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广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1-06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 17日在公司国际会议厅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和委托出席的董事11名。独立董事李新春先生因事在外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已委托独立董事谭文晖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张若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内容进行了认真讨论,通过了如下决议:
1、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
3、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5.10亿元,比去年同期60.73亿元同比增长7%;共实现净利润-9831.45万元,比上一年度3627.81万元减少13459.20万元;现金净流量为91.38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19240.07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1421.17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现金净流量-20530.55万元。
4、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本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7,891,249.93元,加上去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1,055,579,591.05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53,470,840.98元。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2010年度公司拟不分配现金红利、资本公积金不转增股份。
5、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年报正文刊登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6、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
7、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技改投资计划》;
8、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关联董事张若生先生、孔宪鸣先生、刘标谦先生和彭勇先生回避了该议案的表决。详细内容请参阅《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临2011-08)。
9、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一年,审计费用为58万元(不含中期审计)。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广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1-07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17日在科技大楼11楼会议室举行,应到会监事4人,实到会 4人。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何利民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过讨论,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监事会一致认为:公司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能够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董事会决策程序合法、科学、透明,经营班子成员工作扎实和富有成效,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务时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运作规范,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无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本公司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
股票简称:广钢股份 证券代码:600894 编号:临2011-08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
经营性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交易内容: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1年3月17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公司与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钢集团”或“集团公司”)拟订的《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下简称“框架协议”)。交易双方于董事会召开后签署上述协议。
广钢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因此上述交易为关联交易。
●关联人回避事宜:
关联董事张若生先生、孔宪鸣先生、刘标谦先生和彭勇先生回避了对本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所规定交易内容对维持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发挥各方的优势,在生产经营中发挥协同效应,降低公司经营成本,提高效益,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
一、关联交易概述
近年以来,公司的经营模式发生了变化,对关联交易方式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完善了一体化运作,增强了公司的独立性,关联交易规模有所减少。考虑到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发挥各方的优势,促使公司专注于主营业务,公司在进出口、产品代理、后勤保障等方面仍需与关联方发生往来,但关联交易种类和金额将进一步减少。由于公司以前与广钢集团签定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已于去年底到期,为规范2011年度的交易行为,公司与广钢集团重新制订了《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201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董事会对框架协议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关联董事回避了该协议的表决,非关联董事(包括4名独立董事)审议通过了上述协议。协议获得批准后,本公司将与广钢集团签署《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
根据协议,广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进口原材料,钢坯、生铁、冶金炉料和耐火材料,提供汽车运输、绿化环保和钢渣处理等服务,本公司将向广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提供水电气、钢材、钢坯 (材)加工,并向广钢集团出租办公大楼、厂房和其他固定资产。
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框架协议生效后,关联各方将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本公司签定具体的分项协议。
二、关联交易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本关联交易对方为广钢集团及其属下有关子公司(见下表),根据协商,参与交易的广钢集团属下各有关子公司均委托广钢集团签署框架协议。
