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26 证券简称:锐奇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3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报告全文同时刊载于证监会指定网站和公司网站。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和财务成果及公司的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到指定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已经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吴明厅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吴霞钦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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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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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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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主要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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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4 董事会报告
4.1 对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_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回顾
(一)_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公司在报告期内按照既定的发展战略,全面提高企业经济运行质量和经济效益,立足于主营业务,坚持“标新、守正、勤勉、融和”的核心价值观,开拓创新,继续保持了健康、快速的发展势头。
公司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技术和品牌为依托,抓住行业发展契机,成为电动工具行业的领先企业。
2010年,公司实现了资本运营与产品经营的双丰收。资本运营方面: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挂牌上市,为进一步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拓宽融资渠道、提高企业知名度和品牌影响力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产品经营方面: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发展,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升华,产品研发水平大大增强,产能有效提升,市场份额逐步提高,继续保持行业领先势头。
2010年公司研发中心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公司再次被授予为“上海市装备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品牌”荣誉称号、“2010中国五金十大电动工具”荣誉称号,公司新型切割机产品被认定为“上海市重点新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在各项拓展产能的工程均未完工的情况下,加强精益生产理念的运用,积极增效创新,产能上得到有效突破。2010年度公司经营业绩保持快速增长,实现营业收入41,781.1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了31.09%;利润总额6,310.16万元,同比上年增长了29.06%;净利润为5,413.97万元,同比上年增长了27.30%。
(二)_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报告期内,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借助上市契机得到进一步加强,继续保持在品牌、渠道、技术和生产规模方面的领先优势。
1、_品牌优势
公司自成立以来,多年坚持自主品牌战略,准确定位于“替代进口工具的首选品牌”,以产品品质和售后服务为依托,通过常年品牌理念的树立和输出,在消费者群体中已经建立了良好的品牌美誉度、信任度和忠诚度。同时,公司上市后,企业影响力和品牌形象进一步得到提升,产品的品牌附加值得以进一步释放。
公司的品牌优势使公司产品能够在市场上凸显公司的品牌价值,形成消费者能够认可的品牌附加值。2010年公司获得“2010中国五金十大电动工具”荣誉称号、“上海市装备制造业与高新技术产业自主创新品牌”荣誉称号,品牌优势将有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增长。
2、_渠道优势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经销商模式,目前在国内已有300多家经销商,在国外市场有20多家经销商。国内市场经销商分布广泛,且经销商经营能力和资质信用度都较高。经销商更贴近并了解当地消费市场,对于市场变化更为敏锐,更好地为客户服务,并能够通过与公司的扁平化沟通,及时向公司反映市场信息,有助于公司及时制定和调整营销策略。
随着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的实施,公司也将与国家战略保持同步,进一步加大投入,积极开拓经销商网络,增加产品的销售量和市场占有率。
3、_技术优势
公司长期致力于专业电动工具相关技术的研究和开发,积累了丰富的研发经验。研发部门与销售部门、市场部门、售后部门紧密结合,使公司对各应用行业客户的需求有着深入的了解,能够紧密结合客户特点和市场特点研发产品。
公司在长期产品开发中积累并加强了自身研发实力,吸引了德国博世、德国麦太保等众多国际性品牌的电动工具运营商的技术合作。
目前在新产品合作研发方面,公司现已攻克了相关技术难题,与国际品牌合作的产品已通过了前期各项论证和认证,并开始投入小批量生产。这些产品的研发成功和投产,不但给公司业绩提供了有力帮助,同时也巩固并提高了公司在这些产品领域的国际性的技术领先优势。
公司注重自主知识产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72项专利权。2010年公司还被认定为“上海市企业技术中心”称号。随着募投项目研发中心的投入,以及大量研发人才的加入,可以预见,未来长时期内公司都将有能力保持在技术方面的行业领先优势。
4、_生产规模优势
公司现有产品线共涵盖四大类、26种系列、110多种规格,产品系列齐全。在现有系列产品持续升级的同时,公司还将继续扩充产品线,扩大产品应用领域,并以自主研发、收购、合作等多种方式迅速介入新应用领域,保证公司在产品线方面的优势。
公司目前产能利用率已超100%。随着公司募投项目(嘉兴生产基地以及上海扩产)的加快建设并陆续投入使用、外租厂房临时性满足生产要求以及合理使用募集资金进一步提高产能,公司产能问题将陆续得到缓解,可以有效保障产品供应。
