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大特钢二股东优化股改承诺
201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记者 徐锐 ○编辑 全泽源
⊙记者 徐锐 ○编辑 全泽源
方大特钢今日披露,第二大股东板簧公司在上市公司2005年股改中曾作出持股下限的特别承诺事项。但由于2006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以及2009年板簧公司控股股东南钢公司的控股权发生变化,板簧公司国有控股性质发生变更,已由原国有控股公司变更为民营控股企业,且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已下降为21.93%。在此背景下,板簧公司承诺背景及控股性质已发生显著变化。
基于此,板簧公司同意将原有部分特别承诺及“在获得流通权后,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对公司的持股比例不低于公司总股本的35%”优化为:“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自股东大会通过本次优化方案后3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价格不低于15.00元。如板簧公司在上述36个月内以低于15.00元的价格出售股份,所获取收益全部归属于方大特钢所有”。 该股昨日收报于6.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