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钢圈 公告编号:2011-011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新增、变更或否决议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3月15日(星期二)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嘉民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38人,代表股份133,292,6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35%。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王嘉民先生、姜开学先生、崔积旺先生、邹志强先生、高赫男先生、王兵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1、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嘉民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姜开学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崔积旺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邹志强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高赫男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王兵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张书林先生、王立华先生、邱靖之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张书林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王立华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邱靖之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该议案在表决时实行了累积投票制,同意聘任吕守民先生、姜海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工共同组成第二届监事会。
1、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吕守民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第二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姜海
表决结果:累计同意票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撤消“长沙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并投资建设“咸宁兴民钢圈有限公司高强度轻型钢制车轮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3,292,6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认为:“贵公司本次会议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兴民钢圈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