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0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3月4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送达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
2011年3月16日,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在北京召开。董事长刘海峡、副董事长常代有、董事关志生、张文杰、杨松,独立董事徐大平、宋守信、刘洪跃出席了会议,董事关天罡委托董事长刘海峡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李迅、监事刘嘉凯、冯金艺、刘淑琴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海峡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 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 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 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 经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实现295,477,637.03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公司生产经营需要,2010年度公司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9,547,763.70元,按30%提取任意公积金88,643,291.11元,提取上述两金后的剩余当年净利润为177,286,582.22元,加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50,633,618.86 元后,本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27,920,201.08元。
根据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及财务收支计划,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红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 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 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 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 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技改投资的议案》
根据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需要,公司2011年度技术改造项目为4项,计划资金3,558.00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 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资产报废的议案》
公司2011年拟报废固定资产28项,报废项目资产原值合计731.20万元,累计折旧 487.68 万元,资产净值243.52万元,核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6.27万元。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志生、关天罡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供需合同>的关联交易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供需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志生、关天罡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
具体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志生、关天罡、谌卫东回避表决。
赞成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四、经审议,通过《关于给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突出贡献奖励的议案》
为表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2010年度的工作贡献,董事会同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给予一次性特别奖励40万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经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对独立董事薪酬标准进行调整,即:将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由原每人5万元人民币/年(税前)调整为每人6万元人民币/年(税前),支付方式为按季支付。
本次调整后的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从2011年1月1日开始执行。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经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全文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经审议,通过《关于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在中国境内续发6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365天,发行对象为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人。
为保证高效、有序的完成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工作,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本决议规定的范围内处理发行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项,包括根据公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决定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条款、条件及其他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短期融资券的实际发行金额、利率、期限及其承销方式,制作、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备案文件及材料,以及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经审议,通过《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目前债券市场的情况和公司的资金需求情况,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5年(含5年)期限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提请股东大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主要内容包括: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向公司股东配售,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3、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公司债务、优化公司债务结构和补充流动资金。
5、上市场所
公司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后将尽快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次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
6、担保条款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担保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
7、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
8、本次发行对董事会的授权事项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获授权人士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以及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数量、债券期限、债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等)、担保方案、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创新条款、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法、具体配售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债券上市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请的申报事宜,以及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上市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保荐协议、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各种公告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和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3)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6)本授权在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为本次发行的获授权人士,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体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
上述获授权人士有权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授权范围及董事会的授权,代表公司在本次发行过程中处理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上述事宜。
9、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尚须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实施。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 经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 经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在本次董事会召开后三个月内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和四届五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下列议案: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安全生产监督与技术服务的关联交易议案;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关于申请续发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共计上述十项议案。
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1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3月4日,公司以专人递送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送达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
2011年3月16日,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李迅、监事刘嘉凯、冯金艺、刘淑琴出席了会议,公司监事会主席李明星委托公司监事会副主席李迅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副主席李迅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会议对全体监事在2010年勤勉尽职的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会议认为: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六、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技改投资的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经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资产报废议案》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经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经审议,通过《关于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并发表了无异议的审阅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0年,公司未有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经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赞成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2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联人 | 预计2011年总金额(万元) | 2010年总金额(万元) |
日常关联交易支出项目 | ||||
劳务 | 综合服务费 | 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600 | 1600 |
劳务 | 排灰、排渣系统及灰场委托服务费 | 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1800 | 1800 |
劳务 | 租赁协议 | 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600 | 600 |
劳务 | 燃料服务费 | 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365 | 365 |
合计 | 4365 | 4365 | ||
日常关联交易收入项目 | ||||
其他 | 土地租赁费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750 | 750 |
合计 | 750 | 750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京西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西发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海峡
注册资本:人民币17597.1万元。
经营范围:电力、热力及其相关附属产品的生产、销售;电力设备运行、维护和检修;电力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物业管理;销售机械电器设备、劳保用品;普通货物运输;汽车修理;餐饮服务;旅游设施开发。
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石龙工业区雅安路11—195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西发电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西发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1年公司与京西发电的劳务金额不超过4000万元。
(二)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电力燃料)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维修机械电器设备,技术咨询、服务、培训。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座西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电力燃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电力燃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1年公司与京能电力燃料的燃料服务费为365万元。
(三)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发电)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顺达
注册资本:1,231,003.7578万元。
经营范围:建设、经营电厂,销售电力、热力;电力设备的检修调试;电力技术服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持有10.39%大唐发电股权,且公司董事刘海峡和关天罡分别在大唐发电担任董事职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大唐发电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预计2011年公司与大唐发电的土地租赁金额不超过750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上述关联交易所涉及的劳务及租赁费用,是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11年度预计将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在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是客观形成的,具有必要性和连续性,对公司的独立性不会产生影响。
