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875 证券简称:吉电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结合网络投票方式进行。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3月16日(星期三)上午9:30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2011年3月16日,其中:
(1)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
2011年3月16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2011年3月15日下午15:00至2011年3月16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三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
公司董事、财务总监陈立杰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
5、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共94 人,代表股份224,216,9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7211 %。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代理人)共18人,代表股份有表决权股份218,908,8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26.0885%。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
份5,308,1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6326%。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法律顾问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表决结果
1、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电投集团公司办理票据业务的议案》
关联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53,922股。经表决,同意为9,509,32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5332%;反对为37,8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3956%;弃权为6,8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0712%。
2、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
关联股东吉林省能源交通总公司对本项议案回避了表决。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9,553,922股。经表决,同意为9,498,522股,占有效表决权的99.4201%;反对为37,8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3956%;弃权为17,600股,占有效表决权的0.1842%。
五、参加网络投票前十大股东表决情况
| 名称 | 王华琴 | 朱雁辉 | 王佩虹 | 王瑞玲 | 雷萍 | 挪威中央银行 | 胡晓明 | 王庆义 | 曾繁玲 | 吕文桥 |
| 所持股数(股) | 637,100 | 610,100 | 434,600 | 400,000 | 345,987 | 339,000 | 241,000 | 200,000 | 198,900 | 173,800 |
| 1.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 2.00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同意 |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贾向明、王伟
3、结论性意见:
承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均符合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载有与会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