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
申请文件之补正材料的公告
关于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
申请文件之补正材料的公告
2011-03-2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简称:同方股份 股票代码:600100 编号:临2011-012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提交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
申请文件之补正材料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11年2月15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110114号及110115号《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以下简称“《通知书》”),通知书对我公司提交的《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申请》提出了补正要求,要求我公司于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补充提供本次唐山晶源裕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晶源电子”)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且晶源电子落实重组委审核意见的信息披露文件等相关材料。
由于晶源电子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申请尚在审核过程中,我公司无法在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报送补正材料。为此,公司将向证监会申请延期提交上述收购报告书及豁免要约收购申请文件的补正材料。若晶源电子发行新股购买资产的申请经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且晶源电子落实重组委审核意见后,我公司将及时上报补正材料。
特此公告。
同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