式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出席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公司名称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
法人股东帐号 | 持股数量 | 股 | |
代理人身份证号 | 委托日期 | 2011年 月 日 |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注:上述授权委托书之打印件或复印件均为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