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1-002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11年3月2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17日在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6号公司二楼6203会议室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7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国荣先生主持,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控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详细内容见年报全文。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和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2009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通过的授权董事会与境内外核数师签署协议及决定其酬金的议案,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支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0年度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115万元。审计费用包括核数师为公司提供的审计、审阅及翻译等有关审计工作的服务费用。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境内外核数师的议案。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发布的《有关接受在香港上市的内地注册成立公司采用内地的会计及审计准则以及聘用内地会计师事务所》的咨询总结,鉴于中港两地监管机构已达成一致,取消H股公司“双重审计”政策,仅聘用境内审计师即可满足上市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公司得悉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财政部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内地会计师事务所,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建议,董事会审议通过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境内外核数师,并提请股东周年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以及决定其报酬事项。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公司本报告期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2,227.94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为-24,305.11万元。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公司本报告期实现拥有人净利润为3,023.1万元。由于报告期未分配利润为负,故公司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依据公司2010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余额和实际账龄以及各项资产实际占用情况,经实物盘点、分析核实,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计提减值准备。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本期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410.95万元,其中母公司人民币6,487.65万元,子公司人民币1,113.57万元,合并抵消190.27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公司坏账核销的议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公司逾期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中,单笔数额较小,不足以弥补清收成本,共计61.89万元欠款,作坏账处理。
11、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及贷款的议案。
公司2011年向银行申请融资额度为人民币38,600万元,其中视银行贷款需要,同意公司采用抵押方式、质押方式、担保方式,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900万元(其中,向实际控制人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委托贷款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无抵押、无担保,且不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详情见关联交易公告),票据额度3,100万元,应收账款保理额度7,000万元,保函额度2,600万元。上述融资额度期限为一年(2011年3月17日-2012年3月17日)。并同意公司给子公司陕西北人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委托贷款额度8,000万元,额度期限为一年(2011年3月17日-2012年3月17日)。
由于该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出席会议的7名董事中关联董事赵国荣先生、段远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12、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技改计划。
2011年公司技术改造投资预算为人民币5,732万元,其中:设备新增项目830.2万元;设备更新项目1,910.2万元;设备改造项目831万元;设备专机项目10万元;企业信息化项目33.6万元;公司子公司陕西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改造项目2,117万元。上述技术改造投资的目的是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和加工水平。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公司《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关于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A股股票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充分了解,第六届董事会审议通过大股东提名赵国荣先生、滕明智先生、王蓓女士、李升高先生、魏莉女士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培武先生、段远刚先生、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建议董事任期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一)。公司的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本项议案表示同意,其所发表的独立意见(见附件二)。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的声明(见附件三)、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声明(见附件四)。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增补廖显胜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候选人(见公告2010年9月2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http://www.hkexnews.hk。),但还未经股东大会批准。由于工作调动原因,廖显胜先生提出不再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公司董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预案。
新一届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执行董事,第一任职年度基本工资将在人民币15-20万元之间,第二、第三任职年度的基本工资则按照公司业绩的表现做出调整,但最高不会超过上一任职年度基本工资的120%,最低不会低于第一任职年度基本工资的90%;其领取的年终奖金多少由董事会全权决定,按年度高级管理人员与董事会签署的《业绩合同》执行情况兑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年度袍金为人民币4万元,非执行董事之年度袍金为人民币不超过4万元。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7、审议通过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的情况。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9、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业绩合同》,并授权董事长与高级管理人员签署该合同。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公司与联营公司北京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长革先生担任联营公司北京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故公司与该联营公司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1、审议通过公司部分业务外包给北人集团公司的议案,本议案详细内容,见关联交易公告。
