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07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3月21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亲自出席董事8人,董事卢韬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国,委托董事冯济府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金红阳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孙维林先生、郑丽君女士、毛美英女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审[2011]1328号《审计报告》确认,201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0,117,635.91元,按2010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5,752,281.8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83,397,220.93元,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37,762,574.95元。
公司拟以现有总股本253,4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共计派发76,020,000元,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161,742,574.95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关联董事金红阳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2010年的经营业绩以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10年的绩效考核结果,公司拟将在公司领薪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10年度的薪酬按其岗位、行政职务,以及在实际工作中的履职能力和工作绩效综合确定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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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有效激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提议,公司拟将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2011年度以及今后年度的薪酬设计成底薪加奖金的方式,即将2010年的年薪作为当年的底薪,每年的奖金则根据当年的业绩增长情况,从每年增加的净利润中提取不超过5%的比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具体的奖励金额则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后授权董事长执行。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11年3月23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于2011年3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1]1330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分别就《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报告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9、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该报告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机构,任期一年。根据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完成公司2010年度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建议续聘其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此发表了同意意见。鉴此,公司拟续聘天健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意见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因公司业务拓展需要,公司拟在原经营范围的基础上增加"自营产品的配送、运输业务"。同时,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内容详见后附的《<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对照》。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刊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1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销售子公司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简化公司管理架构、优化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彰显“伟星”品牌,公司拟注销12家销售子公司,其债权债务、经营管理业务等由公司设立在当地的销售分公司承接。
1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1年4月12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全文于2011年3月23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发表的有关独立意见。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3日
附: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内容对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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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08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11年3月10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并于2011年3月21日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亲自出席监事2人,监事洪义华先生因工作原因出国,委托监事戚锦秀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单吕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逐项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10年年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并对公司内部控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已建立了健全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公司的内控体系能有效防范和控制公司内部的经营管理风险,公司关于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并对公司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多年来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具有较高的执业资格和水平,团队力量雄厚,审计人员勤勉尽职,出具的各项报告能够客观、全面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提供的预计300-800万元的电镀加工服务系正常的经营业务,交易双方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允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谢瑾琨先生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1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字[2010]219号文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3,400,000股,共募集资金1,139,298,000.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29,482,450.00元后的募集资金共人民币1,109,815,550.00元,由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3月11日汇入公司账户内。另减除律师费及审计费等其他发行费用18,542,709.75元后,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1,272,840.25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健验〔2010〕50号《验资报告》审验确认。
另根据中国证监会会计部印发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及财政部财会〔2010〕25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和非上市企业做好2010年年报工作的通知》的规定,公司将原已冲减资本公积的在上述股票发行及上市过程中发生的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共7,413,708.77元转入当期损益,相应增加了上述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经此调整,上述募集资金净额为1,098,686,549.02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合计使用募集资金412,157,752.99元,具体使用情况为: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6,782,977.95元,直接以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130,374,775.04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60,000,000.00元,归还银行贷款85,000,000.00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681,408,084.81元(包括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累计利息收入2,296,885.42元,手续费支出4,387.87元, 企业自有资金存入500元)。