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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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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3-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04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3月13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到董事5人,3名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学阳先生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公司2010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701,220.91元,因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加期初未分配利润-212,031,014.82元,本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9,329,793.91元。董事会拟定2010年度不进行现金红利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因公司未作出现金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就此预案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需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的预案,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的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董事会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预案》,并提请2010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决定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对本公司会计报表进行审计,并确定支付其201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报酬为人民币40万元,聘期暂定为一年。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的议案》;

      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向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4,30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2011-006号《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全文。

      合同金额:4,305,000元。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关联董事张学阳回避了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审慎决策。该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成员经讨论审议,一致决定于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将上述第2-6项议题以及《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经此次股东大会审议,股权登记日为:2011年4月1日。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会议决定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集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会议时间:2011年4月8日(星期五)上午9:00

      (三)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方式。

      (五)会议内容如下: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5、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支付其报酬的预案》;

      7、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

      2、2011年4月1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七)参加会议办法:

      1、登记办法: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到公司登记(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方式或在公司网站(www.routon.com)上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00。

      3、登记地点:武汉市东湖开发区光谷大道70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会期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费和食宿费自理。

      (八)联系办法:

      电话:(027)87921111-3221

      传真:(027)87537800

      地址:武汉市东湖开发区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430223

      联系人:赵竫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增加信息披露指定报刊的议案》。

      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及时查阅公司的披露信息,更好地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增加《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增加后,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报刊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本公司所有信息披露均以以上指定报刊为准。指定信息披露互联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武汉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是否有表决权: □是 / □否

      二、分别对每一审议事项投同意、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1、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同意票;

      2、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反对票;

      3、对《会议通知》中所列第_____________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三、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是否有表决权: □是 / □否

      四、如果对可能纳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有表决权,应行使何种表决权的具体指示:

      1、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同意票;

      2、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反对票;

      3、对临时提案____________投弃权票。

      五、如果股东对上述第二项和第四项不作具体指示,股东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是 / □否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委托有效期: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注:

      1、委托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签署或者由董事长、其他决策机构决议授权人签署,同时应加盖单位印章。

      2、委托人应在授权书相应的“□”内划“√”;每项均为单选,多选为无效委托。

      3、本授权委托书复印及剪报均为有效。

      4、本授权委托书并不妨碍委托人本人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届时对原代理人的委托则无效。

      证券代码:600355 股票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05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日以电子邮件发出(全部经电话确认),会议于2011年3月13日下午1: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金海荣女士召集并主持,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并同意董事会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二)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0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所披露的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5日

      证券代码:600355 证券简称:*ST精伦 编号:临2011-006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向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调配一体化技术开发服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4,305,000元。

      ●关联董事回避事宜

      涉及上述关联交易的关联董事张学阳先生对议案回避表决。

      ●交易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充分利用了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在系统软件开发方面的特长,增强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配变监测终端等项目上的竞争优势。

      一、关联交易概述

      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向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调配一体化技术开发服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

      合同金额:4,305,000元。

      本次交易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作出决议过程中,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学阳先生(持有本公司20.45%股份),进行了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是公司的联营企业,注册资本为1495万元,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15%。公司法定代表人为蔡远宏,主要从事计算机软、硬件的的技术开发、研制、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及销售;计算机网络工程设计安装。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武汉精伦软件公司建设调配一体化系统,增加配电自动化、故障检测及定位系统、配电地理信息系统、配电网生产管理系统等功能。完成海南八所城区及四更供电所的16条线路的采集及监控。通过调配一体化系统的建设实现县调电网的实时监视和控制,强化并提高对配网的管理水平,实现联络线路和重点分支线快速故障隔离,提高供电可靠性。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为: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向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调配一体化技术开发服务,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支付技术服务费4,305,000元。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参照公开的市场价格,本公司本着与其他无关联关系的企业同等水平的定价规则,对与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确定价格。

      本公司与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的定价均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个关联交易的定价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造成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充分利用了武汉精伦软件有限公司在系统软件开发方面的特长,增强了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在配变监测终端等项目上的竞争优势。

      本公司于2011年3月13日召开了董事会,会议通过决议,审议通过了此议案。董事会在对本次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和作出决议过程中,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董事张学阳(持有本公司20.45%股份)进行了回避,充分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该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履行了勤勉尽责的职责,审慎决策。该关联交易是公平、合理的,未损害公司及其它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本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七、备查文件

      1、《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