由于该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因此出席会议的7名董事中关联董事赵国荣先生、段远刚先生回避表决,其余5名有表决权的董事一致通过该项议案。
22、审议通过公司“十二五”战略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3、审议通过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4、审议通过公司《实施内控规范工作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5、通报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关于北京三菱重工北人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终止合同章程的批复》【京技管项审字(2011)46号】,同意本公司联营公司北京三菱重工北人印刷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合同、章程终止,开始清算,该公司将依照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公司注销手续。
以上议案中,1、2、3、7、8、15、16项的议案将提交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17日
附件一:
董事候选人简历
(1)赵国荣,中国国籍,男,40岁,毕业于长江商学院,EMBA。赵先生曾任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中美合资)销售经理、行政总监,北京西海工贸公司常务副总,北京京城中奥电梯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投资合作部部长,京城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北京机电院高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中港合资)董事,北京京城重工机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09年7月任北人集团公司总经理,现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长。赵先生对公司治理、战略规划、企业文化的研究比较深入,同时对公司兼并、收购、重组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2)张培武,中国国籍,男,48岁,印刷机械学硕士,高级经济师。曾在陕西省西安理工大学任教;并曾任四川省印刷物资公司副总经理、法人代表;中国印刷物资总公司器材公司经理;北人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经营销售公司总经理;张先生2006年9月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任总经理,2007年7月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张先生具有多年从事营销及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与经验。
(3)滕明智,中国国籍,男,38岁,机电一体化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高级工程师。滕先生曾任北京市机电研究院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办公室主任、院长助理;北京市机电研究院副院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资源配置与企改部副部长;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与科技部部长,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战略规划部部长、技术研究院副院长(兼),滕先生具有丰富的战略管理、技术管理经验。
(4)王蓓,中国国籍,女,36岁,金融学专业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会计师。王女士曾任北京重型电机厂财务处会计;北京北重汽轮电机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主管经理、财务部部长、副总会计师。现任北京京城机电控股公司计划财务部副部长。王女士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5)李升高,中国国籍,男,35岁,毕业于哈尔滨理工大学,会计学学士,现就读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会计学硕士。李先生曾任北京巴布科克·威尔科克斯有限公司(中美合资)会计,财务经理,总会计师助理,北京燕龙进出口公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无锡市北人协民印刷机械厂总经理(法人),2008年10月至今任北人集团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北人综合贸易商厦总经理(法人),北京北人郡是机械有限公司(中日合资)副董事长,海门北人印刷机械有限公司董事,北人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总经理(企业负责人)。李先生对企业全面预算管理与成本控制、企业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企业财务规划与税务规划的研究比较深入。
(6)魏莉,中国国籍,女,49岁,编审,大学本科毕业于西安理工大学印刷机械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于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阿灵顿分校EMBA专业。魏女士曾任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印刷技术杂志社总编、社长,中国印刷科学技术研究所副所长、所长。现任北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印刷机械研究所所长,北京北人大酒店总经理等职。魏女士熟悉印刷出版行业,对公司治理、战略与投资、人力资源管理、薪酬与激励、行政管理等有一定的工作经验。
(7)段远刚,中国国籍,男,37岁,财务会计、财税专业本科毕业,金融学硕士,高级会计师,国际注册内部控制师。段远刚曾任北京市电机总厂主管会计、副总会计师;北京毕捷电机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审计部部长、计划财务部部长,段先生2008年9月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服务任总会计师,2009年1月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至今。段先生具有丰富的财务管理经验。
(8)许文才,中国国籍,男,54岁,工学硕士、教授。许先生于陕西机械学院印刷机械专业毕业后留校任教,1995年任西安理工大学印刷包装工程学院院长、包装工程学科带头人。1998年调入北京印刷学院,现任北京印刷学院院长助理,兼印刷与包装工程学院院长、印刷包装材料与技术北京市重点实验室主任、《北京印刷学院学报》主编。许文才2001年被评为第八届“森泽信夫印刷技术奖”一等奖,获2001年度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07年被授予“中国现代包装工程二十年”包装科教突出贡献奖,许先生2008年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9)王徽,中国国籍,女,50岁,独立非执行董事,博士后,副研究员。王女士曾任机械部天津工程机械研究所技术员、工程师;中国汽车总公司广东顺德振华汽车后视镜有限公司质量管理科科长、技术部部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技术创新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高级经理;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业务部资深业务董事、并购业务管理部董事经理、研究所企业并购与发展战略部高级经理。现任九九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王女士2008年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0)谢炳光,中国国籍,男,56岁,独立非执行董事,法律硕士,律师。谢先生现任北京市华联律师事务所主任、高级律师。并任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与中国国际商会调解员;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民法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业务委员会委员;北京法学会经济会理事。