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力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2011-03-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于祥明 ○编辑 刘玉凤
⊙记者 于祥明 ○编辑 刘玉凤
记者昨日获悉,住建部和财政部两部委日前下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在建筑领域消费比例占建筑能耗的15%以上。鼓励地方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力争“十二五”期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都要制定出台太阳能等强制推广政策。分析人士指出,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相关企业将迎更大发展空间。
《通知》提出,“十二五”期间,开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集中连片推广,进一步丰富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积极拓展应用领域,力争到2015年底,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25亿平方米以上,形成常规能源替代能力3000万吨标准煤。
根据《通知》,两部委将选择在部分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地方积极性高、配套政策落实的区域,实行集中连片推广,使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率先实现突破,到2015年重点区域内可再生能源消费量占建筑能耗的比例达到10%以上。
《通知》还提出,鼓励有条件的省市通过出台地方法规、政府令等方式,对适合本地区资源条件及建筑利用条件的可再生能源技术进行强制推广,进一步加大推广力度,力争“十二五”期间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都要制定出台太阳能等强制推广政策。财政部、住建部将综合考虑强制推广程度及范围,在确定“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重点区域时对出台强制性推广政策的地区予以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