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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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B37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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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一、监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召开时间 会议届次 决议内容
2010.3.19 第五届2010年第1次 关于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关于《中集集团2009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的审核意见
2010.4.23 第五届2010年第2次 关于2010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0.4.26 第六届2010年第1次 关于二○一○年度第一次会议的决议
2010.8.20 第六届2010年第2次 关于二○一○年半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0.9.1 第六届2010年第3次 关于2010年度第三次会议的决议
2010.9.27 第六届2010年第4次 关于2010年度第四次会议的决议
2010.10.25 第六届2010年第5次 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2010.12.1 第六届2010年第6次 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的审核意见
二、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有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1、公司监事会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各次董事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监事会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公司决策运作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本年度公司各项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比较完善,公司董事、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没有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也没有滥用职权、损害股东和职工利益的行为。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要求,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充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能满足风险有效控制的要求;《中集集团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运行和检查监督情况。
3、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于2010年先后获得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的备案通过,监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别对如下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监事会认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及《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 号、3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履行了现阶段所应履行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实施《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合法、合规,在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后,即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予以实施。
(2)监事会认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通过对公司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外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态度、能力、业绩等工作绩效的正确评价,进而积极地利用股权激励机制,提高管理绩效,实现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
(3)监事会对《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所确定的本次获授股票期权激励的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确定的公司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在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获股东大会通过后,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了核查意见:
(1)鉴于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确定2010年9月28日为本公司本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授权日,监事会审核后认为:授权日的确定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号/2号/3号》(以下简称《备忘录》)和《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2)鉴于本公司已于2010年6月实施了2009年度每10股派人民币1.2元的分配方案,董事会依照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本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原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2009 年年度权益分派
调整前 调整后
行权价格(人民币元 12.51 12.39
监事会审核后认为:上述对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备忘录》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关于的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5、公司根据深圳证监局《关于对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开展自查工作的通知》精神,开展自查工作并形成“关于防止资金占用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的自查报告”,监事会对公司自查报告审核后认为:报告内容客观、真实;公司大股东及关联方均不存在占用资金情况。
(二)、本年检查了公司业务和财务情况,审核了董事会提交的财务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其它文件。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真实、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报告期内,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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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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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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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9.2.3 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中国国际海运集装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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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9.2.5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附后)
9.3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9.4 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9.5 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变化的具体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企业合并和新设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