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之相关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94 证券简称:国恒铁路 公告编号:2011-010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之相关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恒铁路”)《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10年8月27日、2010年9月15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酒航铁路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保证酒航铁路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中部分闲置募集资金4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到期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及2010年9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2010年9月,因国恒铁路全资子公司广东国恒铁路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资公司”)与中能华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能华辰”)发生经济合同纠纷,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将国恒铁路作为连带被告予以裁定,裁定冻结被告国恒铁路银行存款26,496,000元或查封其价值相当的财产。因此,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募集资金账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的合计24,950,000元已被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冻结。(该事项详见公司于2010年9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内容。)
上述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被冻结后,公司一直积极努力与物资公司和中能华辰进行沟通和协商,力求达成和解,以解除账户冻结状态,但由于各种原因尚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因此,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于2011年3月3日对国恒铁路在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进行了续冻结。鉴于上述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中合计24,950,000元已被冻结,因此自2010年9月15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议案后至今,公司实际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42,800万元。
截至目前,该经济纠纷尚未进入正式开庭审理,国恒铁路在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仍处于被冻结状态,导致到期募集资金42,800万元若归还至华夏银行募集资金账户,将存在被法院追加冻结的风险,进而影响募投项目酒航铁路建设的顺利进行。因此,截至2011年3月15日,上述到期募集资金42,800万元仍无法按期归还至国恒铁路在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
针对上述情况,国恒铁路正积极督促并协助物资公司就上述问题与中能华辰尽快达成和解,公司将尽快解决上述纠纷并依照法律法规程序将到期募集资金42,800万元归还至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帐户(开户行:华夏银行北京紫竹桥支行,账号:4043200001801800000863)。
特此公告。
天津国恒铁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