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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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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2011-03-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7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望海酒店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支付欠款2,192.68万元及该款自2005年7月21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标准计付的利息。②原告对望海酒店为本案借款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海口市海秀路6号的望海大酒店第一层西边大厅1095.57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海房字第44366号)享有优先受偿权。③原告对本公司为本案借款提供的抵押物即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南洋大厦15层1196.48平方米的房屋(房产证号为房证字第18167号)享有优先受偿权。④原告对望海酒店为本案借款提供的质押权利即第一被告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项下的望海国际大酒店一楼西侧的房屋租赁收益权享有优先受偿权。⑤本公司在承担本案的抵押担保责任后,有权向望海酒店追偿。案件受理费11.96万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2006)海中法执字第32号《执行通知书》及(2006)海中法执字第32-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前述贷款抵押物望海酒店和南洋大厦的房产。

    本公司于2010年4月与工行海南分行营业部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南分行营业部偿还贷款本金1,667.23万元、利息408.75万元。并获得工行海南分行营业部一次性减免积欠表外利息420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年9月2日、2005年11月15日、2006年2月25日、2006年4月15日、2010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5)、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国贸支行诉海南望海商城有限公司 、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欠款一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9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限望海商城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000万元及截止2005年10月20日的利息372.72万元;2005年10月21日至还清上述欠款之日止,以本金4,000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复利。②原告对望海商城公司、望海酒店公司、施达公司、南洋大厦公司提供抵押的房产:海口市海秀路8号"望海商城"地下2层、地下1层、第5层、屋顶等(房产证号分别为:39890、39888、39909、39880、39912)、海秀路6号的望海国际大酒店第8、10层(房产证号分别为:44386、44388)、滨海大道南洋大厦201、209、204-208、2801、2803-2809、2811、2810房(房产证号分别为:19253、19529、18222、18472、18458、18475)享有优先受偿权。③被告望海酒店公司、施达公司、南洋大厦公司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望海商城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2.45万元,由四被告共同负担。

    本公司于2010年4月与工行海口国贸支行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口国贸支行偿还贷款本金2,800万元、利息726.44万元。并获得工行海口国贸支行一次性减免积欠表外利息1,200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年9月3日、2005年12月29日、2006年6月3日、2010年4月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6)、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①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19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第一百货自该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偿还所欠借款本金3,830万元;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对第一百货所抵押的望海商城第2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39900、39901、39902)、第4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39891、39893)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20.15万元,由第一百货负担。

    ②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口南洋大厦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19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第一百货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偿还所欠借款本金830万元;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对南洋公司所抵押的南洋大厦第1、7、27层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为48060、48037、48055、48058、48035、48040、48071、48033、48038、48061、48059、48036、48072、48070、48034、48039、48073、48032)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5.15万元,由第一百货、南洋公司负担。本案已进入执行阶段,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6)海中法执字第86-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上述房产。

    ③ 中国工商银行海口市新华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纠纷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0月19日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8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第一百货自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偿还所欠借款本金2,850万元;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对第一百货所抵押的望海商城第3、4层房屋(房产证编号为39894、39896)及望海大酒店所抵押的望海大酒店第5、6、7、9、12层及东侧副楼第1层(房产证编号为44374、44375、44382、44383、44384、44385)房屋享有优先受偿权。该案案件受理费15.25万元,由第一百货、望海大酒店负担。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下达(2006)海中法执字第85-1号《民事裁定书》,查封、冻结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在人民币3,010.56万元范围内的款项或其他等值财产,并轮候查封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望海商城第3、4层房产(房产证号为:39894、39896)和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所有的位于望海大酒店第5、6、7、9、12层及东侧副楼第1层房产(房产证号为:44374、44375、44382、44383、44384、44385号)。

    本公司于2010年4月与工行海口新华支行签订《还款免息协议》,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工行海口新华支行偿还贷款本金6,957万元、利息1,963.90万元。工行海口市新华支行一次性减免积欠表外利息1,820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年11月5日、2006年5月30日、2006年6月3日、2006年6月24日、2006年11月10日、2010年4月 17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7)、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市南航支行诉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下达(2005)海中法民二初字第11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①限第一百货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农行海口市南航支行偿还借款本金1,638.62万元及利息(自2005年11月1日起至还清上述欠款之日止,以本金1,638.62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逾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及复利)。②农行海口市南航支行对望海酒店提供抵押的望海国际大酒店一楼房产(产权证号为:海房字第44365、44369、44373号)享有优先受偿权。③望海酒店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第一百货追偿。案件受理费9.19万元,由第一百货、望海酒店共同负担。

