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部分股权司法冻结变动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11-004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持有的
本公司部分股权司法冻结变动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远大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远大集团”)诉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东莞市华南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诉前保全一案,远大集团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查封上述两公司的部分财产,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2,278,000股部分股份作为申请诉前保全的担保财产。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于2008年11月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了远大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2,278,000股股份,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83%,冻结期限二年,至2010年11月3日止(详见公司2008-029号公告)。2010年11月3日,上述被冻结的股份已经到期并自动解除冻结。
后因远大集团诉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以下简称被告)委托代理合同纠纷一案,远大集团于2010年12月向法院依法申请诉讼财产保全,并以其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法人股作为担保,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2月16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2011〕二中民初字第00723号),裁定冻结远大集团持有的本公司1200万股股权(该部分股权尚未解除限售)作为担保资产。2011年3月9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冻结了远大集团持有的本公司上述1200万股股权,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6%,冻结期限为二年,至2013年3月8日止;法院同时裁定:在执行上述冻结后,查封、扣押、冻结被告中国轻工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公司的财产,限额人民币三千一百零二万零七百二十元九角一分,在裁定书送达后立即执行。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