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1年1月28日,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 “本行”)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戴国良先生为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已核准戴国良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
本行董事会于此正式宣布:自2011年3月11日始,戴国良先生就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
戴国良先生简历如下:
戴国良先生,60岁,在银行业拥有超过35年的经验。曾在星展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星展集团”)和星展银行有限公司(“星展银行”)担任多个主要职位,包括于2002年至2007年期间担任星展集团及星展银行副董事长和首席执行官,于2001年至2002年期间担任星展集团及星展银行总裁兼首席运营官,于1999年至2001年期间担任星展银行首席财务官,并于2007年至2008年期间担任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此前,于1974年至1999年期间在摩根公司任职并担任投资银行部董事总经理,曾在纽约、东京和旧金山担任过多项管理职务。于2008年至2010年期间曾担任荷兰国际集团董事。目前担任数间于纽约或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的董事, 包括:纽约-泛欧交易所(2010年起)、万事达公司(2008年起)和嘉德置地(2000年起)。现任哈佛商学院亚太顾问委员会成员。于1972年毕业于伦斯莱尔理工学院并取得理学学士学位。于1974年毕业于哈佛大学并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戴国良先生任期为三年,至2014年召开的本行年度股东大会之日止。经本行董事会审议批准,自担任本行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日起,戴国良先生同时担任本行战略发展委员会、稽核委员会以及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
经本行股东大会批准,本行非执行董事在本行领取税前薪酬的标准为:基本酬金人民币20万元╱人╱年,担任风险政策委员会或稽核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人民币20万元╱人╱年,担任其他专业委员会主席另附职务津贴人民币10万元╱人╱年,担任专业委员会委员另附职务津贴人民币5万元╱人╱年。在多个委员会任职的董事,其酬金可以累积计算。
至本公告披露日为止,戴国良先生未于本行领取过任何薪酬。
就本行董事所知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戴国良先生在过去三年没有在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中担任董事职务。戴国良先生与本行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没有任何关系,也没有在本行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于本公告日期,戴国良先生未拥有任何本行或其相联法团股份之权益(按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定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就戴国良先生的委任而言,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h)至(v)中要求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亦没有任何须提请股东注意的事项。戴国良先生没有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本行董事会对戴国良先生的加入表示欢迎。
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