广告费、路演及财经公关费、上市酒会费等7,413,708.77元,系于2011年3月10日加计相应活期利息26,854.10元存入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相关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于2008年3月20日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临海支行于2010年4月9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子公司天津市伟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建材”)会同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北辰支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于2010年9月2日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中国工商银行临海支行1207021129200195860活期账户,中国工商银行天津北辰支行0302035129300247513活期账户,中国农业银行天津北辰支行02040401040018329活期账户等共三个银行账户专门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另有中国工商银行临海支行定期存单65,000.0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三) 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无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1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0年度
编制单位: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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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年度投入金额”包括利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年投入金额。
[注2]:超募资金共计61,268.65万元。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8,50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6,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1,715.11万元在天津建材实施“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各项超募资金使用中的归还银行贷款8,5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6,000.00万元已实施, “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已投入2,092.19万元。
[注3]:经公司2010年8月5日召开的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核同意,年产1.5万吨环保型排水、排污用聚烯烃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项目实施地点变更为“临海经济开发区公司大洋工业园”和“天津市北辰区大张庄镇”两地,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和天津建材共同实施,其中本公司投资4,229.21万元,天津建材投资3,306.82万元。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1、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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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
2011年3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因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镀公司”)为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的控股子公司,董事章卡鹏先生担任伟星股份董事长,张三云先生担任伟星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谢瑾琨先生担任伟星股份董事、副总、董秘,3名董事均属关联董事,对以上关联交易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电镀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 法定代表人为汤义俊先生,注册资本为200万元,主营业务为各种材质的电镀加工等,住所为临海市古城两水村。截止2010年12月31日, 电镀公司总资产为5,088.61万元,净资产为895.63万元,2010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6,346.12万元,净利润96.97万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2、关联关系
(1)电镀公司是伟星股份的控股子公司,伟星股份和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因此电镀公司与公司属于关联方。
(2)浙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塑材科技”)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与电镀公司属于关联方。
3、履约能力分析
根据上述关联方最近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经营状况及历年实际履约情况分析,公司认为电镀公司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正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及协议签署情况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和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提供管件电镀加工服务按照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以当期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交易价格公允,并根据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1)合同标的物:管件铜嵌件的电镀加工;
(2)合同期限:2011年1月1日-2011年12月31日;
(3)定价原则:遵循当期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
(4)结算方式 :按照实际发生的金额按月结账;
(5)合同生效条件:自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后,签署合同之日起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关联交易的目的
公司和塑材科技委托电镀公司提供管件电镀加工服务,主要是因为电镀公司的电镀技术和装备水平较高,产品品质和服务较好,价格公允;公司和塑材科技与电镀公司同处浙江省临海市,产品加工运输方便,且双方具有多年的良好合作关系。该关联交易的发生,双方的利益均能得到可靠的保证。
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同时,由于该交易金额较小,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产生对电镀公司的依赖,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先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在对该关联交易行为予以事先认可后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1年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提供的预计不超过800万元的电镀加工服务系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该关联交易遵守了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2、保荐机构对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对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核查,并发表了如下核查意见:
经核查,我公司认为:
1、由于公司独立采购电镀加工设备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而伟星电镀最近三年一直作为公司的外加工方,为公司提供电镀服务,产品价格公允、服务情况良好。
2、最近三年公司根据市场价格分别向伟星电镀支付电镀加工费占同期营业成本不到1%,比例很小,不会对其形成严重依赖。所以,该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关联交易合同条款遵循了市场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4、该项关联交易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和监事会都发表了同意意见,关联董事都回避表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我公司对伟星新材与伟星电镀2011年的日常关联交易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3、《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定于2011年4月12日上午在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上午10:00。
5、会议召开方式: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4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会议地点:临海市临海大道1号华侨大酒店二楼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4、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薪酬预案》
6、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7、审议《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8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1年3月23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4月8日9:00—11:30,13:00—16: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通讯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柏叶中路 邮政编码:31700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上述材料除注明复印件外均要求为原件,对不符合要求的材料须于表决前补交完整。
