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和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方式召开。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22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出席股东及股东代表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41,150,603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21.1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计皓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9、审议通过《关于与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互相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票为41,150,60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反对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听取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有独立董事2010年度参加董事会情况、发表独立意见情况、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的工作及其它工作。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及贵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
证券代码:002012 证券简称:凯恩股份 公告编号: 2011—014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3月1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3月22日于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与会董事经认真研究讨论,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实际完成情况的说明的议案》。
2009年5月15日,公司分别与控股股东凯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集团”)、吴雄鹰和王重威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收购了浙江凯恩电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恩电池”)78.80%的股权,协议约定了凯恩电池净利润预测保证及相关承诺。
2010年度,凯恩电池实现净利润为516.91万元和承诺利润1,692.71万元的差额为1,175.80万元,对应公司受让的78.80%的股权,凯恩集团、吴雄鹰和王重威应现金补偿公司926.53万元(1,175.80×78.80%),上述现金补偿款于2011年3月10日已全部由凯恩集团支付。
2010年度,凯恩电池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利润,主要原因如下:
1、规模未有效扩张,销售收入只达到收益预测收入的53%。
2、2010年下半年,凯恩电池客户和产品结构发生变化,产品均价有所下降。
3、原材料价格及人工费用上涨幅度较大,产品成本有所上升;期间费用有所增长。
2011年,凯恩电池将采取以下措施,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努力争取达到承诺业绩:
1、大力拓展市场,改善客户结构,提升产品价格,提高公司毛利率。
2、加大自动化机械改造力度,提高效率,扩大产能,降低产品单位成本。
3、加强内部管理,控制费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此事项出具了编号为天健〔2011〕140号专项审核意见,审核意见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并一致通过《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监督检查制度》。
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并一致通过《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管理制度》。
制度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凯恩特种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