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1-017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1年3月16日以送达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3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董事有:商晓波、商晓红、万胜平、王源扩、许立新,出席会议董事人数占公司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商晓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董事以书面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审议并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团风投资建设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的议案》。
同意在湖北团风投资8亿元建设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前期资金公司自筹,并由董事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决定使用超募资金。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该项目实施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实施主体进行增资,对实施主体资产购买、工程建设、银行借贷等重大合同进行审核,根据项目实施情况使用超募资金进行投资建设,其他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由公司审核、决定和执行的事宜。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内容详见公司外投资公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2011年3月22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安徽鸿路重机有限公司的议案》。
公司围绕在钢结构领域的多元化发展方向,为进一步的提升核心竞争力、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扩展公司产品市场范围,使公司能够更快的适应市场变化,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及部分生产设备出资3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鸿路重机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业务范围为起重机械的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智能停车设备、立体停车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安徽鸿路建材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的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以及部分生产设备出资1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安徽鸿路建材有限公司(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业务范围为新型建材生产、销售;塑料制品生产、销售等业务。新公司设立后将会很好的与现有公司业务进行整合,可以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经营水平,从而促进销售额和销售的稳步增长。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1-018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拟决定召开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情况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6日(星期三)上午9:30分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安徽省合肥双凤开发区)
5、股权登记日:2011年3月30日
二、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在湖北团风投资建设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3月3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手续的本公司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5、 5、登记地点: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6、登记时间:2011年4月1日、4月4日上午9时~11时,下午1时~4时。
五、其它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391405
传真号码:0551-6391725
联系人:何的明、鲁进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双凤工业区
邮政编码:231131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若有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议案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在湖北团风投资建设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的议案》 |
(填表说明:请在 “同意”、“反对”、“弃权”中填“√”,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不选或多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或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被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附件2
回 执
截止2011年3月30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_____股,拟参加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帐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请拟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于2011年4月4日前将回执传回公司。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541 证券简称:鸿路钢构 公告编号:2011-019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在湖北省团风经济开发区投资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本项目主要用于生产设备钢结构、重钢结构、轻钢结构、钢结构围护产品。本项目生产规模为年产设备钢结构10万吨、重钢结构8万吨、轻钢结构2万吨、维护产品120万平方米。本项目拟新增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5000万元,流动资金15000万元。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湖北团风投资建设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项目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投资主体为本公司,无其它投资主体。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30万平方米钢结构生产基地项目
(2)项目实施企业:湖北鸿路钢结构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地点:湖北省团风经济开发区
(4)法定代表人:开金伟
(5)项目投资规模:拟新增总投资80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65000万元,流动资金15000万元。
(6)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总体规划占地面积约845亩,总建筑面积约36万m2,主要划分为产品加工、生产、检测区、综合办公、研发中心区、仓储、配件车间、员工生活区等功能区。同时新建配电间、空压站等生产及公用配套设施。
项目产品加工、生产、检测区共新建三座大型联合生产车间, 计划建设45条生产线,其中设备钢结构生产线19条,重型钢结构生产线14条,轻钢生产线3条,维护产品生产线5条,同时预留4跨作为货物堆放区,可形成完整的钢结构产品生产体系。
(7)项目产品方案:设备钢结构、重钢结构、轻钢结构、钢结构维护产品。
(8)项目生产规模:年产设备钢结构10万吨、重钢结构8万吨、轻钢结构2万吨、维护产品120万平方米。
(9)项目生产周期: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即从二〇一一年四月起至二〇一三年三月底止。项目按边建设边生产的方式进行,即建成一部分投产一部分。
(10)项项目经济效益分析:经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投产后正常年份销售收入为 151520万元(含税),年均利润总额22954万元,投资利润率28.69%,利税率39.32%,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可达到55.9%(税后),经济效益较好,项目投资回收期5.57年(含建设期2年),清偿能力强。。以上财务预测并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项目可行性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
(1)本项目的需要总资金为80000万元,主要是公司通过自筹方式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解决。
(2)公司拟利用自有资金解决项目前期投入的6000万元。
(3)公司拟用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中超额募集资金剩余的41990.55万元投资本项目,董事会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对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进行审议。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99号核准,首次向中国境内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4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1元。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9,4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6,411.45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988.55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11年1月1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正信验(2011)综字第100001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2,988.55万元,较原39,798万元人民币募集资金计划超额募集资金为人民币93,190.55万元。经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1年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使用超额募集资金中人民币212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人民币3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公司拟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解决本项目所需剩余资金,数额为32009.45万元。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
项目投资旨在增强公司主营业务产品的生产能力、规模,提高公司在市场的竞争能力,增加利润,提升公司综合实力。
(2)存在的风险
因项目建设具有一定的时间周期,短期内不会对公司业务收入及收益造成大的影响,且投资金额较大,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因素,主要风险因素如下:
1、资金财务风险
本项目投资总额较大,除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外,项目建设还需要大量资金,资金能否按期到位存在不确定性,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的变化、融资渠道的通畅程度将使公司承担一定的资金财务风险。因本项目拟投入的固定资产较高,运营期间所产生的折旧较大,可能会对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
2、盈利能力风险
在未来几年,产品售价、原材料成本及市场供需关系对项目盈利能力的影响非常敏感,因此,本项目的盈利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对项目收益情况的预测是基于正常的市场情况下做出的预测,能否实现尚存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管理风险
本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项目建设周期和进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项目建成投产后在人才、技术方面存在一定的管理、运营风险。
4、市场风险
目前,钢结构是新兴的高成长产业之一,市场前景良好。但随着投资增加,该行业也存在出现产能过剩的风险,产品价格可能呈现逐步降低的趋势。
5、审批风险
本项目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还需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同时,项目建设还需经项目所在地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门等的审批,因此,本项目能否最终实施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3)对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的实施对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提升产品规格与附加值,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该项目的建设及投产有利于各类钢结构订单的承接,使公司的客户越来越稳定,使公司更能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会带来鸿路钢构整体毛利的提高和利润的增加,同时使得股东的利益最大化。公司进一步扩大企业生产规模,符合鸿路钢构战略投资规划及长远利益。
六、其他
公司已于2011年3月22日首次披露本次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9)。2011年3月21日,公司董事会第二届第五次会议已经审议通过本次对外投资,并同意提请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敬请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安徽鸿路钢结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