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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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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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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3-2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03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其中亲自出席7人,委托他人出席1人(独立董事蔡辉益先生临时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李俊生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会议由董事长陈俊海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相关部分。

    公司独立董事李俊生、蔡辉益、刘宁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该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11年3月24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2010年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年度利润及之前的滚存利润拟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根据2010年2月22日召开的本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的分配议案》,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成功后,由本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详见公司于2011年2月1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之“第十四节、股利分配政策”之“一、发行人股利分配政策和历年股利分配情况”)。

    本公司已于2010年2月9日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6号),已公开发行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24元/股。

    公司提议以2011年3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00股后的总股本94,000,000.00股为基数,将2010年度利润及之前的滚存利润拟由新老股东共享。

    六、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计审字[2011]01020012号《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301,717.55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2,742,908.63元,按公司章程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4,274,290.86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8,468,617.77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35,312,255.03元,减报告期执行2009年利润分配12,500,000.00元,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61,280,872.80元。

    为回报股东并结合公司发展资金需求情况,董事会提议:以2011年3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00股后的总股本9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28,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七、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经营目标及奖励机制>的议案》。

    八、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有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事先已对该项议案进行了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有关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相关部分。

    九、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就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出具了《关于金新农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审核意见,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相关部分。

    十、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国际会计师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从业资格,是国内知名审计机构,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持续性,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决定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聘任期限自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聘期一年。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监事会同意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相关部分。

    十一、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十二、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中《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相关部分。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的审核意见,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相关部分。

    十三、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公司专项法律顾问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关于公司治理的精神,同时根据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四十五条、六十五条、七十二条、八十二条第二款、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公司需聘请律师事务所作为公司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保持公司三会召开程序及形成的决议的合法、有效、公平、公正,便于各方顺利开展工作,公司决定聘请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为公司专项法律顾问,聘期一年。

    十四、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由于上述第二、三、四、五、六、八和第十项议案还应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2011年4月15日早上10:00点在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高尔夫球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及《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04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于2011年3月12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1年3月22日(星期二)在深圳市南山区凯宾斯基酒店以现场记名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军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如下事项发表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进行规范运作,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经营的行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公司职务时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内部制度的规定,没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的财务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认真对公司财务状况实施有效的监督、检查,公司各项支出合理,有关提留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质量优良,收入、费用和利润与计量真实准确。公司定期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未发现公司有重大收购、出售资产的行为;未发现公司有内幕交易的行为;无损害部分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监督和核查,认为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决策程序合法,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本次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董事会2010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的反应出公司2010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4)公司本次年度报告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 年年度利润及之前的滚存利润拟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1年3月22日公司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4,000,000.00股后的总股本94,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向新老股东派现人民币28,20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对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七、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已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八、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自受聘以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开展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地发表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很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义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 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自身的实际情况,遵循了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得到了有效的贯彻和执行,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有效的防范了经营风险;《2010 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05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2010年度的销售情况,公司2011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金额为4450万元,具体计划如下:

    关联交易类别关联方名称预计金额(万元)上年实际发生
    发生金额

    (万元)

    占同类业务

    比例(%)

    销售产品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7504930.43
    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180012161.06
    南平市一春种猪育种有限公司190012931.12

    一、关联方介绍及说明

    (一)基本情况

    1、成都特驱成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特驱”),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德根,住所:成都市武侯区机投镇机九路7号,经营范围:生产配合饲料、浓缩饲料:销售:饲料及原料;农业技术研究、开发及技术服务。(以上经营范围国家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除外、需许可证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797.11万元,净资产为748.52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2354.87万元,净利润为-62.3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福建一春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春农业”),注册资本:2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贞祺,住所:南平市延平区夏道镇湖滨路38号,经营范围:生猪饲养;生猪销售,淡水水产养殖、销售;园林绿化、花卉、果蔬、食用菌、茶叶种植;花卉、果蔬、食用菌销售;农业技术开发与咨询服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3712万元,净资产为2252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3457万元,净利润为38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福建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3、南平市一春种猪育种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春种猪”), 注册资本:100万元,法定代表人:余贞祺,住所:延平区夏道镇洋坑村小战坪,经营范围:大约克夏、长白种猪的饲养及销售。

    截至2010年12月31日,该公司总资产为2863万元,净资产为1351万元;2010年营业收入为4520万元,净利润为447万元。(以上数据已经福建国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关联关系说明

    1、成都特驱为公司合营企业,公司持有该公司44.75%的股权;

