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1-002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3月17日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蔡鸿生董事长主持。经会议审议表决,与会董事全票赞成通过以下议案:
一、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三、2010年度公司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四、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
五、关于通过银行向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的议案:
同意公司通过银行向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3800万元,期限为三年,委贷利息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详见临2011-003公告)
六、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浦东发展银行新虹桥支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向中国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4000万元,(均用于信用证开证)。
七、关于2011年融资担保额度的议案:
1.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500万元、美元总额不超过50万美元,其中为上海东创嘉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1000万元,为东方国际创业浦东服装进出口有限公司提供担保人民币500万元,为东方国际创业闵行服装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50万美元。
2.同意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对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人民币总额不超过11700万元,美元总额不超过1000万的担保额度,其中为上海经贸国际货运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6700万元,为东方国际物流上海空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3000万元,为上海联集国际货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2000万元,为东方国际物流上海新海航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1000万美元。
3.同意东方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2011年度无担保综合授信额度3.5亿元。
以上授权融资担保期限至2012年4月30日止。
八、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9094692.62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8909469.2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9629180.34元,减去2009年度利润分配31,975,278.08元,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227839125.62元。
因公司资产重组事项尚在进行过程中,利润分配可能会导致公司无法按证监会批复内容实施资产重组或影响重组进程,为确保重组工作能够顺利进行,2010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九、关于拟认购厦门国际银行增发新股的议案:
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室以适当的价格认购不超过2000万股厦门国际银行的股份。要求公司经理室积极与厦门银行沟通,争取以更低的价格购入厦门国际银行的股份。
十、关于授予公司经理室资本运作权限的议案:
1.为盘活公司闲置资金,同意授予公司经理室利用不超过1亿元的自有资金进行一级市场(新股认购)的投资;
2.同意授权公司经理室根据市场情况适时对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处置。要求以2011年3月10日公司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市值总量为基准,不超过该市值总量的25%。
以上授权期限至2012年4月30日止。
十一、关于向东创内贸分公司增资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东创内贸分公司增资2000万元,以开拓内贸分公司在国内市场的生产与销售。
十二、关于 2011年经营者薪酬考核方案。
十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决定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支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费用65万元人民币。公司拟续聘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以上议案二、三、四、八、十三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17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1-003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重要提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带动公司主业的发展,公司于2005年与瑞士FOXTOWN合资成立了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合资公司(即狐狸城)总投资2600万美元,注册资本1040万美元,由本公司出资312万美元占30%,外方出资728万美元占70%,总投资与注册资本间的差额由狐狸城及双方股东按股比向银行申请贷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银行向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委托贷款3800万元,期限为三年,截止2010年末,公司共收到委贷利息收入共计756.50万元。
现此笔贷款即将到期,为支持公司参股子公司狐狸城的经营发展并拓展公司在服装领域的市场,公司拟通过银行向狐狸城委托贷款3800万元,期限为三年,委贷利息以银行同期利率为基准,上下浮动不超过2%。
因本公司董事、总经理瞿元庆先生担任狐狸城公司的副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此次委托贷款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介绍
狐狸城置业(中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经营范围为:在批租地块从事商业房产开发、装修、出租及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等。2010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22241.92万元,净资产为8299.85万元,负债13942.07万元,2010年1-12月的营业收入为1176.19万元,净利润-1634.45万元。
三、关联交易的标的基本情况
由于商铺需一定的培育期,目前狐狸城商铺出租率仅在40%左右,只能维持日常营运开支,加上狐狸城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和应计提的折旧等因素,目前尚处亏损阶段。2011年收入的现金流量仅能维持日常经营,不能达到偿付贷款的能力。为合资公司的健康发展,本公司拟通过银行向狐狸城委托贷款3800万元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本次关联交易对本公司影响
目的:在国内零售市场竞争日益激烈的情况下,本公司拟通过参股子公司狐狸城公司经营OUTLET这一零售领域新业态并与国际服装品牌商建立合作关系,拓展公司在服装领域的市场,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影响:目前公司资金较充裕的状况下,通过银行向狐狸城委托贷款,对本公司财务状况无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霍佳震、惠熙荃、吴大器就此委贷关联事项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此次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公正,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9日
证券代码:600278 证券简称:东方创业 编号:临2011-004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17日在上海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5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克坚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表决,全票赞成通过以下议案:
一、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就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监事会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真实反映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核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
三、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均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方国际创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