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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2011-03-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1518 股票简称:吉林高速 编号:临2011—3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29日上午9:00

    ●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3日

    ●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四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29日上午9:00

    2、会议召开地点: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2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提议内容
    1关于长平高速公路省界段应急工程的议案

    有关上述议案的相关董事会公告(临2011-2)刊登在2011年3月1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3月2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3、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四、参会方法

    1、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资料须在2011年3月25日前送达公司,时间以邮戳为准。传真方式登记须通过电话与公司进行确认。

    2、传真及现场登记时间:2011年3月25日

    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登记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4488号吉林高速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电话:(0431)84622188

    2、传真:(0431)84622168

    3、联系人:邵阿娜 刘慧

    4、邮编:130033

    5、会议预期为半天,出席股东食宿及交通自理。

    特此公告。

    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1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吉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本人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序号提议内容投票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长平高速公路省界段应急工程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其它空格内划“-”。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签字: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盖公章)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