    本公司于2010年2月已与农行金贸支行签订了《减免利息协议》,并于2010年4月按上述协议约定向农行金贸支行偿还贷款本金1,637.61万元、利息332.10万元及诉讼费11.07万元,农行金贸支行一次性减免民生百货利息294.41万元,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终结,相关资产抵押已解除。

    详情见2005年12月3日、2005年12月29日、2006年3月25日、2010年3月8日、2010年4月15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8)、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下称"望海酒店")诉海口金兴岛美容休闲有限服务公司及业主黄蓉欠付租金纠纷案

    望海酒店于2008年1月31日向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就欠付租金事项起诉海口秀英金岛休闲中心。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 2008年 4月25日以(2008)美民二初字第 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海口海港金岛休闲中心业主黄蓉偿还望海酒店租金311万元、违约金71.42万元。2008年5月12日,黄蓉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于 2008年 9月 9 日以(2008)海中法民一终字第 750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

    ①撤销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2008)美民二初字第 22号民事判决; ②发回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重审。

    2009年1月14日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开庭重审上述案件,2009年3月25日判令: ①解除原告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与被告黄蓉签订的《租赁经营合同》、《租赁经营合同补充合同》、《补充协议》。 ②被告黄蓉须于判决生发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租金311万元。 ③被告黄蓉须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违约金71.42万元。 ④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黄蓉不服已提起上诉。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就上述案件作出了判决,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黄蓉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执行人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亦无法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黄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5月31日下达(2010)美执字第92-1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海中法民一终字第1278号民事判决书终结执行。权利人在本案终结执行后十年内,如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可向该院申请重新立案执行。

    详情见2009年4月10日、2009年5月22日、2009年12月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9)、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与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债务纠纷案

    2005年7月1日中亿房产与本公司及第一百货签订《债务转移协议》,由第一百货承接本公司对中亿房产的债务1,134.01万元,并承诺在协议签订后十日内偿还,并办理了公证手续。由于第一百货未能按约偿还,2005年9月4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口中院)下达(2005)海中法执字第11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第一百货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 m2的房产(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号)。中亿房产于2007年9月11日向海口中院提出公证债权恢复执行申请,海口中院于2007年9月13日下达(2007) 海中法执字第241号《民事裁定书》,轮候查封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平方米的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39898号)。因查封期限即将届满,依据申请执行人海南中亿房地产开发公司的申请,海口中院下达(2008) 海中法执字第153号《民事裁定书》,继续轮候查封上述房产。

    后中亿公司向海口中院致函称:其已与民生百货达成债务清偿协议,并已履行完毕,故向海口中院申请撤销执行申请,请求终结执行本案。海口中院于下达《执行裁定书》[(2008) 海中法执字第153-2号],就上述案件作出裁定,裁定如下:

    ①解除本院对被执行人海南第一百货商场有限公司名下望海商城第三层面积为2550.96平方米的房产(证号:海口市房权证海房字第39897号、39898号) 轮候查封。 ②海南省海口市第一公证处[2005]市一证经字第1143号公证书终结执行。

    详情见2007年10月12日、2008年10月13日、2010年2月1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0)、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诉广州本草堂有限公司、海南第一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第一投资招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望海国际大酒店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

    中国光大银行广州分行以广州本草堂有限公司违反以本公司为担保的《借款合同》为由,向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涉案金额4,500万元。

    本公司已与光大银行广州分行签订《债务和解协议书》,光大银行广州分行同意以本公司担保贷款本金4,500万元为基数按80%折算为3,600万元作为债务和解总价,由本公司在30个工作日内履行完毕。自本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日起,双方的债权债务即了结,互不差欠。本公司已按约履行完毕还款义务,已办理相关债务和解的司法裁定等手续。

    本公司作为上述借款的连带责任保证人,已履行了代为清偿的责任。在向债务人本草堂公司催讨无果的情况下,本公司为维护合法权益,已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请求:①判令本草堂公司偿还本公司代偿借款本金人民币3,600万元及自2007年6月1日至实际偿还欠款之日止的银行利息。②判令本草堂公司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该案经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判决:被告广州本草堂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本公司3600万元及利息(自2007年7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标准计付至清偿之日止)。

    详情见2004年12月18日、2005年4月21日、2005年5月13日、2005年11月30日、2006年1月7日、2007年7月7日、2007年7月13日、2007年10月12日、2008年12月2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11)、海南第一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有关事项

