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1-001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3月11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3月23日在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26号院德胜置业大厦1号楼7层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黄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参见本公告附件一。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制度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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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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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管理制度>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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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制度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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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制度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制度>的议案》。
制度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制度内容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战略与投资管理部的议案》。
同意公司成立战略与投资管理部,负责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与规划、对外投资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等项目的计划与管理工作。
十二、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郭金辉先生、李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金辉先生、李雪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免去李雪先生公司总经理助理职务。推荐人选具体的简历情况见本公告附件二。
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为扩展公司在油气处理及油田环保领域的业务与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拟与EcoNova Pacific Rim, Limited(以下简称“ECONOVA”)共同投资设立北京惠伊分离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了顺利完成募投项目“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拟通过向项目实施主体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分批增资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第一次增资10,000万元,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增资14,050万元,增资时间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定。同时为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监管力度,将以子公司的名义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资金的管理。
保荐机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经过严格论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90万元投资新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项目以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实施主体,项目资金由公司以向其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投入。
保荐机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实际经营需要,为解决办公用房紧张的问题,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保荐机构、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6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保荐机构、监会事和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的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经营目标,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6,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监会事和独立董事出具了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议案的内容详见:《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的内容详见:《关于开设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的公告》,刊登在2011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十、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议案内容请见《关于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刊登在2010年3月24日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一、《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前后对照表
条款 | 原章程(草案)中的内容 | 修订后章程的内容 |
第三条 | 公司于【批/核准日期】经【批/核准机关全称】批/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份股数】股,于【上市日期】在【证券交易所全称】上市。 | 公司于2011年1月28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万股,于2011年2月2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
第六条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元。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00万元。 |
第十九条 | 公司股份总数为【】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公司股份总数为13,500万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3,500万股,无其他种类股票。 |
第一百九十八条 |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述规定。 |
另外,根据上述修订调整章程各条、款、项的序号。
二、
1、郭金辉
男,1970年8月11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石油大学(华东)勘察地球物理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先后在吉林油田驻京办事处、中国石化北京设计院、中恒联创(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工作,现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场部经理。
郭金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2、李 雪
男,1969年7月22日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化工机械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曾就职于中国石化河南油田设计院,负责机械设计专业工作,现任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项目管理部经理。
李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752,000股。与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亲属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1-002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
设立合资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议案》。现将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1、为扩展公司在油气处理及油田环保领域的业务与市场,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能源”)拟与EcoNova Pacific Rim, Limited(以下简称“ECONOVA”公司)共同以现金方式出资美元100万元设立北京惠伊分离技术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在中国的石油生产和提炼行业开展开发、合作生产和分销油水处理系统设备的业务。其中惠博普能源以自有资金出资51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具体金额应按照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确定),占注册资本的51%,ECONOVA出资49万美元,占注册资本的49%。
2、本次投资设立合资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已经于2011年3月2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
3、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介绍
公司名称:EcoNova Pacific Rim, Limited
公司住所:Flat C, 23/F, Lucky Plaza, 315-321 Lockhart Road, Wan Chai, Hong Kong.
董事:BRYON JOSEPH BARTON, MARK ALBERT KENDELL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股东情况:EcoNova Pacific Rim, Limited是美国Econova Inc.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美国Econova Inc.成立于2000年10月17日,经营范围包括一切合法活动,主要从事净水技术及油、气、污泥脱水、净化技术的研发和设备的生产销售。
公司与ECONOVA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拟成立公司基本情况: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注册名称(暂定名):北京惠伊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
股权结构:惠博普能源出资51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具体金额应按照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确定),股权比例为51%;ECONOVA出资49万美元,股权比例为49%。
公司经营范围:石油生产与提炼行业油/水分离和处理设备的外包制造和分销,以及提供相关咨询与技术支持服务。
上述事项在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时如有变更,以经双方认可的实际登记为准。
