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898 股票名称:*ST三联 公告编号:临2011-12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受理公司股票
恢复上市申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1]8号《关于受理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恢复股票上市申请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已于2011年3月21日正式受理公司关于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正式受理上述申请后30个交易日内,做出是否核准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决定。在此期间,若公司应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补充提供材料,则补充提供材料期间不计入上述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
若在规定期限内公司股票恢复上市交易申请未能获得核准,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898 股票名称:*ST三联 公告编号:临2011-13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代办股份转让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决议,公司近期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发证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江证券”)签订了《委托代办股份转让协议》。公司委托广发证券担任公司恢复上市推荐人和代办股份转让的主办券商,公司和广发证券双方委托长江证券为副主办券商,当广发证券失去主办券商资格时,公司委托广发证券的代办股份转让业务转移至长江证券。
当公司股票终止上市时,广发证券凭本协议为公司提供代办股份转让服务,办理证券交易所市场登记结算系统股份退出登记,办理股份重新确认及代办股份转让股份登记结算等事宜。
公司已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证券登记服务协议》,若公司股票被上海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公司将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公司股份转让的登记、托管事项。
特此公告!
三联商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