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4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在广东东莞松山湖开发区凯悦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电话通知等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高安敏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参与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要求。
通过审议,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201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80,414,782.41元(归属于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共为162,744,851.00元),按《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按10%提取法定公积金8,041,478.24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35,275,731.34元,减去本年度实施分配2009年度股利41,530,000.00元,本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6,119,035.51 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6,612万股。2011年1月21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40,962,505股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完毕,总股本变为207,082,505股。公司已于2011年1月28日公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结果。按照公司已公告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滚存利润分配方案:本次发行完成后,亨通光电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其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确定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11年1月21日公司总股本207,082,505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共计分配41,416,501元。【如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612万股为基数计算,则为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4932元(含税),共计分配41,416,501元。】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224,702,534.51元结转下年度。
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2010年度奖励基金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为1,412,479,602.68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62,744,851.00元,净资产收益率为11.52%,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资产收益率为10.58%,根据《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奖励基金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四条的规定,本次可计提奖励基金比例为15%,可计提奖励基金2441.17万元。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投资速度将加快,为了减轻经营压力,本次拟按照5%比例计提奖励基金813.72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经公司管理层讨论,2011年拟投资项目:
1、进行设备技改和FTTX光缆的扩产,预计将投入不超过2,000万元。
2、七都产业园扩大规模,厂房及辅助设施建设预计不超过3,000万元。
3、吴江亨通科技园新建食堂及公用设施建设,预计投入不超过1,000万元。
向董事会申请授权总经理钱建林先生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项目相关协议文件,并有权根据建设需要调配使用项目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2010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总计29,702.18万元,超出了原来所预计的2010年发生关联交易28,660万元的预测,增加了1,042.1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收购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40%股权,按照关联方的规定,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关联交易形成主要为本公司一方面向其销售原材料,另一方面从其采购产品。
独立董事意见:2010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超出预期系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收购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40%股权增加关联方所致,所发生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制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崔根良、吴如其、沈明权、凌秋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201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2010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95,562万元。
2011年关联交易金额较2010年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增加向关联企业采购铜铝杆原材料金额较大所致。
独立董事意见:2011年关联交易金额增大系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方变化所致。我们将督促公司积极履行承诺,尽快减少乃至消除关联交易,并积极关注交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规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崔根良、吴如其、沈明权、凌秋剑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同日公司《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更改的议案;
公司对2010年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工作表示满意,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审计委员会意见,公司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同时向董事会申请:授权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协商确定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合同及报酬事项。
同时,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通知,其名称将更改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吴江市慈善基金会捐赠500万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吕金良同志为公司顾问的议案;
公司副总经理吕金良同志因个人原因,提出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经总经理提名,聘任吕金良同志为公司顾问,聘期为两年。同时免去其担任的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八、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出口业务需要,根据江苏省商务厅批复的对外承包工程资格证书。公司经营范围拟增加“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同时,根据公司主营业务的变化,对公司经营范围修改如下:
《公司章程》原“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光纤光缆、电力电缆、特种通信线缆、光纤预制棒、光纤拉丝、电源材料及附件、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废旧金属的收购、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拟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光缆、光纤及光纤预制棒的研发、制造、销售,电力电缆、海底光、电缆、工业装备电缆、特种线缆、电源材料及附件、光电子元器件、通信设备的制造、销售,废旧金属的收购、销售,网络工程设计、安装、服务,实业投资,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九、关于审议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表决方式进行。
(一)会议时间:2011年4月5日(周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江苏省吴江市七都工业区公司会议室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5、审议关于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6、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7、审议公司2010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2010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9、审议与关联方2010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10、审议201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更改的议案;
12、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详见2011年3月1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四)会议出席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0年3月29日(周四)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与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股东;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五)会议登记办法
1、符合上述条件亲自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出席会议。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法人股东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时间:2011年3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4:30