四、合资公司合同的主要内容
1、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博普能源出资额为51万美元的等值人民币(具体金额应按照出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汇率确定),占注册资本总额的51%;各股东一次性出资,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时间出资。
2、合资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首届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由ECONOVA委派,另外3名由惠博普能源委派,董事任期为3年。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惠博普能源委派。
3、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资公司合同致使合资公司或非违约方承担任何费用、责任或蒙受任何损失,违约方应就上述任何费用、责任或损失向合资公司和非违约方免受任何损害。如果合资双方违约,各方应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或有可能违反合资公司合同保密信息和信息权、知识产权和不竞争义务条款中的任何规定,且合资双方承认并同意,任何该等违约将对非违约方和(或)其子公司和关联方(视情况而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害,而且金钱损害赔偿金无法对非违约方和(或)其子公司和关联方(视情况而定)提供充分的救济时,则作为救济手段,非违约方和(或)其子公司和关联方(如适用)有权请求具有管辖权的法院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强制具体履行合资公司合同上述条款的规定。
4、争议解决方式:对于任何与合资公司合同有关的争议,合资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或和解解决。如该争议未能于协商开始后30日之内解决,则应将其提交设在香港的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根据其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予以解决。
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合资双方均有约束力。胜诉方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申请费用由败诉方承担。为维护其权益,任何一方均有权根据适用法律在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
5、生效条件与生效日期:在合资双方董事会的批准后生效。
五、对外投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对外投资目的:开发油气处理新产品,丰富公司产品和技术体系,进一步巩固市场优势。
2、存在的风险:合资公司设立后,可能存在市场风险、经营管理及关键人才等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对公司的影响: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所需资金使用公司自有资金。现金流存在一定净流出,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带来明显影响。
本次设立合资公司,本投资项目立足于主营业务,整合资源,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有利于进一步开拓市场,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本次投资行为完成后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涉及同业竞争。
本次投资行为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六、程序说明
根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指定报刊和网站的正式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1-003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
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现就对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博普机械”)增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资概述
根据公司于2011年2月15日在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十三节 募集资金运用”之“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部分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投资金额24,050万元。
为了顺利完成募投项目“油气田开发装备产研基地建设项目”的建设,公司拟通过向子公司惠博普机械分批增资的方式投入募集资金。第一次增资10,000万元,在股东大会通过后一个月内完成;第二次增资14,050万元,增资时间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而定。
同时为了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监管力度,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将以子公司的名义开设一个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募投项目资金的管理,并由惠博普机械与保荐机构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相关银行签署募集资金的三方监管协议。
此次对惠博普机械的增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对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4,050万元募集资金分批对全资子公司惠博普机械进行增资。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大庆惠博普石油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24,050万元募集资金分批对全资子公司惠博普机械进行增资。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博普(00255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之保荐意见》。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1-004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
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博普”)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现就该议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29,546.53元,其中人民币240,5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81,229,546.53元。
二、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为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以及公司《招股书说明书》中的披露:公司将结合未来发展规划,将剩余募集资金投入主营业务。为此,经过严格论证,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中的8,090万元投资新项目——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2)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3)项目资金来源:全部使用超募资金
(4)资金投入方式:采用向北京惠博普能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方式投入资金
(5)项目建设内容:购建储油罐自动机械清洗装备15套,用于构建公司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体系。
(6)项目目标市场:以国内各大油田以及炼化企业为主。
(7)项目建设进度:项目建设期为2年。
(8)项目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8,090万元,其中15套储油罐清洗装备合计7,500万元,流动资金467万元。
序号 | 费用名称 | 投资额 | 备注 |
1 | 建设投资 | 7,950万元 | |
1.1 | 固定资产费用 | 7,500万元 | 注1 |
1.2 | 预备费 | 450万元 | 注2 |
2 | 铺底流动资金 | 140万元 | |
(全部流动资金) | 467万元 |
注1:一套储油罐清洗装备大约500万元,15套该装备需要7,500万元。
注2:预备费占设备投资费用的6%,则需450万。
注3:假定项目完成后,都形成固定资产
(9)项目经济效益分析:项目达产后预计每年可实现收入4,320万元,每年总利润为2,673万元,税后静态投资回收期(包括2年建设期)为4.02年,税后内部收益率约为36.50%。
上述数据系根据目前市场状况及成本费用水平估算,并不代表对该项目的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市场状况变化、经营团队的努力程度等多种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请投资者特别注意。
2、项目建设背景
近年来,因我国经济发展快速,刺激了石油消费量迅猛增长。根据BP统计,我国石油消费量从2000年的223.6百万吨增加到2009年的404.6百万吨,其中原油进口量已经达到一半。另外近两年我国原油生产量保持在2亿吨左右。如此庞大数量的原油在生产、运输和炼化过程中都需要大量的储油罐。而储油罐在新建或者长期使用后都需要进行清洗,这就产生了一个油气服务细分市场——储油罐清洗服务市场。
在我国,原油、成品油的储油罐清洗目前主要采用人工方式。人工清洗存在着劳动强度大,施工周期长、安全性差、污染环境等问题。随着我国大型石油储罐的大量建设和对环境保护问题的日益重视。人工清罐已不符合环保和发展的客观要求。储油罐机械清洗系统克服了传统的人工清洗许多缺点,具有工期短、施工安全、省工省力、对环境的污染少、油品回收率高等优点。因此采用机械清洗方式将成为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
利用在油气处理领域的专业优势,凭借敏锐的市场洞察力,公司自2007年已经开发出我国第一台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储油罐自动机械清洗装备,该装备已经产生了较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为了延伸公司的业务链,满足客户的需求,拓展公司的市场空间,公司推出了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3、项目市场前景及建设必要性
我国为了防范石油供应风险,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应对石油依赖进口比例增加且受到原油价格波动影响的局面,国家实行原油四级储备制度,即: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地方石油储备、央企商业储备和中小型商业石油储备。其中根据国家战略石油储备库的规划布局,未来战略石油储备库的总库量将达到7000万立方米。
我国石油企业方面也有一定量的商业储库,如中石化在镇海岚山建立380万立方米的储库,浙江平湖白沙湾200万立方米、黄岛100万立方米等,中石油在四川万县和新疆的储库已经开始建设。此外,中国还有数万家民营石油企业,国家将出台政策鼓励民营企业进入石油储备行业,打造多元化的石油储备体系。根据欧美日韩的经验,今后我国民间储备原油的数量可能和国家储备库的总储量相当。届时中国原油储库的总规模将超过1亿立方米,相当于1000个10万立方米的大罐容量,市场空间巨大。
目前,随着国家在安全、环保生产力度的加大,储油罐的机械清洗已成大势所趋,相关规范已经出台,但机械清洗设备和服务队伍的缺口巨大,未来设备销售、租赁及服务的市场空间十分巨大。
4、项目风险提示
(1)市场风险:大罐清洗对建设单位来说属于新的业务范畴,如果不能有效开拓市场,营业收入和收益将得不到保障。
(2)安全风险:油田技术服务、工程施工主要在野外作业,有一定的危险性。油田地质情况、气候、设备操作及其他意外情况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设备损失。生产安全问题会影响作业工期、作业质量和甲方对服务单位的业绩考核,公司的市场形象将会受损,对未来市场开拓和业绩增长将产生不利影响。
本项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属于重大资产重组。
