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股票简称:*ST高陶 股票代码:600562 公告编号:2011-005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3月24上午10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3人,代表股权数2648453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50%,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大会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48453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2、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48453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3、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48453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4、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48453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5、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审计公司2010年度净利润为15,117,669.3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24,652,869.15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535,199.84元。由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数,2010年公司利润分配的方案为:不分配。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48453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6、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续聘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授权董事会确定相关费用。
经有表决权的股东表决,同意该议案的股数26484538股,占有表决权总股数的100%,0股反对,0股弃权。
本次股东大会经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高淳陶瓷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