5、_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的核心管理人员、高端研发人员和资深销售人员,在业界具有多年的丰富经验,具有较强的稳定性和凝聚力,对市场现状、客户需求、核心技术和发展趋势有着深刻的了解,可以准确清晰地把握公司的战略方向,确保公司持续快速增长。
公司也始终注重对优秀人才的引进和开发,以开放的心态积极吸引、培养高素质先进人才,保障公司长期持续地健康、稳定、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秉承“共享工作乐趣”的企业理念,通过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制度、薪酬奖励制度,以及多种模式的激励机制,提高人员的整体运作效率,确保核心人员的长期稳定和公司的长期竞争力。
二、_未来发展展望
(一)_公司所处行业发展趋势
公司产业符合十二五规划和国家关于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相关要求,2010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其中“发展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是“十二五”规划中的第四项。
公司产业发展完全符合“十二五”规划中第四项第12点“改造提升制造业”和第13点“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议中所涉及到的“制造业发展重点是优化结构,改善品种质量,增强产业配套能力,淘汰落后产能。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改造提升消费品工业,促进制造业由大变强。完善依托国家重点工程发展重大技术装备政策,提高基础工艺、基础材料、基础元器件研发和系统集成水平。支持企业技术改造,增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和品牌创建能力。合理引导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发展拥有国际知名品牌和核心竞争力的大中型企业,提升小企业专业化分工协作水平,促进企业组织结构优化。” 及“科学判断未来市场需求变化和技术发展趋势,加强政策支持和规划引导,强化核心关键技术研发,突破重点领域,积极有序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新能源、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产业,加快形成先导性、支柱性产业,切实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和经济效益。发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的引领支撑作用,实施产业创新发展工程,加强财税金融政策支持,推动高技术产业做强做大。”
专业电动工具隶属于装备制造业又服务于现代装备制造业,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大力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和“高端装备制造”的政策引导必将大大促进装备制造业的发展,同时带动对专业电动工具的强劲需求,给锐奇发展带来了很大的机遇。
(二)_发展战略及经营计划
1、_公司发展战略
根据装备制造业整体发展趋势、市场需求和电动工具行业现状,结合公司的自身发展优势,公司正在积极制定未来5年的整体发展战略。公司将持续以电动工具为主业,坚持品牌战略,加强有针对性的项目投资,积极整合产业,扩充产品应用领域,不断提升以质量、技术为基础要素、以品牌、渠道、人才、规模为核心要素的综合竞争实力,使锐奇在国内成为替代进口工具的首选品牌,实现在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领域,国内市场占有率第一、国际市场领先的知名品牌的目标。希望未来“锐奇”品牌所代表的将不再仅仅只是优质的产品,它将在电动工具领域为我们引导新的技术潮流、感受新的使用体验,努力使“锐奇”品牌成为中国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的代名词。
在人才建设方面,公司将加强人力资源建设,积极引进高素质人才,完善人力资源体系,强化人才培养机制,为公司的后续发展提供有效的人才储备。在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坚持自主品牌战略,加强品牌的美誉度、信任度和忠诚度,进一步释放产品的品牌附加值,有效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增长。在技术研发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强研发投入,加快新产品的研发周期,保持在行业内的技术领先优势。
2、_2011年度经营计划
2011年度,公司的经营增长率将稳步提升,并超越2010年度的增长率。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2011年度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0%的经营目标。公司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公司经营目标:
(1)_加强营销整合,主动调整营销策略,进一步增强市场开拓力度,加大销售渠道的建设投入,有效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一方面继续保持和经销商的紧密合作,提高经销商整体销售水平和销售目标;另一方面将进一步拓展新的经销商客户,顺应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发展战略,增加经销网点。
(2)_加速完成产业整体布局,为公司持续高速发展提供新的增长点。在加强自身新品研发投入的同时,以产品合作、资产收购兼并等方式快速介入产品的新兴应用领域市场,缩短产品研发运营周期,有效扩充产品线,提升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
(3)_持续加强研发投入,不断以技术领先的新品投入市场。公司在与德国博世等国际品牌的ODM合作产品研发方面,现已攻克了相关技术难题,合作产品已通过了前期各项论证和认证,并开始投入小批量生产。这些产品的研发成功和投产,不但给公司业绩提供了有力帮助,同时也巩固并提高了公司在这些产品领域的国际性的技术领先优势。鉴于产品订单量较大,可以预见该批产品的量产将给公司业绩带来显著的提升。另一方面,公司自有品牌的新品也在积极有效地研发、实验,并将按计划逐步推向市场。这些都将有效带动公司盈利水平的整体上升。
(4)_提高管理能力,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导入并更新现代企业经营理念,提高公司执行能力。
(5)_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一方面大力引进高素质先进人才,以适应不断提高的管理要求;另一方面完善和加强公司员工的培训制度、绩效考核制度和薪酬制度,同时引入多模式的激励机制,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及工作效率。
(6)_在对外投资方面,合理运用募集资金,持续加大对于主营业务的资金投入,提高公司产能,升级研发。
(7)_加大采购电动工具附件产品,并加快锐奇品牌的附件产品的销售。
(三)_公司未来发展的风险因素分析及对策
1、_主要原材料价格上涨的风险
专业电动工具主要原材料为矽钢片、漆包铜线、铝件、塑料,目前国内有众多的生产厂家供应上述原材料。公司原材料所处行业竞争充分,产品价格透明度高,较大规模生产厂家的供应价格差别不大,货源充足,能够充分满足生产需求。近年矽钢片、铜材、铝件、塑料等原材料的价格波动幅度较大,而这种波动公司不一定能通过及时提高价格来转移给下游客户。原材料价格的波动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有一定影响。