4、登记地点: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姚央毛 马现华
联系电话:0512-63430985 传真:0512-63092355
(六)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根据通知所列议题按照以下授权行使表决权:
议 案 | 同意 | 弃权 | 反对 |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
4、审议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 |||
5、审议关于2010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 | |||
6、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 | |||
7、审议公司2010年度高管薪酬的议案; | |||
8、审议关于2010年度奖励基金计提方案的议案; | |||
9、审议与关联方2010年度已发生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 |||
10、审议201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 |||
11、审议关于续聘2010年度外部审计机构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名称更改的议案; | |||
12、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
委托人签名(单位公章):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时间: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 2011-005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在广东东莞松山湖开发区凯悦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1年3月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虞卫兴先生主持,经审议,与会监事一致表决通过:
1、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客观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2、报告期内,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本年度公司董事会依法决策,规范运作,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决议,按照上市公司要求规范公司的经营活动,建立了较完善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4、报告期内公司按照所制定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大股东亨通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签署了相关关联交易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规定执行,监事会认为公司与亨通集团所产生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平,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6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和2011年度
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10年度与关联方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以及2011年度预计发生关联交易的内容列示如下:
一、关联方关系
(一)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亨通集团)2010年末持有本公司股份54,661,433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2.90%,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出口本企业及成员企业生产的各种系列电缆、光缆(国家组织统一联合经营的出口商品除外);进口本企业及其成员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进口商品除外);金属镀层制品、铝合金型材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通信器材、金属材料(除贵金属外)。
(二)不存在控制关系的关联方关系的性质
关联方名称 与本公司的关系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同受集团控股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集团参股
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 同受集团控股
上述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 (万元) | 亨通集团所占股比 | 主营业务、主要产品 |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朱卫泉 | 2,980 | 100% | 制造与销售市话电缆 |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注) | 重年生雄 | 1550 (万美元) | 40% | 光纤复合架空地线、架空电力线 |
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 | 陈春亮 | 4,000 | 100% | 铜杆、铝杆、铝合金杆生产加工销售 |
注:亨通集团2010年7月收购其40%股权。
上述公司2010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 营业收入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12,884.12 | 11,321.35 | 6,096.39 | 1,383.08 |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 95,258.89 | 45,429.10 | 4,043.66 | 46.49 |
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 | 31,029.47 | 29,017.71 | 17,011.17 | 1,371.75 |
(三)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与本公司以往的交易均能正常的结算。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有关货物销售、采购等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按市场价格定价。
三、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目的
为了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公司目前发生的关联交易,在货物销售上,因为有些客户只针对集团单一客户发生业务,公司为了扩大市场占有率,通过关联方进行销售;在辅助原材料的采购上,主要考虑到由关联公司统一采购,有些原材料集中采购在价格上有一定优势,会减少公司成本支出,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
(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为了维护公司及非关联方股东利益,针对上述各项连续性的关联方交易,公司与关联方都签订了有关产品购销合同、生产辅助材料购销合同等协议。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合理,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由于严格按照关联交易定价原则执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
四、2010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缆 | 市场价 | 4,285.99 | 2.95 |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力电缆 | 市场价 | 6,447.64 | 4.43 |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缆 | 市场价 | 380.62 | 0.26 |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 资子公司 | 购买商品 | 采购产品 | 市场价 | 678.38 | 0.47 |
江苏亨通金天电子线缆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电缆 | 市场价 | 24.18 | 0.02 |
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购买商品 | 采购材料 | 市场价 | 7,925.40 | 5.45 |
亨通集团有限公司 | 控股股东 | 销售商品 | 销售光缆 | 市场价 | 3,980.20 | 1.94 |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光缆、加工费 | 市场价 | 1,470.43 | 0.72 |
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市场价 | 127.77 | 0.06 |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销售商品 | 销售光缆 | 市场价 | 1,486.74 | 0.72 |
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市场价 | 270.67 | 0.13 |
张家港恒东热电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光缆 | 市场价 | 0.08 | 0 |
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市场价 | 2,472.91 | 1.21 |
张家港永兴热电有限公司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光缆 | 协议价 | 0.17 | 0 |
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 房租 | 房租 | 协议价 | 7,0 | |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房租 | 房租 | 协议价 | 80 | |
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 | 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房租 | 房租 | 协议价 | 64 | |
合计 | 29,702.18 |
2010年度与关联企业发生关联交易总计29,702.18万元,超出了原来所预计的2010年发生关联交易28,660万元的预测,增加了1,042.18万元,增加原因主要系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收购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40%股权,按照关联方的规定,视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关联交易形成主要为本公司一方面向其销售原材料,另一方面从其采购产品。
五、2011年公司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情况预测
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925号《关于核准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批复》,核准公司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崔根海、沈斌、施伟明、孙根荣、祝芹芳、钱瑞六名自然人合计发行40,962,505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公司于2011年1月21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及崔根海、沈斌、施伟明、孙根荣、祝芹芳、钱瑞六名自然人非公开发行40,962,505股已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