    海南第一房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就委托销售代理合同纠纷于2005年12月14日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2005年12月21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龙民保字第16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查封本公司车辆4辆,2006年3月10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下达(2006)龙民二初字第130号《民事判决书》:由本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其支付佣金96.05万元、利息、案件受理费1.46万元及诉前保全费0.53万元。

    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10年10月19日向海口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送达了解除查封裁定书,解除查封了本公司名下琼A61605奔驰MB100、琼A61199丰田普瑞维亚ACR30L-MFSEK、琼A06882奔驰S320三辆轿车。

    2、报告期内无进展情况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与本公司《项目营销顾问合同》纠纷案

    2005年2月4日,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以本公司未履行2002年9月9日、14日签订的"阳光经典"《项目营销顾问合同》的有关义务为由,向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案金额127.25万元。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05年7月20日对此案判决如下:①限被告我公司在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营销奖励佣金56.03万元及滞纳金,滞纳金按合同约定以本金56.03万元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从2004年4月1日起至法院限定的还款之日止。逾期未付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处理。②驳回原告广州中地行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市中地行策略顾问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该案受理费1.64万元由两原告负担0.84万元,被告负担0.8万元。因原告已向法院预交,被告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直接将该负担的诉讼费0.84万元支付给原告,法院已收取费用不再清退。根据2008年12月10日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7)龙执字第961号],上述判决终结执行;申请执行人在案件执行终结后十年内,若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重新申请执行。

    详情见2005年4月21日、2005年8月19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海南施达商业有限公司为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保证的诉讼事项

    1998年8月4日海南麒麟旅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麒麟旅业") 与交通银行海南分行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本金为140万元,借款期限为8个月,施达商业对以上借款及利息承担保证责任。2002年7月16日一投集团向交行承诺履行保证责任。后因贷款逾期,银行提起诉讼,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1日下达(2004)龙民二初字第285号《民事判决书》,限麒麟旅业归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本金140万元、利息67.12万元);施达商业和一投集团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根据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2005年9月8日下达的(2005)龙执字第688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将案件的申请执行人由交通银行海南分行变更为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8.1 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地履行职务,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8.2 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计,其出具的有强调事项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8.3 监事会对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情况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8.4监事会对公司收购、出售资产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收购资产的定价依据、交易方式、审议及表决程序合法,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8.5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8.6 监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意见的独立意见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出具的带强调事项段的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是真实、客观的。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反映公司实际困难,为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董事会应争取控股股东尽快完成资产注入事项。

    8.7监事会对公司利润实现与预测存在较大差异的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因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未做利润预测。

