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1-010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本次会议没有新增、修改或否决提案的情况。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11年3月23日以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召开了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本次会议决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记名投票的方式
3、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2011 年3月23日(周三)上午9:00开始、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二楼国际会议厅
4、主持人:公司董事推举孙波董事为本次股东大会主持人
5、股东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7名,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为6,499,221,960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90%。
6、其他人员出席或列席情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保荐机构代表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也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议。
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形式和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
二、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对提交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调整监事人数的议案》
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改:
1、原“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7 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应包括3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一百四十四条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中应包括4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6,499,221,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作如下修改:
原“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应包括3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修改为“第二条公司依法设立监事会,由11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一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中应包括4名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
表决结果:同意6,499,221,96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代表所代表有效表决股份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产生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名李长印、张必贻、李国安、董 强、邵开文、钱建平、孙 波、陈民俊等8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同时提名张彦仲、范有年、张士华、陈丽京、王德宝等5 人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前述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1)根据各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实绩等情况,认为各位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2)公司选举李长印、张必贻、李国安、董 强、邵开文、钱建平、孙 波、陈民俊、张彦仲、范有年、张士华、陈丽京、王德宝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表决情况如下:
1、非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6,499,221,960股,其中:
①同意选举李长印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同意选举张必贻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③同意选举李国安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④同意选举董 强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⑤同意选举邵开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⑥同意选举钱建平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⑦同意选举孙 波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⑧同意选举陈民俊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独立董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6,499,221,960股,其中:
①同意选举张彦仲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②同意选举范有年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③同意选举张士华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④同意选举陈丽京女士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⑤同意选举王德宝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职工代表监事已由公司职工民主推选产生。公司监事会推荐朱振生、杨本新、孙建科、姜仁锋、刘 征、李天宝、陈 埥等7 人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经公司职工大会选举,推选何纪武、吴术、宫惠明、王长洲等4人为职工代表监事。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的股东共持有公司股份6,499,221,960股,表决情况如下:
1、同意选举朱振生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2、同意选举杨本新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3、同意选举孙建科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4、同意选举姜仁锋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5、同意选举刘 征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6、同意选举李天宝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7、同意选举陈 埥先生为第二届监事会监事6,499,221,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对该事项享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弢、孙嫱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大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记录和决议。
2、北京市环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1-011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举行。公司董事李长印因工作安排无法主持本次董事会,公司董事推选孙波董事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亲自出席董事10名,未亲自出席董事3名。李长印董事和邵开文董事委托孙波董事代为投票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出具了委托书;陈丽京独立董事委托范有年独立董事代为投票和签署相关文件并出具了委托书。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一、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董事李长印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 %)、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的决议
李长印董事长提名范有年、李国安、王德宝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李长印董事长提名范有年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李长印、张必贻、邵开文、钱建平、孙波为公司战略委员会委员,李长印董事长提名李长印为战略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陈丽京、范有年、陈民俊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李长印董事长提名陈丽京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
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张士华、董强、张彦仲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长印董事长提名张士华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三、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孙波为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经理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四、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郭同军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五、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张涛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郭同军为公司副总经理,华伟为股份公司财务总监。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六、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的决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杨晓英同志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七、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的决议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要求,公司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公司总经理孙波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1年12月出生,工学博士学位,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董事兼总经理。孙波先生曾任大连造船新厂副总工程师兼经营处长,大连造船新厂副厂长,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等职务。孙波先生自2004年3月至2005年12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兼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自2005年12月至2009年7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自2009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自2010年4月至2011年3月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3月起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大连造船厂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波先生自2008年3月起任本公司董事,自2009年8月起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涛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7年7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张涛先生曾任大连造船新厂船装车间副主任、经营处船舶科副科长、科长、副处长、处长,大连新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营销部部长、副总经理、董事,大连造船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大连造船厂集团董事。张涛先生2011年2月起担任大连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郭同军先生, 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66年3月出生,研究生学历,博 士学位,现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郭同军先生曾任财政部工交司主任科员,经贸司主任科员、经贸司助理调研员、经贸司二处助理调研员、国防司二处副处长、国防司二处调研员等职务。郭同军先生自2006年7月至2008年2月任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规划发展部副主任,自2007年12月起任乐普(北京)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郭同军先生自2008年3月起任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
公司财务总监华伟先生,中国籍,无境外居留权,1957年8月出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现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华伟先生曾任武昌造船厂财务部综合会计室主任、会计处副处长并兼造船事业部财务部主任,武昌造船厂财务处处长,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财务部副主任。2008年3月至今任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
证券代码:601989 证券简称:中国重工 公告编号:临2011-012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在北京世纪金源大饭店会议室举行。本次会议由朱振生主持,亲自出席监事八名,未亲自出席监事三名,杨本新监事委托姜仁锋监事代为投票并出具了委托书,王长洲监事委托陈埥监事代为投票并出具了委托书,吴术监事委托宫惠明监事代为投票并出具了委托书。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会议审议通过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选举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的决议
表决结果:11票赞成(占有效表决票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
选举朱振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