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1-003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九点,在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和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要求。会议由董事长曾昭秦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经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我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验证,2010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11.52万元,计提法定盈余公积203.56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 6,313.85万元,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494.11万元。鉴于本公司2011年项目投资规模较大,考虑公司项目及运营资金需求,不实施现金股利派发,不送红股,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经营发展。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1605756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共计转增股本160575600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21151200股,资本公积金余额为53916886.25元。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公司董事会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根据《山东省会计师事务所服务收费标准》通知(鲁价费发[2010]187号)的精神,结合公司房地产业务快速发展,审计业务量不断增加的实际情况,2011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为肆拾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聘期一年。年度会计报表审计以外的专项审计及其他服务项目,如合作,具体费用根据公司与其签订的《业务约定书》单独支付。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2009年起为我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0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服务费用为叁拾万元人民币(不含差旅费)。
独立董事认为: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在担任本公司各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业务约定书》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同时,根据公司及审计工作情况,公司支付的报酬数额是合理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议案》;
关联董事曾昭秦先生、冯玉露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收购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转让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三、四、五、六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1-004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6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下午一点,在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现场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际到会监事4名。监事孙绍群先生因公出差,已书面委托樊以军先生代为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安郁厚先生主持。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
(一)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与规定;
(二)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一、二、三、四、五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1-005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将与控股股东山东天业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业集团”)下属企业在购买材料、房屋租赁、提供劳务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双方将遵循公平、有偿、互利的市场原则进行交易,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
一、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2011年预计发生金额 |
济南市市中塑料三厂 | 购买材料、提供劳务 | 1000 |
山东天业国际会 展酒店有限公司 | 租赁办公场所 | 100 |
合 计 | 110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济南市市中塑料三厂(以下简称“塑料三厂”)
住所:济南市市中区郎茂山路51号;法人代表:曾昭秦;注册资本:130万元;企业性质为集体企业;主要从事塑料门窗、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的加工等。
(二)山东天业国际会展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展酒店”)
住所:济南高新区工业南路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法人代表:曾昭秦;注册资本:201万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从事主、副食品加工、销售,客房服务,房屋租赁等。
塑料三厂、会展酒店是公司控股股东天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按照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关联董事曾昭秦先生、冯玉露先生回避表决。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经营行为,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定价原则,交易双方协商定价。市场价格以产品销售地或提供服务地的市场平均价格为准,在无市场价格参照时,以成本加合理的适当利润作为定价依据。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控股股东下属企业发生购买材料、房屋租赁、提供劳务等日常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交易行为,进行此类关联交易,能够降低交易对方信用风险,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利益。以上交易行为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审议程序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曾昭秦先生、冯玉露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他们认为公司
2011年度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公司对日常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1-006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收购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分别与李晓振和孟龙起签署了《东营市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营万佳”)股权转让协议》,收购李晓振、孟龙起合计持有的东营万佳100%股权,收购总金额为人民币5388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东营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截止2011年2月28日东营万佳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基础协商确定。评估报告具备独立性,其结论具备合理性,保证了交易的公平性;本次股权收购交易是在交易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1、李晓振,男,1981年11月7日出生,住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176号,身份证号码:370523198111072413。
2、孟龙起,男,1971年9月11日出生,住山东省广饶县稻庄镇北孟村160号,身份证号码:370523197109112434。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东营万佳,成立于2009年5月20日;注册地址:东营市东营区北一路123号;法定代表人:孟龙起;注册资本:人民币3,4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建筑工程设计、物业服务;房屋租赁;房地产信息咨询;建材销售。
李晓振和孟龙起合计持有东营万佳100%股权,其中,李晓振持有65%股权,孟龙起持有35%股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李晓振、孟龙起持有的东营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截止2011年2月28日东营万佳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5638.88万元。根据万佳公司的基本情况,本次对万佳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资产:账面值20,517.68万元,评估值22,768.38万元,增值额2,250.70万元,增值率10.97%;负债:账面值17,129.50万元,评估值17,129.50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3,388.18万元,评估值5,638.88万元,增值额2,250.70万元,增值率66.43%。
企业主要资产为存货—待开发土地,系万佳公司在2011年1月4日在东营市国土资源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通过拍卖竞得的两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其中:编号为“2010-(河)004号的”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37602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编号为“2010-(河)005号”的地块,土地使用权面积为95747平方米,用途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为70年。两宗国有建设用地是相连的,总面积为133349平方米,可以联合开发。2011年1月17日,万佳公司已与东营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出让总价款为200,500,000.00元。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分别与李晓振和孟龙起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股权出让方为李晓振和孟龙起,股权受让方为公司,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与李晓振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是指:李晓振持有的东营万佳的全部股权(占东营万佳注册资本的65%)。
第二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3月15日出具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李晓振、孟龙起持有的东营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截止2011年2月28日李晓振持有的东营万佳全部股权的评估值5638.88万元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3502万元。
公司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李晓振支付60%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的40%的股权转让价款在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李晓振。
