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项直指房价调控的新政近日出炉。开发商捂盘惜售,坐地起价的情形可能成为历史。
根据国家发改委3月22日正式对外公布的信息,发改委已于3月16日发布了《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要求商品房销售实行一套一标价,并明确公示代收代办收费和物业服务收费,商品房经营者不得在标价之外加收任何未标明的费用。
“一房一价”政策与此前要求各地出台的房价调控目标有何关联?该政策是否能够有效引导房价理性回归?种种问题一时引发业界热议
⊙记者于兵兵 ○编辑 衡道庆 艾家静
细节尚不明确
发改委昨日表示,此举意在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着力解决当前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发改委要求,对取得预售许可或者办理现房销售备案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要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销售房源,严格按照申报价格明码标价对外销售。该《规定》自2011年5月1日起施行。
消息一出即引起市场极大关注。北京中原地产总经理李文杰表示,新规主要打击目标是开发商捂盘及随意涨价,属于第三轮楼市调控的政策细化环节,如果执行到位将给市场增加供应带来良性影响。但是,“至于一次性标价的周期如何规定,一旦涨价要经过怎样的申报过程,通知中并未详细介绍。”
事实上,实现房价公示是之前调控中已有提及的政策,并在南京、北京等地普遍落实。“南京商品房销售早就一房一价了。这种市场形势下,哪有房企还会蓄意涨价。和公示价格相比,其实还是限购对市场影响更大。”南京栖霞建设董事长陈兴汉表示。
另有深层目的
在部分业内人士看来,发改委此时出台这一规定,其深层目的有二:一方面是针对房价和成交量仍在上涨的三、四线城市,来弥补限购令遗漏城市的房价调控真空区。因为只有对房价仍有上涨动力的城市,房价公示才有作用。另一方面,也是对各地3月底前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一个配合战。
据记者调查,今年以来,35个限购城市之外的大量三、四线城市,如常州、唐山等地,其商品房投资与销售仍然火爆。甚至包括一些限购政策执行并不严格的二、三线城市,房价上涨趋势也很明显。这些城市一旦进入楼市“上攻期”,因为管理体制不及一线城市规范,更有可能出现开发商蓄意哄抬房价的行为。及时规范十分必要。
另外,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地产界知名人士称,由于目前各地出台房价调控目标的大限将至,真正出台目标的城市又寥寥无几,中央也在通过变通的做法来曲线实现目标。“如果每个楼盘的价格出来了,短期内又改不了,那么统计起来,一个城市的房价走势也就出来了。”该人士称。
政策效果待考
不过,更多业内人士想到的是开发商是否还有变通做法来软化政策威力。“现在楼市有这样一个潜规则,大家会在定价的时候定得比较高,为以后的涨价留出空间,过程中会选择打折的方式销售,市场好,折就多打一些,市场不好,折就少打一些。”一位业内人士称。
高策顾问董事长李国平表示,发改委此次的政策本质上是管理价格而不是干预价格,开发商可以采取很多对策,比如为控制节奏可以分多次申请施工证,这样来分批申请销售证。
尽管如此,业内仍然对不断出招的房地产调控政策给予较高期望。有专家预计,包括限购令和房价公示等政策,如果全部执行到位,2011年,全国一、二线城市购房需求将剩下不到20%,预计绝大部分城市全年成交量下跌至少在70%以上,多数城市房价跌幅将超过20%以上。
“目前政策方向是很稳定的,就是保持对房地产的高压姿态,这在年内肯定不会放松。考虑到需求减少、资金压力增大,房企在今年的盈利形势仍然比较繁杂。”中国房地产研究协会高层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