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O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67 证券简称:通化东宝 编号:临2011-008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二O一一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10时在通化东宝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股东及代理人16 名,代表股份202,172,585股,占公司股份总额574,972,238股的35.16%。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大会由董事长李一奎先生主持。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甘李药业有限公司29.43%股权的议案;
同意 201,907,501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87%,265,084股反对,0股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与甘李药业有限公司、通化安泰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签署的《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及专有技术授权使用的协议》;
同意202,172,58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 202,172,585股,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郭淑芬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结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1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2、经与会董事及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3、吉林秉责律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