第三条 标的股权的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本协议签署生效且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60%后的10个工作日内,李晓振应协助公司和东营万佳实施上述股权转让交割事宜,协助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第四条 标的股权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协议双方约定,标的股权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
(2)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履行必须的审批程序。
2、若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二)与孟龙起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是指:孟龙起持有的东营万佳的全部股权(占东营万佳注册资本的35%)。
第二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3月15日出具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李晓振、孟龙起持有的东营万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截止2011年2月28日甲方持有的东营万佳全部股权的评估值5638.88万元为定价依据,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1886万元。
公司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孟龙起支付60%的股权转让价款;剩余的40%的股权转让价款在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完毕后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孟龙起。
第三条 标的股权的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本协议签署生效且公司支付全部转让价款的60%后的10个工作日内,孟龙起应协助公司和东营万佳实施上述股权转让交割事宜,协助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第四条 标的股权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协议双方约定,标的股权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
(2)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公司内部规定的要求履行必须的审批程序。
2、若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东营万佳 100%的股权,增加了公司土地储备,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拓展战略纵深,完善区域布局,增强了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
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4、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1-007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3月16日与山东普丰进出口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普丰”)签署《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安房地产”)股权转让协议》,转让公司持有的永安房地产15.7143%股权(6600万股)给山东普丰,转让价格人民币6932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16日审议通过。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且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经股东大会审批。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截止2010年12月31日永安房地产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为基础协商确定。
评估报告具备独立性,其结论具备合理性,保证了交易的公平性;本次股权转让是在交易各方自愿、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的,不存在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交易各方当事人情况
(一)交易对方情况
山东普丰,成立于2001年9月7日;注册地址:临淄齐鲁化工商城内城一楼1-8号;法定代表人:刘宗光;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万元;经营范围:前置许可经营项目:压缩气体及液化气体、易燃气体、易燃固体、自燃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批发,煤炭批发;一般经营项目:塑料制品加工、销售,化工机械设备、仪器仪表、机电设备、五金交电、日用百货、钢材、化工产品、塑料原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汽车配件、润滑油、道路沥青、铁铝矿石、铁铝矿粉销售,化工信息咨询服务,货物进出口。该公司股东为两名自然人,分别是刘宗光和刘尊领。
截至2010年12月,该公司总资产2.86亿元,净资产1.88亿元,营业收入9.41亿元,净利润0.13亿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永安房地产,成立于1998年9月1日;注册地址:济南市泉城路264号;法定代表人:王永文;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0万元;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机械设备租赁;装饰装修。
公司和新华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信托”)合计持有永安房地产100%股权,其中,公司持有52.381%股权,新华信托持有47.619%股权。
三、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3月15日出具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截止2010年12月31日永安房地产全部股权的评估值为43874.65万元。
根据永安房地产的基本情况,本次对永安房地产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具体如下:资产:账面值63,148.01万元,评估值63,557.36万元,增值额409.35万元,增值率0.65%;负债:账面值19,682.71万元,评估值19,682.71万元,无增减值;净资产:账面值43,465.30万元,评估值43,874.65万元,增值额409.35万元,增值率0.94%。
四、股权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
本次股权转让的标的股权是指:公司持有的永安房地产的15.7143%股权(6600万股)。
第二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支付方式
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以山东正源和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1年3月15日出具的《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有的山东永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截止2010年12月31日永安房地产全部股权的评估值43874.65万元为定价依据,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6932万元。
山东普丰应在本协议签署生效且永安房地产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权转让事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第三条 标的股权的交付或过户的时间安排
本协议签署生效且山东普丰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后的30个工作日内,公司应协助山东普丰和永安房地产实施上述股权转让交割事宜,协助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手续。
第四条 定价基准日(指2010年12月31日,下同)之前永安房地产未分配利润以及标的股权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损益的归属
协议双方约定,定价基准日之前永安房地产未分配利润(767万元)以及标的股权自定价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的损益均由公司享有或承担。
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条件
1、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后生效:
(1)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本协议并加盖各自公司公章;
(2)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以及内部规定的要求履行必须的审批程序。
2、若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协议生效条件未能成就,致使本协议无法生效并得以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法律责任。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权转让符合公司整体战略规划,有利于适度控制子公司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长远发展。本次股权转让实施后,公司获得转让价款6932万元,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积极影响。
特此公告。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备查文件
1、股权转让协议;
2、审计报告;
3、资产评估报告;
4、独立董事意见。
证券代码:600807 股票简称:天业股份 编号:临2011-008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1年4月7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项如下:
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召开方式:现场表决
会议时间:2011年4月7日 上午9点30分
会议地点: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议案
1、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5、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6、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7、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附股东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和持股凭证;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会议登记时间
2011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9点至下午4点
3、会议登记地点
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五、其他事项
1、联系人:王 威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开发区新宇南路1号济南国际会展中心A区3083室
邮政编码:250101
联系电话:0531-82685365
传 真:0531-82685365
2、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通知。
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山东天业恒基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议 案 名 称 | 表 决 意 见 | ||
同意 | 不同意 | 弃权 | |
1、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 |||
2、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
5、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
6、关于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并决定其年度报酬的议案 | |||
7、关于审议2010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
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法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法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人/法人签字(盖章):
委托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