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375 证券简称:亚厦股份 编号:2011-006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亚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9.48%,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1年3月23日。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9号文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300万股并于2010年3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为15,8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1,100万股,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尚未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5,800万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根据亚厦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限售股份持有人承诺如下: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浙江亿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国顺置业有限公司分别承诺:自本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本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经核查,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述承诺均得到严格履行。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对本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本公司不存在对其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时间为2011年3月23日;
2、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本次解除限售的数量为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48%。
3、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份持有人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股) | 备注 |
1 | 杭州滨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7,700,000 | 7,700,000 | |
2 | 浙江亿都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6,500,000 | 6,500,000 | |
3 | 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3,500,000 | 3,500,000 | 注 |
4 | 重庆国顺置业有限公司 | 2,300,000 | 2,300,000 | |
合计 | 20,000,000 | 20,000,000 |
注:浙江天堂硅谷股权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原名为浙江天堂硅谷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持有亚厦股份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的股东已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本保荐机构对亚厦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无异议。
五、备查文件
1、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