    2、一春农业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贞祺控制的法人。为公司与下游专业养殖户合作产生的关联方,该类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

    3、一春种猪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金新农饲料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余贞祺控制的法人;为公司与下游专业养殖户合作产生的关联方,该类关联交易具有持续性。

    (三)履约能力分析

    成都特驱、一春农业、一春种猪均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四)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情况

    公司预计2011年与成都特驱、一春农业、一春种猪总金额不超过4450万元,其中与一春农业、一春种猪关联交易的金额不超过3700万元。

    二、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定价政策与依据: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市场价格定价。

    关联交易费用支付时间 结算方式:由双方参照有关交易及正常业务惯例确定。

    三、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向成都特驱、一春农业、一春种猪销售产品能够保证公司良好的销售渠道,双方的既往业务合作情况良好,定价原则公允,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由于关联交易金额较小,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对其形成依赖,也不会对公司业绩构成重大影响。故此上述关联交易仍将继续。

    四、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11年度拟继续与关联方发生销售货物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4450万元。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守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关联方按照合同规定享有其权利、履行其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未发现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的保荐机构,出具了对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经上述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金新农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符合公司发展正常经营活动需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保荐机构对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无异议。

    监事会发表如下意见: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符合诚实信用的原则,符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业务不会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据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

    五、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事项的核查意见》。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06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

    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新农”或“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66号)核准,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0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4.00元,募集资金总额57,6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542.4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审国际”)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01020071《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2月14日全部到位。

    考虑到项目建设的紧迫性,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已经开始募投项目的建设,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进行了披露,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募集资金投资额(万元)
    1惠州成农年产23万吨猪饲料项目15,203.46
    2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9,995.91
    3哈尔滨远大牧业年产6万吨猪饲料项目2,000.00
    4金新农研发中心项目6,621.40
    合 计33,820.77

    上述项目中,“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 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长沙成农饲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成农”),拟通过公司增资给长沙成农后,由长沙成农作为投资建设主体组织实施。

    二、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项目建设进展非常顺利。

    根据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068《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截至2011年2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29,331,662.87
    其中:土建工程23,119,168.47
    采购设备款6,212,494.40

    截至2011年2月24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的金额为人民币2,933.17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款2,311.92万元,采购设备款621.25万元。

    三、募集资金置换方案

    根据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前,以上项目金额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或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根据该决议,公司可置换的募集资金金额为2,933.17万元,其中土建工程款2,311.92万元,采购设备款621.25万元。

    四、公司董事会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

    本公司于2011年3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已投入“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的2,933.17万元,由项目实施主体长沙成农从公司增资的募集资金部分的2,933.17万元实施置换。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和发展的现实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据此,我们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金额为人民币2,933.17万元。

    五、审计机构的专项审核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聘请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说明》进行了审核,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编号为中审国际鉴字【2011】01020068的《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该鉴证报告认为:金新农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与实际情况相符。

    六、监事会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行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同意公司已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

    七、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光大证券及保荐代表人税昊峰、张奇英经核查后认为:

    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长沙成农预先投入“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自筹资金2,933.17万元事项:

    1、已经金新农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2、已由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

    3、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均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综上所述,金新农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长沙成农预先投入“长沙成农年产10万吨猪饲料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的要求。金新农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本保荐机构同意金新农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年度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4、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548 证券简称:金新农 公告编号:2011-007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就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10:00点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新区光明高尔夫球会二楼会议室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形式

    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

    二、会议出席人员

    1、截止2011年4月11日(星期一)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保荐机构指定的代表人、公司聘任的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财务决算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2010 年年度利润及之前的滚存利润拟由新老股东共享>的议案》

    6、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8、审议《关于〈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审计机构>的议案》

    9、审议《关于修改<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部分条款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变更股份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审议《关于修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案》

    13、审议《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4、审议《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5、审议《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16、审议《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17、审议《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8、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9、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20、审议《关于修订〈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李俊生先生、蔡辉益先生、刘宁女士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

    以上第1、第3至第8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第2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2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相关公告;第9项至第20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2011年3月4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相关公告。

    四、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信函以收到时间为准,但不得迟于2011年4月13日下午4点送达)。

    2、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办公室(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3、登记办法:

    (1) 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手续;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 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 股东可以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但须在2011年4月13日下午4点前送达本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其他事项

    1、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翟卫兵 冉茂春

    电 话:0755-27166396

    传 真:0755-27166396

    地 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将石社区上石家上南工业区1号

    邮 编:518106

    2、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特此公告。

    深圳市金新农饲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