谢先生2008年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11)王德玉,中国国籍,男,37岁,独立非执行董事,工商管理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先生曾任中国银行烟台分行信贷员;新加坡曾福成会计公司审计师;烟台万华聚氨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特别助理;毕博管理咨询(上海)有限公司高级顾问;普华永道咨询北京分公司经理。现任四川力诚百货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王先生2008年任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除前述披露的情形外,所有将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被提名参选/连选的董事与本公司之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在过去三年在其它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就该等将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被提名参选/连选的董事而言,除上文披露外,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也没有必须股东垂注的其它事宜。
截止最后实际可行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保存的名册,本公司全部董事候选人,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
附件二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对
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议案的独立意见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17日召开。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充分了解,会议审议通过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提名赵国荣先生、滕明智先生、王蓓女士、李升高先生、魏莉女士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培武先生、段远刚先生、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
我们作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审阅上述候选人的声明、履历等相关文件后认为:
1、 赵国荣先生、张培武先生、滕明智先生、王蓓女士、李升高先生、魏莉女士、段远刚先生、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以及提名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相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赵国荣先生、张培武先生、滕明智先生、王蓓女士、李升高先生、魏莉女士、段远刚先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
3、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具有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4、同意将提名赵国荣先生、张培武先生、滕明智先生、王蓓女士、李升高先生、魏莉女士、段远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
许文才、王徽、谢炳光、王德玉
2011年3月17日
附件三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现就提名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本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本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本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本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本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提 名 委 员 会
2011年3月17日 于北京
附件四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许文才先生、王徽女士、谢炳光先生、王德玉先生,作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份,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许文才、王徽、谢炳光、王德玉
2011年3月17日 于北京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1-003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1、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城控股)申请的人民币一亿五千万元(15,000 万元)委托贷款的授信额度的资金支持。借款形式为京城控股委托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银行)向本公司贷款。
京城控股持有北人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100%的股份,集团持有公司47.78%的股份,京城控股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公司与京城控股存在关联关系,此项借款属于关联交易。
2、公司委托集团为公司提供设备能源业务、计量理化业务、工具业务服务,与集团签订《业务合作协议》
集团持有公司47.78%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与集团存在关联关系,此项协议属于关联交易。
3、公司委托北京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瀛公司)加工铸件,与其签订《外协委托加工协议》;公司将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场地租给北瀛公司使用,与其签订《租赁合同》。
公司持有北瀛公司20%股权,由于公司高管人员出任北瀛公司的董事,因此构成关联关系。
二、关联方介绍
1、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9号京城机电大厦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任亚光
注册资本: 人民币163454.55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产权(股权)营;对外融资、投资。
2009年底,公司净资产为889209.70万元,2009年净利润为45058.75万元。
2010年9月30日,公司净资产为952240.67万元,2010年前三个季度净利润为58051.86万元。
2、北人集团公司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广渠路南侧44号
法人代表:赵国荣
注册资本:人民币17126.7万元
成立日期:1992年7月16日
主要经营业务:制造和销售印刷机械、包装机械、机床及系列产品和配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服务、经营与所属企业生产相关的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印刷机械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2010年底,集团净资产为56020.31万元,2010年净利润为4152.35万元。
3、北京北瀛铸造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大兴区瀛海镇工业区南环路1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陈长革
注册资本:568万元
主要经营业务:制造及销售零部件及铸件
2010年底,公司净资产为3277万元,2010年净利润为166.63万元。
预计2011年公司与北瀛公司交易金额上限2863万元。
本次关联交易止,公司与同一关联人的关联交易未达到净资产5%或3000万元以上。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公司与京城机电的《委托贷款协议》,该协议资金的结算方式为一次还本季度付息。本次借款需委托人京城控股、受托人北京银行、借款人本公司三方签订《委托贷款协议书》后执行,履行期限为12个月,无抵押无担保且借款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2、公司与集团的《业务合作协议》,2011年公司向集团支付一年固定服务费用共计人民币150万元。
2011年6月15日前支付集团2010年服务费50万元。
3、公司与北瀛公司的《外协委托加工协议》,公司委托北瀛公司加工铸件,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
公司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参考双方确认的技术文件制定结算价格。