公司与京西发电、京能电力燃料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公司取得稳定、有序、专业化的生产、生活后勤及稳定的燃料供应等服务;与大唐发电发生的关联交易目的是有效利用公司资源,为公司创造收入。
五、独立董事意见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交易有利于公司取得稳定、有序、专业化的生产、生活后勤等服务,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也不会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意实施。
该议案已经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3
关于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
1、京能财务为公司办理存款业务。
2、京能财务应公司的要求为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发放贷款。
3、京能财务按照公司需要及国家有关规定向公司提供转账结算服务。
4、公司需要以下金融服务时,优先交由京能财务办理(如在甲方经营范围内):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保险代理;提供担保;票据承兑与贴现;融资租赁;企业债券承销;乙方产品的消费信贷、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等。甲方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交易金额及协议有效期:协议约定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包括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在京能财务的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50亿元。本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或延长。
●本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因交易数额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5条规定,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公司在2009年12月30日召开的三届二十七次董事会和2010年1月1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的议案》,该协议有效期三年,尚在有效期内,该协议在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同时,约定就存款服务而言,公司本部在京能财务的最高存款限额为人民币3.5亿元。
现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与京能财务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将协议涉及的范围由公司本部更改为涵盖公司及公司确认的并符合相关规定的附属公司。并且随着协议涉及范围的扩大,就存款服务而言,协议约定的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在京能财务的最高存款限额从人民币3.5亿元调整为人民币50亿元。因此需要重新签订该协议,该协议有效期三年,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续订或延长。
该议案已经2011年3月16日公司四届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刘海峡、关天罡、关志生回避表决,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刘国忱
注册资本:人民币5亿元。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贷款及委托投资;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贷款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永安东里16号CBD国际大厦23层。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财务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财务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基本原则
1、将公司闲置的流动资金等存入公司在京能财务开立的账户,京能财务应按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存款利率向公司支付存款利息。
2、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的贷款,应按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向京能财务支付利息。
3、公司从京能财务获得其他的金融服务时,京能财务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按照不高于市场公允价格的标准收取服务费。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的发展,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按照《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贷款业务中执行的利率水平有利于减轻公司财务负担,符合公司利益,不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与京能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与京能财务签订的《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4
关于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和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签署
《煤炭供需合同》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拟分别与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下称:京能电力燃料)和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下称:京能燃料)签署2万吨混煤的煤炭供需合同。
●煤炭价格及合同有效期:上述两合同均约定的煤炭价格为到厂含税价620元/吨,有效期均为一年。
●本项交易为关联交易,因交易数额未达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10.2.5条规定,不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为保证2011年“两节、两会”及冬、夏季大负荷期间煤炭安全供应,在公司煤炭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公司拟与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下称:京能电力燃料)和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下称:京能燃料)分别署2万吨(共计4万吨)混煤的煤炭供需合同,以确保京能热电煤炭的安全供应。上述两合同均约定煤炭价格为到厂含税价为620元/吨,有效期均为一年。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维修机械电器设备,技术咨询、服务、培训。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座西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电力燃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电力燃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郭明星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万元。
经营范围:销售煤炭,机电设备维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天银大厦A座西区。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京能燃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京能燃料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北京京能电力燃料有限公司、北京京能燃料有限公司签署煤炭供需合同,可以进一步保证公司2011年度的煤炭供应,保障公司发电机组安全稳定运行,并且煤炭采购价格较为低廉,有利于降低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增加主业收入,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实施。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拟与京能电力燃料签订的《煤炭供需合同》
3、公司拟与京能燃料签订的《煤炭供需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578 证券简称:京能热电 公告编号:2011-15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02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10000万股A股股票,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8,407.3万元,截至2007年12月31日,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公司于2010年12月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证监许可[2010]1814号文核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82,661,290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9.92元,募集资金总额819,999,996.8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795,999,996.80元。公司于2010年12月28日将上述募集资金分别存入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里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297,532,658.09元;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500,000,000元。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0年12月28日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2010)京会兴验字第3-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及募集资金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净额: | 795,999,996.80元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使用资金: | 186,443,996.80元 |
支付银行募集资金汇款手续费: | 200.50元 |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 0.00元 |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 609,555,799.50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并一直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情形。
公司已与保荐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两家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与保荐人、上述两家商业银行共同履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约定的义务,不存在违反约定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为: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募集资金专户 | 期末余额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里支行 | 11001069700053005078 | 109,555,799.50元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东直门支行 | 110902501010901 | 500,000,000.00元 |
合 计 | 609,555,799.50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本报告附件)。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应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之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公司董事会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进行了核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专户余额情况、募集资金项目的进展情况、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均与公司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及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报告披露的内容一致,且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的情形。
2010年12月28日,国泰君安将募集资金汇入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2011年1月12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公司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永安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本保荐机构依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履行持续督导义务,并就公司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以及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发表了相关意见。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19,999,996.8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6,443,996.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86,443,996.8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酸刺沟2×300MW矸石电厂项目 | 否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0.00 | 0.00 | 该项目已投产,募集资金尚未完成置换工作。 | 否 | |||||
石景山热电厂南线供热系统改造工程 | 否 | 82,568,000.00 | 82,568,000.00 | 0.00 | 0.00 | 2011年末 | 否 | |||||
石景山热电厂除灰除尘系统环保节能改造工程 | 否 | 86,988,000.00 | 86,988,000.00 | 0.00 | 0.00 | 2011年末 | 否 | |||||
右玉2×300MW矸石电厂项目 | 否 | 400,000,000.00 | 400,000,000.00 | 0.00 | 0.00 | 2011年末 | 否 | |||||
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90,444,000.00 | 186,443,996.80 | 186,443,996.80 | 186,443,996.80 | 已完成 | 否 | |||||
合计 | — | 800,000,000 | 795,999,996.80 | 186,443,996.80 | 186,443,996.80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无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无 |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根据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董事会在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时,可对拟投入的单个或多个具体项目的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鉴于本次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小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因此相应调减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金额,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不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