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61 证券简称:洪城水业 编号:临2011-010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星期五)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已于2011年3月4日以专人送出方式、电子邮件方式及传真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本次会议的议题经各位董事的认真审议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有关污水处理业务的全资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把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定位为公司的污水处理专业投资、运营的战略平台。为了整合资源,优化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便对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进行专业运营管理。
此次全资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案为:以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和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的账面净资产为股权转让对价,由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所持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和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萍乡市洪城水业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81,052,604.91元,负债总额54,505,541.97元,净资产为26,547,062.94元。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南昌市朝阳污水处理环保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53,294,322.30元,负债总额34,414,061.03元,净资产为18,880,261.27元。上述数据均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有关污水处理业务的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公司计划把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定位为公司的污水处理专业投资、运营的战略平台。为了整合资源,优化管理,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持有的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和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1%股权转让至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以便对公司污水处理业务进行专业运营管理。
此次控股子公司股权转让的具体方案为:以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51%股权和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51%股权的账面净资产为股权转让对价,由江西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受让公司所持的以上股权。
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九江市蓝天碧水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59,651,612.34元,负债总额28,373,549.25元,净资产为31,278,063.09元。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温州洪城水业环保有限公司资产总额86,863,402.71元,负债总额52,369,516.65元,净资产为34,493,886.06元。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温州清波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20,903,873.52元,负债总额13,318,218.90元,净资产为7,585,654.62元。上述数据均已经中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李明先生请辞公司董事职务的议案》;
同意李明先生由于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明先生在董事会任职期间,对本公司的发展和整个南昌供水事业所做出的重大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郑克一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郑克一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对郑克一先生的任职资格发表了无异议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其中: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郑克一,男,汉族,1954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历任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办公室秘书、体改办、政研室副主任、计划工程科副科长、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指挥、办公室主任;南昌市出租汽车公司书记、江西大众交通公司副董事长;南昌公交总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党委委员、副书记;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现任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董事长、党委委员、副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