公司与北瀛公司的《租赁合同》,公司将公司部分房屋建筑物及场地租给北瀛公司使用,协议的有效期限为一年,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年租金总计440.71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京城机电的《委托贷款协议》,由于公司产品生产制造周期长,占用资金多,该项资金的流入,可适度缓解本公司年度内资金供给的矛盾,与此同时,资金流转的顺畅还将为本公司带来更多的良机,有助于本公司长远发展。因此,本关联交易无论对本公司生产经营还是全体股东都非常有利。且此关联交易风险属可控状态,不会损害本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集团的《业务合作协议》,通过剥离非核心业务,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此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公司与北瀛公司的《外协委托加工协议》,公司产品部分零部件为铸件,公司常年委托北瀛公司加工铸件。上述交易由于专业化较强,此类关联交易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采购价格不高于同类供应商,未对公司形成不利的影响。此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与北瀛公司的《租赁合同》,公司将部分闲置厂房租给北瀛公司使用,租金参照市场价格,未对公司形成不利的影响。此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利益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五、表决情况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以下合同,7名董事参加会议,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
公司关联交易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交易的协议,这是对公司信息披露和决策程序的规范。
上述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在审议和表决的过程中,针对不同协议,关联董事赵国荣先生、段远刚先生回避表决。该等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以及经董事签字的会议记录;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 《委托贷款协议》、《业务合作协议》、《外协委托加工协议》、《租赁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7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ST北人 编号:临2011-004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于2011年3月17日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2人,监事邵振江因故未参加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长王连升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一致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第68条的规定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年修订)的有关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公司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经审核的财务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资产减值准备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违反相关会计制度或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控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八、同意郭轩、王慧玲为本届监事会推荐的第七届监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并提交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根据本公司职工民主选举结果,王连升(简历见附件)为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建议监事任期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监事报酬及订立书面合同的预案。
公司监事之年度袍金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
本议案有效票:2票;赞成:2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7日
附件
监事候选人与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职工代表监事:
1、王连升,中国国籍,男,53岁,监事长,本科,高级政工师。王先生曾任北人集团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公司卷筒纸胶印机分公司生产厂长助理,北人集团公司、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王先生1981年4月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现任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2009年11月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王先生具有多年的企业管理经验。建议监事任期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公司将与王先生订立书面合约,年度袍金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
监事候选人:
2、郭轩,中国国籍,男,41岁,监事,大学毕业,工学学士,工程师。郭先生曾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齿轮厂生产科长、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单张纸胶印机制造分公司副经理、第三制造分公司经理;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企管运营部经理;郭先生1992年10月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服务,现任总经理助理、人力资源部部长,2008年7月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至今。郭先生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工作经历和经验。建议监事任期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公司将与郭先生订立书面合约,年度袍金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
3、王慧玲,中国国籍,女,47岁,企管运营部部长,监事会秘书;企业管理本科毕业,经济学学士,高级经济师,国际注册内控师。曾任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综合计划员、子公司管理员;王女士1987年8月开始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服务,2008年5月起任企管运营部副部长、部长至今,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经验和财务分析能力。建议监事任期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日起至2013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公司将与王女士订立书面合约,年度袍金不超过人民币4万元
除前述披露的情形外,所有将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被提名连选的监事与本公司之其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关系,亦无持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定义之任何本公司股份权益及无于在过去三年在其它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就该等将于201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上被提名参选连选的监事而言,除上文所述外,并没有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任何规定而须予披露的资料,也没有必须股东垂注的其它事宜。
截止最后实际可行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保存的名册,本公司全部监事候选人、职工代表监事未持有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的权益或淡仓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