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9:00 时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9人,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郑康定先生主持。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先生、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迅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991,786.48元,2010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6,999,178.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948,351.17元,减去2009年度分红9,71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230,959.00元。
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194,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9,71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3,520,959.00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其酬金,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公司向各相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共计叁亿伍仟万元整,在该额度项下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的实际需求,并履行公司内部和银行要求的相应程序后具体操作各项业务品种,有效期三年。
十、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7.61%,担保期限为二年.
2、拟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24.34%,担保期限为二年。
3、拟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4.56%,担保期限为二年。
4、上述三项担保额度共计24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6.52%。
5、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在担保额度内,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康强电子2011年度证券处置原则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盘活资产、防范相关风险,公司拟在2011度减持所持有的长电科技股票,减持价格不低于其净资产值。授权公司董事长综合考虑公司主业的资金需求及当时的市场环境等因素,选择适当的时机以适当的价格在二级市场卖出该证券。公司将根据实际减持情况做好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
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参考国内及本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公司拟自2011年1月起将支付给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由目前的人民币4万元(税前)调整为人民币6万元(税前)。
十四、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修正案》。本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决策效率,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2010)修订如下:
一、原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买卖
1、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对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且单项金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
2、董事会有权决定对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二十且单项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公司就同一项目分次进行的,按照十二个月内各次交易标的额累计计算。
修订为:
第十七条 固定资产买卖
1、总经理办公会有权决定对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十且单项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
2、董事会有权决定对12个月累计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三十且单项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固定资产进行买卖。公司就同一项目分次进行的,按照十二个月内各次交易标的额累计计算。
十五、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原来的套期保值规模已不能适应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同意将套期保值保证金总额改为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十六、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套期保值的说明》,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十七、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
十八、以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提议召开2010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1年4月22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0-003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 年3月8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11:00 时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为3人。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钱秀珠女士主持,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本报告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三、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9,991,786.48元,2010年度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计6,999,178.6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59,948,351.17元,减去2009年度分红9,710,000.00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13,230,959.00元。
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194,2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0.50元(含税),共计分配9,71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203,520,959.00元结转下一年度。公司本年度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五、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制订的2010年度年报审计策略及具体审计计划符合审计规程,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六、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七、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八、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2010年公司套期保值的说明》。
九、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 201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十、以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十一、以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公司现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实际需要,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5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字[2007]2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通过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国信证券有限公司)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发行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股)2,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1.10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27,75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15,468,100.00元后,实际募集的资金净额为262,031,9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07年2月14日全部到位,并经浙江东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验,出具了东方中汇会验[2007]第0289号验资报告。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金额为231,749,505.66元,本年度募集资金项目投入的金额为36,842,695.96元,募集资金专户应结余金额为-6,560,301.62元,期末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为3,022.99元。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与应结余金额的差额6,563,324.61元,均系募集资金专户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经2006年8月12日召开200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根据法律法规的新要求,本公司于2007年7月19日对《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并经200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管理制度》明确规定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管理与监督等内容。
2007年3月12日,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分行科技园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中支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新城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监管协议的条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08年12月,本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及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东门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三方权利、责任和义务。监管协议的条款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布的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2010年度,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保荐人和银行,均按照协议约定条款履行了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和日常监督。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在银行专户的存款金额共计为3,022.99元,其中:交通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2,205.88元,建设银行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为817.11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1、《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升级技改项目》、《集成电路内引线材料(金丝)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均为技改项目,所产生的效益均体现在公司整体经营效益中。
2、《大规模集成电路引线框架生产线改造项目》实施地点由“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变更为“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厂区内”,2010年下半年批量投产,产能未释放。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公司已按照深交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和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相关信息,不存在违规行为。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2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6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11年3月18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与会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担保情况概述
考虑到下属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需要,2011年度公司拟为以下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拟继续为全资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7.61%,担保期限为二年.
