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亚星化学 股票代码:600319 编号:临2011-010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24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鸢飞路89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共3人,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东,代表的股份数为116,534,88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9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曹希波主持。大会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议案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章程第十三条原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烧碱、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液氯、ADC发泡剂、漂液、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等化工产品及其延伸加工产品;技术开发、服务及转让;生产经营热力、灰渣制品等产品。”
修改为: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生产经营烧碱、聚氯乙烯、氯化聚乙烯、液氯、水合肼、ADC发泡剂、漂液、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盐酸等化工产品及其延伸加工产品;技术开发、服务及转让;生产经营热力、灰渣制品等产品。”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5)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6)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7)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8)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聘任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9)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支付山东正源和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报酬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10)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与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209,2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11)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12)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潍坊欧莱化学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13)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14)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董事会成员的议案;
该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表的股份数为116,534,888股,最大选举有效表决权数为:233,069,776股。
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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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向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平路支行的4000万元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209,29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潍坊亚星集团有限公司回避了表决。
(16)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股数为116,534,88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数的100%;反对股数为0股;弃权股数为0股。
本次股东大会经贵州朝华明鑫律师事务所王海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大会人员资格、本次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合法有效的。
特此公告。
潍坊亚星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