此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是公司延伸业务,积极开拓市场,扩大企业和产品在油气服务市场品牌影响力的重要举措,符合公司发展规划。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企业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并经过了公司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超募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90万元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关于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090万元实施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
六、保荐机构意见
惠博普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8,090万元用于“储油罐机械清洗装备租赁服务项目”,已经惠博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且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惠博普实施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博普(00255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1-005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购置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博普”)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现就该议案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29,546.53元,其中人民币240,5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81,229,546.53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经过审慎的调研,公司认为自购相比于租赁而言,一方面能够节约运营成本确保公司的财务指标,另一方面有利于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为此,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中的1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具体购置计划如下:
公司拟购置北京市海淀区马甸桥西北角处的金澳国际大厦一层,面积2413平方米,每平方米均价4万元,合计约9,600万元。交易过程中的各类税费约300万元,加上后续装修等费用,预计约为11,000万元。
本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同时公司郑重承诺,公司本次购置计划完全出于自用需求,公司不会将其出租或出售。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购买办公用房的原因,说明如下:
1、公司自有和租赁的办公场所已经严重饱和。近年来公司已多次调整工位布局以尽可能多的安排工位,但目前工位已经严重饱和。根据公司近三年的人力资源规划,现有的办公用房已无法满足公司未来的办公用地需求,因此办公用房的扩大十分紧迫。
2、办公用房分割、分散,功能性和安全性都较差。公司近些年来不断扩大办公场所的租赁面积,临时的租赁不仅无法保证办公的集中性,管理上的困难也较大,功能差和安全性不高。同时房间的分散给工作的及时沟通造成影响,财产安全和技术保密的安全性令人担忧。
3、企业形象亟待提升。目前公司办公场所缺乏统一规划,整体性较差,给来访者的第一印象不佳;接待条件较差使来访者对公司综合实力产生怀疑。因此,更换一个环境较好的办公场所,对提升公司的外部形象和各项业务的开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4、购买较租赁有更好的资金效率和财务表现。目前写字楼的租金和购买价格上涨的趋势很快,经过测算后认为,购置写字楼将更为经济,优势十分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公司选择新购办公场所。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是用于发展公司的主营业务,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节约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没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购置办公用房。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办公用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11,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购置办公用房,符合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惠博普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11,000 万元用于购置办公用房,已经惠博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该项目实施后,一方面能够节约公司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有利于资金的保值增值,提升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惠博普实施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博普(00255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1-006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博普”)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29,546.53元,其中人民币240,5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81,229,546.53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
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人民币7,600万元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具体明细如下:
序号 | 贷款单位 | 贷款金额(万元) | 贷款期限 | 年利率 |
1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1,000 | 2010年4月14日-2011年4月14日 | 5.31% |
2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1,000 | 2010年5月28日-2011年5月28日 | 5.31% |
3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1,000 | 2010年9月1日-2011年9月1日 | 5.31% |
4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1,000 | 2010年11月5日-2011年11月5日 | 6.12% |
5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1,000 | 2011年1月5日-2011年11月5日 | 6.39% |
6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海淀园支行 | 600 | 2011年1月18日-2011年10月18日 | 6.39% |
7 | 中国银行增光路支行 | 2,000 | 2010年9月21日签订,期限一年 | 5.31% |
本次提前偿还银行贷款,可以大大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效益。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于一个月内偿还银行贷款。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偿还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的行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将超募资金中7,60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7,6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符合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保荐机构意见
惠博普本次将超额募集资金7,600 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已经惠博普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上述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了惠博普的盈利能力。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本保荐机构同意惠博普实施该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一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4、《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惠博普(00255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之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54 证券简称:惠博普 公告编号:HBP2011-007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
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惠博普”)于2011年3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现就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华油惠博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138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5,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1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8,270,453.4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1,729,546.53元,其中人民币240,500,000.00元用于募投项目,超募资金为人民币581,229,546.53元。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确保有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实现经营目标,并给予广大股东以更高的投资回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以超募资金中的6,000万元永久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通过本次补充流动资金,既可以满足公司对营运资金的需求,加快市场拓展速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又可以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承诺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三、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四、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议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后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将超募资金中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下转B44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