公司于2011年1月26日在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增加注册资本40,962,505元,注册资本变更为207,082,505.00元。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江苏亨通金天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已经成为本公司控股公司,不再作为本公司的关联方。
2011年,公司将与亨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等关联公司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交易内容为光纤、光缆、电缆、辅料的销售,铜铝杆原料采购、电缆的采购,根据2010年度发生关联交易情况和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情况预测分析,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测总额为95,562万元,具体数额如下:
本公司向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采购复合地线等产品约为34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向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采购复合地线等产品为12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向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采购铜铝杆约为22,5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向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采购铜铝杆约为43,5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江苏亨通金天电子线缆有限公司向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公司采购铜铝杆约为75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电缆约为29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向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采购复合地线等产品约为1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北京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租赁厂房租金约为192 万元;
本公司向亨通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光缆约为5000万元(不含税);
本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光缆约为1500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沈阳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光缆约为1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售电缆约为23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辅料约为2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线缆科技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苏州亨利通信材料有限公司向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销售辅料约为60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向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销售电缆为45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电力电缆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电缆为40 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北京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向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销售光缆为80 万元(不含税);
本公司向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销售光缆约为400万元(不含税);
控股子公司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向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销售光纤约为3600 万元(不含税);
以上关联交易合计为95,562万元,其中:销售商品为14,270万元(不含税),预计不超过2011年营业收入总额的10%;采购商品为81,100万元(不含税),预计不超过2011年采购总额的10%;租赁厂房192万元。
2011年关联交易金额较2010年增幅较大,主要系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方关系发生变化,增加向关联企业采购铜铝杆原材料金额较大所致。
六、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改进措施
向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采购金额较大,主要因为该公司系亨通线缆和亨通力缆的配套生产企业,能够及时为亨通线缆和亨通力缆提供稳定可靠的产品,降低采购成本。
为减少乃至消除关联交易,根据资产重组承诺及公司发展需要,公司将收购亨通集团持有的北京亨通斯博通讯科技有限公司、苏州亨通铜材有限公司、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股份。若收购顺利实施,2011年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额将为5000万元,较本次公告数减少90,562万元。今后,我们将积极加强原材料的招标采购力度,选择更有竞争力的供应商,尽量减少关联交易。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2010年发生关联交易和2011年预计发生关联交易均超过公司2010年经审计净资产额141,248万元的5%,将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度董事会审议日常关联交易之前,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参照上述原则执行,并将由该次年度董事会确认。
独立董事意见:本公司2010年度关联交易及预计的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原则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2010年度关联交易发生额超出预期系控股股东亨通集团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收购江苏藤仓亨通光电有限公司40%股权增加关联方所致,2011年关联交易金额增大系公司资产重组完成后,关联方变化所致。我们将督促公司积极履行承诺,尽快减少乃至消除关联交易,并积极关注交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规性。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600487 股票简称:亨通光电 公告编号:2011-007号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
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为控股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否决票0票,弃权票0票。
考虑到公司日常经营需要,公司计划在 2011 年度向以下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融资担保金额共计3.53亿元: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75%股份)1.15亿元;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0.92亿元;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的股份)0.8亿元;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0.66亿元(公司持有其49%的股份,公司按持有股份比例为其提供担保)。
如下表所示:
被担保人 | 2010年末 资产负债率(%) | 担保金额(万元) | 担保期限 |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 39.44 | 11,500 | 一年 |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 48.54 | 9,200 | 一年 |
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6.98 | 8,000 | 一年 |
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注1 | 6,600 | 一年 |
注1:该公司首期注册资金在2011年2月到位,目前尚在建设中。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人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江苏亨通光纤科技有限公司 | 72,490.87 | 43,902.38 | 71,417.16 | 7,601.23 |
成都亨通光通信有限公司 | 22,943.43 | 1,180.61 | 25,893.80 | 3,763.64 |
广东亨通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5,848.00 | 4,854.83 | -145.17 | |
江苏奥维信亨通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 56.04 | -208.33 | -275.38 |
上述担保中,单笔担保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本次担保授权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决议日起至 2011 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在此期限内的担保相关文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和财务总监双签,具体贷款方式与期限授权,由各子公司与银行协商。
截至2011年3月10日,包括上述担保事项在内,公司无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本公司2010年末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发生余额为 6,786.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4.81%,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1.94%;加上2011年新增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金额3.53 亿元,以及2010年为江苏亨通高压电缆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为2.84 亿元的五年期担保,合计为70,486.0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49.90%,占公司最近一期(2010年末)经审计总资产的20.08%。
特此公告!
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