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1—07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3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董事9人,由于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与表决董事5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了《关于拟收购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
1、 收购资产的基本情况
拟收购固定资产位于公司厂区内,主要是用于辅助生产的房屋构筑物和设备。
2006年9月30日,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与兰州炭素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控股股东)签署的《协议书》中包含了购买动力电修等辅业资产的内容,但由于该等资产被相关债权人质押冻结,不能办理交割手续。辽宁方大作出了在动力、电修等辅业资产解除质押冻结并办理完毕资产交割手续后注入上市公司的具体承诺。
目前,动力、电修等资产,已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
2、收购资产的主要内容
(1)、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11,691,267.00元,账面净值6,304,894.00元;构筑物账面原值 19,113,845.00元,账面净值 8,269,836.00元;机器设备账面原值42,363,640.00元,账面净值19,260,854.00元;车辆账面原值468,070.00元,账面净值297,281.00元;电子设备账面原值4,759,990.00元,账面净值2,605,687.00元;资产账面净值合计为36,738,552.00元。
(2)、交易价格
拟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1]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3631.14万元为交易价格。
3、上述资产,直接服务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收购上述资产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有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及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收购是以交易资产的评估值为交易价格,对公司本期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由于该议案系方大炭素收购控股股东辽宁方大拥有的资产,该项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进行表决。
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1—08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拟收购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辽宁方大”)之部分固定资产,收购价格为人民币3631.14万元(简称“本次收购”)。
●关联交易回避事宜:
本次收购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就本次收购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
●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的影响:
本次收购的资产直接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保证上市公司的资产安全、完整。
一、关联标的概述
公司拟收购辽宁方大部分固定资产,该部分资产直接服务于公司生产经营,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辽宁方大作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属公司关联方,本次收购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收购已经2011 年3 月20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进行审议,并表决通过,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按规定予以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名称: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
住所:沈阳市铁西区北四西路6号
注册资本:4亿元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除金银)、建筑材料、电工器材、汽车配件、五金工具、橡胶制品、仪器仪表、办公用品、化工产品(除危险品)、焦炭、矿粉(除金银)、石灰石、冶金材料、煤炭销售、技术咨询服务、技术培训、经营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拟收购固定资产位于公司厂区内,主要是用于辅助生产的房屋构筑物和设备。
本公司已在2006年12月22日上海交易所网站公告了《海龙科技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其中表述“2006年9月30日,辽宁方大与兰炭集团签署的《协议书》中包含了购买动力电修等辅业资产的内容,但由于该等资产被相关债权人质押冻结,目前不能办理交割手续。本次收购,辽宁方大作出了在动力、电修等辅业资产解除质押冻结并办理完毕资产交割手续后注入海龙科技的具体承诺”。
目前,动力、电修等资产,已具备注入上市公司的条件,且上述资产直接服务于上市公司。
四、关联交易标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交易标的主要内容
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账面原值11,691,267.00元,账面净值 6,304,894.00元。构筑物账面原值 19,113,845.00元,账面净值 8,269,836.00元。机器设备账面原值42,363,640.00元,账面净值19,260,854.00元。车辆账面原值468,070.00元,账面净值297,281.00元。电子设备账面原值4,759,990.00元,账面净值2,605,687.00元。资产账面净值合计为36,738,552.00元。
(二)交易价格
拟以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北方亚事评报字[2011]第037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价值3631.14万元为交易价格。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上述资产,直接服务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有利于理顺产权关系,有助于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独立性及公司资产的完整性。本次关联交易是以交易资产的评估值为交易价格,对公司本期的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公司董事会成员切实履行了诚实勤勉职责,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资产,直接服务于本公司生产经营;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该项交易遵循了公允的市场价格和条件,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
七、备查文件
1、资产评估报告。
2、方大炭素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 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 :600516 公告编号:2011-09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662,268,44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78%)将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80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质押给中国进出口银行,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目前,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累计质押61,2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7.85%。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1日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证券代码:600516 公告编号:2011--1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得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
许可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国家核安全局通知,认为方大炭素在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方面已经具备了《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三条及《民用核安全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监督管理规定》(HAF601)第八条所要求的各项能力,决定向本公司颁发《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国核安证字Z(11)17 号)。
公司将严格按照《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开展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确保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质量。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