    §9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审计
    审计意见□标准无保留意见      √非标意见
    审计意见全文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海南筑信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5.1118,512,635.2140,312,263.16
    结算备付金   
    拆出资金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5.28,897,634.0810,698,519.74
    预付款项5.32,347,394.32447,486.56
    应收保费   
    应收分保账款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5.418,798,887.6523,384,247.13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存货5.55,463,964.5410,444,568.38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54,020,515.8085,287,084.97
    非流动资产: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5.6 8,994,055.18
    投资性房地产5.7142,647,875.00140,965,128.34
    固定资产5.8507,525,193.39528,948,161.43
    在建工程5.926,709,598.9823,996,035.52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5.1043,873,012.9768,648,598.3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57,434.41 
    递延所得税资产5.1111,233,808.2611,043,443.43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732,046,923.01782,595,422.20
    资产总计 886,067,438.81867,882,507.17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5.13500,000,000.0031,376,165.98
    向中央银行借款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拆入资金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5.1470,887,487.3459,170,305.42
    预收款项5.1565,386,603.9950,037,186.5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应付职工薪酬5.1614,748,878.6916,515,883.24
    应交税费5.1730,096,638.9823,710,263.93
    应付利息5.18934,388.89104,442,012.89
    应付股利5.1927,335,435.0027,335,435.00
    其他应付款5.20115,914,759.07290,177,472.49
    应付分保账款   
    保险合同准备金   
    代理买卖证券款   
    代理承销证券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5.21 96,11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25,304,191.96698,874,725.49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5.22 113,332,366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5.235,000,000.005,000,000.00
    预计负债5.242,071,200.0962,952,032.86
    递延所得税负债5.111,933,992.311,628,952.77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9,005,192.4182,913,351.63
    负债合计 834,309,384.36881,788,077.12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5.25295,559,966.00295,559,966.00
    资本公积5.26103,257,227.70104,680,847.02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5.2744,630,431.2344,630,431.2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5.28-391,689,570.48-464,266,394.88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51,758,054.45-19,395,150.63
    少数股东权益  5,489,580.68
    所有者权益合计 51,758,054.45-13,905,569.95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886,067,438.81867,882,507.17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期末余额年初余额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702,543.4817,962,584.61
    交易性金融资产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12.1112,616.284,397,150.69
    预付款项   
    应收利息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12.2355,431,726.2693,586,499.93
    存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360,246,886.02115,946,235.23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12.3244,763,200246,844,055.18
    投资性房地产 25,127,94923,841,965.34
    固定资产 67,891,514.0470,152,044.79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生产性生物资产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5,018,438.7629,279,015.76
    开发支出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342,801,101.8370,117,081.07
    资产总计 703,047,987.82486,063,316.30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000.00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836,767.452,246,865.12
    预收款项 22,362.00 
    应付职工薪酬 1,591,538.361,100,672.47
    应交税费 1,804,026.091,020,319.37
    应付利息 934,388.8949,983,208.45
    应付股利 27,335,435.0027,335,435.00
    其他应付款 186,282,845.10347,204,216.39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69,760,000.00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719,807,362.89498,650,716.80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22,340,000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22,340,000
    负债合计 719,807,362.89520,990,716.8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295,559,966.00295,559,966.00
    资本公积 101,048,470.64101,048,470.64
    减:库存股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44,630,431.2344,630,431.23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457,998,242.94-476,166,268.37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6,759,375.07-34,927,400.5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6,759,375.07-34,927,400.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703,047,987.82486,063,316.30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合并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总收入 469,899,795.74361,279,105.15
    其中:营业收入5.29469,899,795.74361,279,105.15
    利息收入   
    已赚保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二、营业总成本 504,699,974.19418,133,746.74
    其中:营业成本5.29340,565,331.99259,289,432.17
    利息支出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退保金   
    赔付支出净额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保单红利支出   
    分保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5.307,502,940.735,476,319.53
    销售费用5.3125,735,554.3924,132,564.76
    管理费用5.3253,306,197.7954,274,728.04
    财务费用5.3341,618,019.2034,441,003.96
    资产减值损失5.3435,971,930.0940,519,698.28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51,682,746.666,598,523.6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5.36999,274.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32,118,156.97-50,256,117.98
    加:营业外收入5.37137,334,716.23859,865.35
    减:营业外支出5.3822,741,997.27404,464.3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1,499,325.0631,646.98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2,474,561.99-49,800,717.02
    减:所得税费用5.399,897,737.5938,803,803.5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72,576,824.40-88,604,52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72,576,824.40-88,434,284.86
    少数股东损益  -170,235.75
    六、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0.246-0.299
    (二)稀释每股收益 0.246-0.299
    七、其他综合收益 -1,423,619.326,262,881.32
    八、综合收益总额 71,153,205.08-88,604,520.61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1,153,205.08-82,183,686.21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157,953.08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母公司利润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营业收入12.44,412,435.092,198,619.00
    减:营业成本12.4 1,824,433.08
    营业税金及附加 666,183.96120,924.05
    销售费用   
    管理费用 12,880,348.3611,230,600.54
    财务费用 9,746,313.8312,922,170.46
    资产减值损失 -507,697.75639,184.6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285,983.66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12.5999,274.82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6,087,454.83-24,538,693.74
    加:营业外收入 45,473,320.97781,548.65
    减:营业外支出 11,217,840.71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4,869.8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8,168,025.43-23,757,145.09
    减:所得税费用5.39 41,191,652.46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8,168,025.43-64,948,797.5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8,168,025.43-64,948,797.55
    五、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   
      (二)稀释每股收益   
    六、其他综合收益  5,783,857.24
    七、综合收益总额 18,168,025.43-64,948,797.55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500,702,698.10389,242,147.35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收到再保险业务现金净额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2.146,233,331.7960,120,775.36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46,936,029.89449,362,922.71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8,140,430.29228,128,298.24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30,950,768.6926,330,339.24
