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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2011-03-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临2011-009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3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董事长冯仑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与会董事对列入本次会议的议案逐一审议并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董事会提名许立先生、姚鹏先生、云大俊先生、王玮先生、郑沂先生、孙华先生、张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

      董事会提名王兵先生、于小镭先生、彭雪峰先生和杜丽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10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6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现修改为:

      第一百零七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4名,非独立董事7名,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人。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原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

      现修改为:

      第一百四十三条 监事会由4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人。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3.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长年度津贴84万元(税前)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4.审议并通过了副董事长年度津贴78万元(税前)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5.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12万元(税前)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7.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详见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8.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9.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0.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11.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www.sse.com.cn)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5日

      附件一: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许立先生,1965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又于北京工业大学,获工学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自1992年,先后任海南万通企业集团有限公司部门经理;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部门经理、副总经理、董事总经理;北京万通广场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姚鹏先生,1956年出生。毕业于复旦大学,获学士学位;后于中共中央党校获硕士学位。自1974年起,先后任职总后川藏兵站部;中央党校教研室主任;上海万通企业控股有限公司总经理;万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万通龙山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云大俊先生,1955年出生。毕业于国立台湾大学,获工商管理学士学位;后于香港公开大学获会计学硕士学位。自1979年,先后任IBM公司财务经理、控制长、财务总监;美国GLOBAL ONE通讯公司财务总监;美国康柏公司中国公司财务总监、副总裁;以色列AMDOCS公司财务顾问;彩虹集团电子股份公司执行董事及财务总监;美国BEA公司大中国区财务总监。1993年荣获台湾财务主管协会选拔的年度杰出“财务主管”奖,1999 年荣获康柏公司大中国区“总裁”奖。现任本公司财务总监。

      王玮先生,1968年7月出生。1986-1990年就读于南开大学计算机与系统科学系,获理学学士学位;2001-2003年就读于南开大学国际商学院,获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0年起先后就职于天津光荣软件有限公司、劲量电池(中国)有限公司、金勋章科技产业有限公司、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软件工程师、区域市场经理、市场总监、项目经理、资产管理部副部长等职,现任泰达集团投资发展部副部长。现任本公司董事。

      郑沂先生,1972年出生。1990-1997年就读于同济大学,获工学学士及硕士学位;1997年就读于日本名古屋大学,获工学博士学位。自2000年起,先后任日本YAMATO咨询公司部门经理;日本CEL基金管理公司中国首席代表;联想融科投资管理公司投资总监;嘉实基金REITs资产管理公司筹备负责人。现任万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孙华先生,1971年2月出生,1989-1993年就读于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1 -2003年就读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自1993年起先后就职于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财务部经理、监事等职务。现任北京嘉华筑业实业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张国安先生,1960年3月出生,1978 – 1982年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1999 – 2000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经管学院,自1982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财贸干部管理学院、北京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教师、编辑部主任、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王兵先生,1968年4月出生。在教育过程中先后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和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自1991年起先后任职于中创公司、中鼎信公司、鼎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先后担任过经理、总经理、董事长、CEO等职务。现任鼎天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本公司独立董事。

      于小镭先生,1963年9月出生。在教育过程中先后获金陵大学财务会计专业学士、首都经贸大学会计学硕士、财政部科研所会计学博士学位。获得如下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自1988年起先后任职于南京审计学院、财政部科研所、中华会计师事务所、中财经会计师事务所、岳华(集团)会计师事务所、中企港咨询集团、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先后担任教师、编辑、高级经理、副所长、合伙人、董事长兼总裁、高级合伙人。现任任中企港资本服务集团董事长,中企高达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独立董事。

      彭雪峰先生,1962年5月出生。1979年9月—1983年7月就读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法学学士学位,1996年9月—1999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1年9月—2007年7月就读于北京大学国际金融法专业,获法学博士学位。自1983年7月起,先后任职于河北省沧州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北京市燕山区律师事务所、北京市第四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先后担任助理审判员;律师;副主任律师;主任律师。现任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杜丽虹女士,1979年7月出生,1998—2002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金融学学士学位;2002—2004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金融学硕士;2005-2011年就读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应用经济学博士学位。自2004年7月起至今,担任中航证券地产金融分析师、研究顾问;北京贝塔咨询中心合伙人;中国社科院上市公司预测中心市值管理中心主任等职务。

      附件二: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我公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对上述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现就提名王兵先生、于小镭先生、彭雪峰先生、杜丽虹女士为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资格。

      二、符合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5日于北京

      附件三: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王兵、于小镭、彭雪峰、杜丽虹,作为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王兵

      于小镭

      彭雪峰

      杜丽虹

      2011年3月15日于北京

      附件四:

      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提名许立先生、姚鹏先生、云大俊先生、王玮先生、郑沂先生、孙华先生、张国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提名王兵先生、于小镭先生、彭雪峰先生、杜丽虹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人选发表意见如下:

      本人在认真审阅上述人选的任职资格并考察其工作经历和工作业绩后认为:上述人选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人选及独立董事人选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上市公司董事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

      公司董事会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规定。

      独立董事签字:

      王兵

      于小镭

      彭雪峰

      日期:

      2011年3月15日

      股票代码:600246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编号:临2011—010号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1年3月15日召开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符合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

      与会监事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鉴于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监事会提名刘俊勇先生、冯帅鹏先生、马剑先生、吴迪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人选。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关于监事会主席年度津贴为12万元(税前)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3月15日

      附件五:第五届监事会候选人简历

      刘俊勇先生,1965年2月出生,1981-1985年就读于北京商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2008-2010年就读于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自1985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商学院商务研究生、首钢船务公司、首钢南方公司、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先后任财务主管、财务部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副主任。

      冯帅鹏先生,1981年12月出生,2000年9月至2006年2月就读于河南教育学院、河南大学,获本科学历;2006年9月至2009年3月就读于上海外国语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2009年4月至今于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律专员。

      马剑先生,1976年8月出生,1995-1999年就读于武汉理工大学,2003-2005年就读于法国波尔多商学院,曾先后就职于东芝电脑公司、Chinacast通讯有限公司,担任工程师职务。现就职于天津泰达集团有限公司任风险控制中心经理。

      吴迪女士,1977年6月出生,1996-2000年就读于长安大学获学士学位。自2000年起,先后就职于北京城建集团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先后担任技术员、暖通工程师、机电主管、预算部经理等职务。现任香河万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造价管理部经理。

      股票简称:万通地产 股票代码:600246 编号:临2011-011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控股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出临时提案的公告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3月10日在指定媒体公开披露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本公司拟于2011年3月30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于201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6.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

      7.修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的议案;

      8.审议并通过了董事长年度津贴84万元(税前)的议案;

      9.审议并通过了副董事长年度津贴78万元(税前)的议案;

      10.审议并通过了独立董事年度津贴12万元(税前)的议案;

      6. 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 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8. 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审议并通过了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于2011年3月15日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公司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2.审议并通过了监事会主席年度津贴12万元(税前)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要求,本公司上述议案须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近日,本公司董事会接到控股股东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51.16%股份,以下简称万通控股)的函告,万通控股拟将上述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请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