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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201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3 证券简称:圣莱达 公告编号:2011-00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于2011年3月18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1日下午2: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杨宁恩先生主持,经充分讨论,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二、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三、审议通过《201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议案;

      2011年度,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合计9821.57万元,其中:高精度钛镍合金记忆式温控器自动化生产线技改扩产项目计划使用3851.45万元;年产310万台水加热智能生活电器扩产项目计划使用4626.63万元;研究开发中心项目计划使用1343.50万元。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四、审议通过《2011年度经营工作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该项计划,仅为公司内部控制考核参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五、审议通过《公司股东更名》的议案;

      公司股东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六、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股东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相关工商登记变更,章程修正案详细内容见附件。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特此公告。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 年3 月21 日

      附:

      《公司章程》修正案

      原章程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5,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其中,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2,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7.31%;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3,06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7.09%;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3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60%。

      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宁波圣利达电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持股3,06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8.25%;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股2,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5%;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75 %;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5%。

      修改后章程内容:

      第十八条 公司发起人为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公司于成立日向发起人发行5,36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其中,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2,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7.31%;宁波市江北圣利达电热电器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3,06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7.09%;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净资产认购3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60%。

      公司现有总股本8,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的100%。股东具体持股情况如下:宁波圣利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6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8.25%;爱普尔(香港)电器有限公司持股2,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5%;宁波市江北盛阳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股3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75 %;上海雍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持股4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5%;宁波东元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4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3%;社会公众股2000万股,占股本总额的25%。

      其余条款不变。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