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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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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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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1-09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

    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3日以传真及书面形式发送给各位董事,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如期在嘉兴市召开,会议由王凌云董事长主持,应到董事12名,实到11名,董事沈军民书面委托余伟业董事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议案逐项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母公司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38,694,164.4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3,869,416.44元,加2009年度剩余未分配利润55,697,697.78元,本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522,445.77元。

    公司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16,800万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含税),共派发现金股利1,680万元。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热力管网投资授权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经营需要进行热力管网投资建设,年度总投资额度为5,000万元。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银行申请授信业务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本公司向建行北仑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额度为86,000万元(含本数),向交通银行北仑支行申请授信业务,额度为25,000万元(含本数),一年内有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高管人员薪酬的议案》;

    决定2010年度公司总经理年薪为31万元;副总经理、总工程师、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年薪人均为24.8万元,以上人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25万元人民币(审计机构工作人员在公司所在地工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由公司承担)。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董事会同意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如下:

    1、时间:2011年4月15日上午9:00;

    2、地点:宁波新晶都酒店

    3、审议内容:

    (1)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 公司2010年度报告;

    (4) 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1)本公司董事、监事(2)截至2011年4月8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66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6885271

    联系人:乐碧宏 沈琦

    登记日期:2011年4月11日-- 12日;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30。

    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法人)出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一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议案四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五关于续聘江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委托日期:

    注:1、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方格内选择一项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

    2、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指示的情况下,表示委托人全部同意所表决全部议案。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1-10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四届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下午在嘉兴召开。公司三名监事戴志勇、董庆慈、夏烈勤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乐碧宏、证券事务代表沈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戴志勇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会议议程,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议程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公允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票3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11-11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遗漏。

    一、预计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

    的类别

    按产品或劳务

    进一步划分

    关联人

    (简称)

    预计总金额(万元)占同类交

    易的比例

    总金额

    (万元)

    采购货物蒸汽宁波钢铁1,200 801
    小计  1,200 801
    销售货物蒸汽宝新不锈钢1,500 1,393
    小计  1,500 1,393
    合 计  2,700 2,194

    二、关联方介绍及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简称“宁波钢铁”)

    法定代表人:崔健;注册资本56亿元;公司住所:宁波市北仑区临港二路168号;经营范围:钢铁冶炼及其压延产品、焦炭的生产;自营和代理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地货物及技术除外;矿产品、建材的批发、零售;货物装卸;冶金、焦化的技术开发、咨询。许可证经营项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按批准证书核定经营)。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简称“宝新不锈钢”)

    法定代表人:戴志浩;注册资本284,838万元;公司住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营范围:不锈钢卷板制造、加工及相关技术指导、咨询、自有房屋出租。关联关系:本公司监事在该公司担任董事职务。

    2、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有关货物销售的关联交易均能按期足额支付关联交易款项。

    三、定价原则: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的有关货物销售采购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将遵循协议价格进行。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坐落于本公司有效供热半径内,为本公司的供热客户。

    上述关联交易对象生产经营稳定,交易将有助于公司规避经营风险,并对公司提高市场份额,降低采购成本产生积极的影响。

    五、审议程序

    (一)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14日召开,参加表决的12名董事全部同意关于上述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议案严格遵循了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遵循了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要求,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内幕交易的情况。本次交易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必要的,交易价格定价原则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我公司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签署了《蒸汽销售与购买协议》,约定了定价原则及计量结算办法。

    我公司与宁波宝新不锈钢有限公司签署了《供热合同》,约定了定价原则及计量结算办法。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与宁波钢铁有限公司签署的《蒸汽销售与购买协议》;

    3、与宝新不锈钢签署的《供热合同》;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意见。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