四、其他事项
1、联 系 人:谭 梅、李晓明
联系电话:0576-85225086 传真:0576-85305080
电子邮箱:wxxc@china-pipes.com
2、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授权委托书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附件: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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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请在表决意见的“同意”、“反对”、“弃权”相应栏中选择一项,用画“√”的方式填写。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4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定于2011年3月29日(星期二)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chinairm.p5w.net/gszz/index.htm) 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金红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谭梅女士、财务总监陈安门先生、独立董事郑丽君女士、保荐代表人陈晓荃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通知。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372 证券简称:伟星新材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的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伟星新材”)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的通知,获悉章卡鹏先生、张三云先生于2010年3月10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双方的基本情况
章卡鹏先生:中国国籍,1965年1月出生, 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副董事长。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集团”)董事长兼总裁、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星股份”)董事长。是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浙江省人大代表、台州市人大代表,临海市人大常委。为公司两位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5.62%的股份,持有伟星集团11.80%的股权,持有伟星股份6.70%的股份,持有临海慧星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星发展”)18.25%的股权。
张三云先生:中国国籍,1963年12月生,硕士,高级经济师。曾任伟星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副总裁。现任公司董事、伟星集团副董事长、浙江伟星股份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是中国服装协会服装辅料专业委员会专家组组长。为公司两位实际控制人之一,直接持有公司3.75%的股份,持有伟星集团8.85%的股权,持有伟星股份4.43%的股份,持有慧星发展12.63%的股权。
二、协议签署的背景情况
作为前述公司股东,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约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所投资企业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召开股东大会/股东会、董事会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行使股东权力时,自始实施一致行动。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在所投资企业的一致行动人关系,章卡鹏先生与张三云先生于近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三、一致行动协议的主要内容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约定在所投资企业的各种会议提案及表决、公司高管提名及投票选举以及在所投资企业的其他有关经营决策中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一致行动意见,在直接或者间接履行股东权利和义务方面始终保持一致行动。
本协议适用于伟星集团、慧星发展、伟星股份、伟星新材以及甲乙双方共同投资设立的其他企业。本协议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并具有持续约束力。
章卡鹏先生和张三云先生在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之前已经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新型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3月23日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10年度薪酬(含税/万元) |
1 | 金红阳 | 董事长、总经理 | 52.88 |
2 | 戚锦秀 | 监事 | 22.38 |
3 | 洪义华 | 监事 | 16.30 |
4 | 屈三炉 | 副总经理 | 34.27 |
5 | 施国军 | 副总经理 | 27.23 |
6 | 谭 梅 | 董秘、副总经理 | 15.94 |
7 | 陈安门 | 财务总监 | 15.51 |
募集资金净额 | 109,868.65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215.78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41,215.78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净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 | 投资额 (1) | 投入金额 [注1]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2) |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年产3.2万吨节能环保型PPR系列管材、管件扩建项目 | 否 | 26,577.60 | 26,577.60 | 12,047.83 | 12,047.83 | 45.33 | 2011年4月 | 3,646.78 | 否 | 否 |
年产2.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扩建项目 | 否 | 14,486.37 | 14,486.37 | 8,671.12 | 8,671.12 | 59.86 | 2011年4月 | 1,189.86 | 否 | 否 |
年产1.5万吨环保型排水、排污用聚烯烃系列双壁波纹管扩建项目 | 否 | 7,536.03 | 7,536.03 | 3,904.64 | 3,904.64 | 51.81 | 2011年4月 | 91.41 | 否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600.00 | 48,600.00 | 24,623.59 | 24,623.59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年产1.5万吨节能节水型PE系列管材、管件项目 | 否 | 11,715.11 | 11,715.11 | 2,092.19 | 2,092.19 | 17.86 | 2012年7月 | - | 否 | 否 |
归还银行贷款 | 否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8,500.00 | 100.00 |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6,000.00 | 100.00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26,215.11 | 26,215.11 | 16,592.19 | 16,592.19 | - | - | - | - | - | |
合计 | - | 74,815.11 | 74,815.11 | 41,215.78 | 41,215.78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上述项目均尚处于建设期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注2]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注3]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注3]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2010年4月9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3,678.30万元。对此,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意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天健审〔2010〕第2176号《专项鉴证报告》予以确认,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发生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本期项目尚未完工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按照招股说明书的承诺和监管部门有关规定使用。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关联交易类别 | 按产品或劳务细分 | 关联人 | 预计2011年度交易总金额 | 2010年度实际发生的金额 |
委托加工 | 管件铜嵌件电镀 | 临海市伟星电镀有限公司 | 累计不超过800万元 | 公司为98.49万元 |
浙江伟星塑材科技有限公司为188.20万元 |
序号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公司2010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 | 《公司2010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3 | 《公司2010年年度财务决算方案》 | |||
4 | 《公司2010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
5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预案》 | |||
6 | 《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
7 |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 |||
8 |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9 | 《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