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账户采取限制措施的公告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进行证券投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证券期货业反洗钱工作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金融机构在与客户建立业务关系的存续期间,应当采取持续的客户身份识别措施,客户先前提交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已过有效期的,客户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更新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金融机构应中止为客户办理业务。
为了充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保证您的正常证券交易及资金进出,履行我公司反洗钱法律义务,我公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如果您是自然人客户,请您在我公司证券营业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更新的有效身份证件,亲临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手续。如果您在我公司证券营业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件目前已过有效期,请您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更新的有效身份证件,亲临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身份证件更新手续。
如果您是境内自然人,身份证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等;如果您是境外自然人,身份证件为境外所在国家或者地区护照,有境外其他国家、地区永久居留签证的中国护照,香港、澳门特区居民身份证,台湾同胞台胞证等。
二、如果您是机构客户,请您在我公司证券营业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照有效期或年检到期之日起3个月内到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证照、身份证明文件更新手续。如果您在开户时留存的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照发生变更或已过有效期,请您在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到开户证券营业部办理变更或补全手续。
如果您是境内机构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照包括在有效期内经当年年检的工商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在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在有效期内的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以及在有效期内的法定代表人、代理人身份证件,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上述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如果您是境外机构客户,身份证明文件及相关证照包括经认证或公证的中文版有效商业登记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的代理人身份证件、董事会或董事、主要股东授权委托书以及授权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上述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三、根据《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规定,我公司拒绝为持有过期身份证件的客户办理柜台业务,对在上述规定期限内未完成过期身份证明文件更新的且没有提出合理理由的客户账户,我公司将采取“限制资金转出、限制转托管转出、限制撤销指定交易、限制办理柜台业务、限制开通新业务”等措施,直至您到证券营业部办理了身份证件或身份证明文件的更新手续才能解除限制。
四、若您无法在我公司规定的上述期限内完成更新手续的,请您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方式(发传真件或者发挂号信)将您的客观事由及预计办理完成的时间告知开户营业部,我公司将依据反洗钱工作有关规定并根据您的需求做暂不采取限制措施的延期处理。
五、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公司服务质量,确保您及时获得办理各项业务的提示,如果您的地址、电话、邮箱等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到开户证券营业部进行更改。有关您的更新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和变更联系方式等相关情况,可向我公司客户服务中心及开户证券营业部进行咨询。
及时更新已过期的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文件是国家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也是对您的权益的保护,对此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并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特此公告。
我公司客服电话:400-666-2288
我公司网站:www.jhzq.com.cn
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