2、拟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6000万元(含),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24.34%,担保期限为二年。
3、拟继续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担保总额度累计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4.56%,担保期限为二年。
4、上述三项担保额度共计24000万元,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36.52%。
5、公司将对上述担保收取担保费,在担保额度内,每笔银行借款的担保费计算标准为:借款期限在2年(含)以内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一次性收取担保费; 借款期限在2年(不含)以上的,按照担保额度的1.5%一次性收取担保费。担保期间内不收取其它费用。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2月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法定代表人刘俊良,该公司主要从事合金铜丝产品的生产、研发。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75,238,664.08元,净资产41,266,429.11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72,937,515.83元,净利润-3,712,629.44元。
2、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20日,注册资成本为10,400 万元,系公司与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合资兴建,其中本公司持股比例为70%,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占30%,注册地址:江阴市经济开发区东定路3号, 法定代表人郑康定,该公司目前从事各种引线框架及半导体元器件、半导体体元器件键合金丝和蒸发用金丝的制造和销售。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江阴康强电子有限公司总资产214,866,233.3元,净资产92,416,281.08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82,911,559.13元,净利润-8,878,421.62。
3、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6月16日,注册资本:1,000万元,公司持有其65%的股份。注册地址:宁波市镇海区庄市街道中官西路777号,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自动化工程的设计、制造;精密机器设备、冲床、电子加工设备的设计、制造;自营货物和技术的出口,但国家限定经营或禁止出口的货物和技术除外。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5,082,752.64元,净资产14,808,369.07元;2010年度营业收入63,491,549.34元,净利润5,597,568.88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保证担保。
2、担保金额: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总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为江阴康强微电子有限公司总额为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含);为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额为3000万元的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含)。
3、期限:二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江阴康强微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中国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因此,公司第三届第十六次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同意本公司为宁波康强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江阴康强微电子有限公司、宁波米斯克精密机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2、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公司《重大财务和投资决策制度》的规定,公司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拟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康强微电子总额为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担保提供,为控股子公司江阴康强总额为16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及对宁波米斯克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主要都是为了满足子公司扩大经营规模的需要,该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公司为康强微电子、江阴康强及宁波米斯克提供担保。根据公司相关规定,上述担保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累计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8740.72万元,全部为对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10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资产的比例为13.30%。无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7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于2011年3月18 日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格林赛”)的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基于:1、2010年度国际国内铜价大幅上扬,近期铜价在高位持续震荡;2、上海格林赛公司经过技术改造,产能有了明显提升。公司和上海格林赛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预计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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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与参股子公司上海格林赛之间存在部分必要的关联交易,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与本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规定与上海格林赛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上海格林赛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81.82万元;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张堰镇金张支路888号;法定代表人:余波。
经营范围:高精度金属带及异型带,金属新型复合带,高精度波导管,引线框架,高精度液压机械设备生产加工(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到2010年12月31日,上海格林赛高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32,073,071.78元,净资产12,684,882.73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20,159,197.43元,净利润-2,824,964.92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为上海格林赛的股东。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08年6月1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增资入股上海格林赛的议案》,自此公司持有上海格林赛45%的股权;本公司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兼任上海格林赛董事,因此,上海格林赛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中10.1.3条第3项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因此,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的交易为关联交易。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关联方最近一期的财务指标、经营情况分析,上海格林赛生产经营正常,公司认为其资信良好,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向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较小。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参照本公司与上海格林赛《产品购销协议》,该协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订立,交易价格均按产品的市场价格定价。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2011年元月20日,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签订了《产品购销协议》。约定了本公司与上海格林赛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事项。
3、协议主要条款: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1)生效条件:自双方权力机构通过后即生效。
(2)协议的标的:本公司从上海格林赛采购GFC铜带,本公司向上海格林赛销售铜角料。
(3)协议有效期限: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1 年 12 月 31 日止。
(4)货款结算方式: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月末统一结算并付款。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海格林赛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需,双方以相关产品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对公司未来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有积极而长远的影响,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毕克允、沈成德先生、贺正生先生对公司2011年度与上海格林赛的关联交易表示认可;认为该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中正常的业务行为,且协议的签署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表决通过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郑康定先生、郑芳女士依照有关规定,回避了此项表决,公司董事会在审议通过此议案时,表决程序合法、合规,未有违规情形,未有违反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公允、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备查文件
1、关联交易协议
2、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09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召开公司二〇一〇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表决方式:现场表决
3、会议召开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1号会议厅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30
二、会议出席和列席人员:
1、会议出席人员: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2、会议列席人员:公司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人员。
三、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关于聘请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7、《2010年度证券投资专项说明》
8、《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9、《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关于为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1、《康强电子关于2011年度证券处置原则的议案》
12、《康强电子与上海格林赛关于2011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14、《重大投资及财务决策制度修正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四、会议登记方法
1. 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股东账户卡、股东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凭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出席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董事会办理登记手续;
3) 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 登记时间:2011年4月16日(8:00 — 16:30)。
3. 登记地点: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六、其它事项
1. 会议联系方式:
1) 公司地址: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中心金源路988号
2) 邮政编码:315105
3) 电 话:0574-56807119
4) 传 真:0574-56807088
5)电子邮箱 board@kangqiang.com
6) 联 系 人:赵勤攻 、杜云丽
2. 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截止2011年4月15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 股,兹委托 (身份证号: )出席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
本委托书的有效期为 。
委托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个人股东签名或盖章,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0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二〇一〇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3月30日(星期三)下午15:00-17:00 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康定先生、总经理郑芳女士、独立董事贺正生先生、董事会秘书赵勤攻先生、财务总监殷夏容女士。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1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3月21日收到董事刘俊良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俊良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职务。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俊良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刘俊良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董事候选人,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在此,董事会谨向刘俊良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通知。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119 证券简称:康强电子 公告编号:2011-012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 年3 月18 日收到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关于更换宁波康强电子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为郭永青、郭晓光,现因郭晓光先生工作变动,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由保荐代表人胡剑飞女士接替其持续督导工作,履行保荐职责。本次变更后,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的保荐代表人为郭永青和胡剑飞。持续督导的期间为2007年3月2日起至完成尚未完结的保荐工作之日。
附:保荐代表人胡建飞女士简历
宁波康强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胡剑飞简历
国信证券投资银行业务部执行总经理,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保荐代表人。胡剑飞女士于1997年开始从事投资银行工作,2005年2月加入国信证券,曾担任安泰集团定向增发的保荐代表人,负责或参与康强电子、云南盐化、宁波波导、山东六和等首次公开发行项目,在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公司再融资、收购兼并等业务上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