    支付的各项税费 36,958,338.8927,154,446.86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42.249,908,030.6080,829,861.1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5,957,568.47362,442,945.50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0,978,461.4286,919,977.2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324,363.201,15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24,363.201,150.0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44,389,034.7312,016,523.92
    投资支付的现金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4,389,034.7312,016,523.9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4,064,671.53-12,015,373.9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15,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015,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403,834,578.6061,053,43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64,878,839.247,075,984.1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2.310,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78,713,417.8468,129,422.1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1,286,582.16-53,129,422.12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8,200,372.0521,775,181.1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0,312,263.1618,537,081.9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18,512,635.2140,312,263.16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期金额上期金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429,398.09271,208.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16,646,536.00106,026,991.78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19,075,934.09106,298,200.4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327,927.20480,319.5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752,550.592,048,605.87
    支付的各项税费 620,845.10898,215.60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85,327,218.8052,537,129.60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389,028,541.6955,964,270.6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9,952,607.6050,333,929.8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224,233.2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24,233.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154,620.00210,755.64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54,620.00210,755.64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9,613.20-210,755.64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500,000,000.0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0,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205,050,253.0129,443,578.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36,026,793.722,854,542.76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2,3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43,377,046.7332,298,120.7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6,622,953.27-32,298,120.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260,041.1317,825,053.47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962,584.61137,531.14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4,702,543.4817,962,584.61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95,559,966.00104,680,847.02  44,630,431.23 -464,266,394.88 5,489,580.68-13,905,569.9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5,559,966.00104,680,847.02  44,630,431.23 -464,266,394.88 5,489,580.68-13,905,569.9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423,619.32    72,576,824.40 -5,489,580.6865,663,624.40
    (一)净利润      72,576,824.40  72,576,824.40
    (二)其他综合收益 -1,423,619.32       -1,423,619.32
    上述(一)和(二)小计 -1,423,619.32    72,576,824.40  71,153,205.08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5,489,580.68-5,489,580.68
    四、本期期末余额295,559,966.00103,257,227.70  44,630,431.23 -391,689,570.48  51,758,054.45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上年同期金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少数股东权益所有者权益合计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其他 
    一、上年年末余额295,559,966.0098,417,965.70  44,630,431.23 -375,832,110.02 6,646,873.2469,423,126.15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5,559,966.0098,417,965.70  44,630,431.23 -375,832,110.02 6,646,873.2469,423,126.15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6,262,881.32    -88,434,284.86 -1,157,292.56-83,328,696.10
    (一)净利润      -88,434,284.86 -1,157,292.56-89,591,577.42
    (二)其他综合收益 6,262,881.32       6,262,881.32
    上述(一)和(二)小计 6,262,881.32    -88,434,284.86 -1,157,292.56-83,328,696.10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95,559,966.00104,680,847.02  44,630,431.23 -464,266,394.88 5,489,580.68-13,905,569.95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95,559,966.00101,048,470.64  44,630,431.23 -476,166,268.37-34,927,400.50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5,559,966.00101,048,470.64  44,630,431.23 -476,166,268.37-34,927,400.50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18,168,025.4318,168,025.43
    (一)净利润      18,168,025.4318,168,025.43
    (二)其他综合收益        
    上述(一)和(二)小计      18,168,025.4318,168,025.43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95,559,966.00101,048,470.64  44,630,431.23 -457,998,242.94-16,759,375.07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上年同期金额
    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减:库存股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所有者权益合计
    一、上年年末余额295,559,966.0095,264,613.40  44,630,431.23 -411,217,470.8224,237,539.81
    加:会计政策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其他        
    二、本年年初余额295,559,966.0095,264,613.40  44,630,431.23 -411,217,470.8224,237,539.81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5,783,857.24    -64,948,797.55-59,164,940.31
    (一)净利润      -64,948,797.55-64,948,797.55
    (二)其他综合收益 5,783,857.24     5,783,857.24
    上述(一)和(二)小计 5,783,857.24    -64,948,797.55-59,164,940.31
    (三)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1.所有者投入资本        
    2.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3.其他        
    (四)利润分配        
    1.提取盈余公积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4.其他        
    (五)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4.其他        
    (六)专项储备        
    1.本期提取        
    2.本期使用        
    (七)其他        
    四、本期期末余额295,559,966.00101,048,470.64  44,630,431.23 -476,166,268.37-34,927,400.50

    法定代表人:李同双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献红 会计机构负责人:田清泉

    9.3 本报告期无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

    9.4 本报告期无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9.5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9.5.1 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本公司控股95%的子公司海南第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第一商业管理")2006年已停止营业。

    本报告期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民生百货商场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南一百家居饰品销售有限公司、海南一百服饰销售有限公司经股东会决议同意注销,本年度已经清算完毕,税务机关已完成其注销手续,本报告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9.5.2 本期新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和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9.5.2.1 本期不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特殊目的主体、通过受托经营或承租等方式形成控制权的经营实体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处置日净资产期初至处置日净利润
    海南第一商业管理有限公司-1,674,122.770.00
    海南第一投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0.000.00
    海南一百家居饰品销售有限公司0.0020,729.78
    海南一百服饰销售有限公司0.00-6,186.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