甲方及其实际控制公司名称 | 与甲方的关系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甲方的全资子公司 |
广州广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甲方的全资子公司 |
金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甲方的全资子公司 |
(二)广钢集团公司基本情况:
1、概况
公司名称: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广州市芳村白鹤洞
法定代表人:张若生
成立日期:2000年6月8日
注册资本:210598.8万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440101000026357
经营范围:授权范围内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金属冶炼、轧制及压延加工。批发零售贸易(除专营专控商品)。金属及原辅材料特性测试。仓储(除危险品)。汽车货运。信息咨询及劳务中介服务。出口本集团公司成员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进口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相关技术。承包境外冶金行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2、历史沿革
广钢集团前身是1958年建成投产的广州钢铁厂。经过四十多年的发展,逐步发展成为年综合生产能力达400万吨钢,以钢铁冶金为主,工业、贸易、科技、金融多业并举,跨所有制、跨行业、跨地区、跨国发展的大型企业集团。广钢集团公司分别是全国520户重点企业之一,广东省重点扶持发展的50户最大工业企业之一,广州市首批产业结构调整、资产重组和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的5大工业板块(集团)之一。自1993年起,广钢集团连续多年实现利润超亿元,在国家统计部门2003年公布的全国500家大企业集团中,位列118位。
3、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钢集团的净利润为84,938,886.20元,净资产为1,621,245,550.00元(未经审计)。
4、广钢股份与广钢集团之间存在的股权及控制关系如下:
广钢股份与广钢集团之间存在关联关系,截至2010年12月31日广钢集团共计持有广钢股份的股份数量为291,104,974股,占广钢股份总股本的38.18%,是广钢股份的第一大股东,与广钢股份之间存在实际控制关系。
5、广钢集团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发生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
1、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完善公司经营管理;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开展专业化协作,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以达到经济效益最大化。
3、最大限度地避免与广钢集团机构重叠,控制管理幅度,减少经营支出。
四、关联交易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标的
1、广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将向本公司提供进口原材料,钢坯、生铁、冶金炉料和耐火材料,提供汽车运输、绿化环保和钢渣处理等服务。
交 易 类 别 | 按产品或服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 联 方 | 2011年预算金额(万元) | 交易 方式 | 定价 原则 |
采购原材料 | 进口原材料 | 金钧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43000 | 购销 | 市场价 |
钢坯、生铁 | 广州广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 | 购销 | 市场价 | |
冶金炉料、 耐火材料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4500 | 购销 | 市场价 |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2200 | 购销 | 协议价 | ||
接受 劳务 | 汽车运输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00 | 服务 | 协议价 |
绿化环保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0 | 服务 | 协议价 | |
钢渣处理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服务 | 协议价 | |
合 计 | 75600万元(不含税) |
2、本公司向广钢集团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供应水、电、气,钢材、钢坯 (材)加工以及出租办公大楼和厂房等。
交 易 类 别 | 按产品或服务等进一步划分 | 关 联 方 | 2011年预算 金额(万元) | 交易 方式 | 定价 原则 |
销售产品或商品 | 水、电、气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730 | 购销 | 市场价 |
钢材、钢坯 (材)加工 | 广州广钢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 26300 | 购销 | 市场价 | |
资产租赁 | 办公楼、 厂房 | 广州钢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 200 | 租赁 | 协议价 |
广州广钢金业集团有限公司 | 90 | 租赁 | 协议价 | ||
合 计 | 27320万元(不含税) |
(二)关联交易事项的说明
1、关联交易的数量
关联交易的数量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
2、关联交易事项的定价原则:
按国家定价、市场价、协议价的顺序确定价格。
3、定价方法:
(1)转供水电的价格按国家(或地方)定价;
(2)代购商品的服务费、劳务服务费参考市场价兼顾成本价的原则收取,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具体交易金额。
(3)资产租赁价格以资产折旧为基础,由双方协商确定。
4、定价(调价)时间(期间):
国家定价和市场价依据市场变化情况适时作适当的调整,协议价则在年内变化不大的情况下每年调整一次。
5、公司2011年关联交易金额将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并在年报中详细披露。
五、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董事会认为,框架协议所规定的定价原则是是以市场价格为依据,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的,无损害公司的利益;本框架协议的签定,有利于规范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有利于发挥各方的优势,保证公司部分原材料的供应和提供业化服务,使公司能够专注于主营业务发展,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所规定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是按照公平合理原则经过协商确定的,无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议案回避了表决,体现了公平公正的原则。
七、备查文件
1、本公司与广钢集团签署的《2011年经营性关联交易框架协议》
2、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本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4、备查地点: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工作部
联系人:郭坚平、欧盈盈
联系电话:020-81585966、81807637
联系地址:广州市芳村白鹤洞
邮编:510381
专此公告。
广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