为此公司将努力降低采购和制造成本,构成较大的价格变动空间,以增强产品竞争力;注重技术研发,提高成品率,尽量减少原材料损耗量;提高生产设备的自动化和智能化,加强职工技能培训,提高员工劳动效率;同时根据市场价格情况,适当提高产品出厂价格。
2、_产能不足的风险
随着公司品牌影响力逐渐增强,市场需求逐年加大,公司生产设备满负荷运转,仍然不能完全满足市场需求,近年公司总体产能利用率均在110%以上,公司存在产能不足的风险。
为解决产能不足的矛盾,公司将合理有效利用募集资金,尽快解决产能问题,同时积极灵活采用多种方式补充产能,以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
3、_汇率波动风险
本公司的外销收入主要以美元结算。近年人民币持续升值,随着公司海外市场的不断开发以及募集资金项目的投产,公司外销业务规模将进一步增加,如果人民币对主要外币升值较大,而公司又不能及时调整价格,将产生一定的汇兑损失风险。
公司主要通过在合同中约定汇率波动达到一定幅度时可调整销售价格和收到货款后及时结汇来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
4、_快速发展时期的管理风险
近年来,公司业务增速较快,经营规模和资产规模持续扩大,员工人数不断增加。2010 年10 月在创业板上市后,公司的总资产和净资产大幅增加,同时随着募投项目的推进和实施,生产规模将迅速扩张,这将对公司的内部控制、市场营销以及综合管理能力形成了挑战,并且随着业务的发展,公司还将进行跨区域的业务布局,这对公司经营团队的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使得公司组织架构、管理体系趋于复杂,在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有效管理运营方面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此,公司将制定完善的管理流程和管理指标考核体系,定期对公司管理的各环节进行有效监督,且通过科学有效的绩效评估,建立公平合理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潜能,每年对管理层和员工进行业绩考核评价。同时,根据业务发展和内部机构调整的需要,及时完善和补充内部管理制度,提高内部管理制度的可操作性,使其更好的发挥在公司生产经营中的促进、监督、制约作用,使公司管理实现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四)_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公司于2010年10月在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总额共计71,570万元,扣除公开发行股票发生的费用4,384.82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7,185.18万元。公司资金较为充足。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本着科学合理的使用原则,结合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战略安排使用募集资金,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按计划建设,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外监督,努力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为股东创造更大效益。
1、_按计划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公司针对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及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积极开展了厂房建设规划与设计、设备购买和人员招募与培训等相关工作,逐步根据市场需求提升生产产能,提高研发人员的技术水平和素质。报告期内,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先期已经投入共计6,876.7万元,其中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先期投入3,402.05万元,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3,474.65万元,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10年12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6,876.70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已经投入3402.79万元,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已经投入3,926.52万元。
随着募投项目的进一步实施,若项目进展存在实际需要,公司将讨论并审议是否需要追加募集资金的投入。
2、_尽快落实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使用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2,800万元。对于剩余的超募资金,公司将科学、审慎地进行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3、_适时实施相关产业并购
在强化公司核心产品业务拓展的同时,利用行业机遇和资源,充分发挥现有人才、技术、市场等综合优势,积极向相关的行业领域发展,探索多种合作方式并适时进行相关产业的收购兼并,提升技术和制造优势,实现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
4.2 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情况表
单位:万元
■
4.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万元
■
4.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5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4.6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8 持有拟上市公司及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9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10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11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5 重要事项
5.1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2 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3 出售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5.2、5.3所涉及事项对公司业务连续性、管理层稳定性的影响和说明
5.4 重大担保
□ 适用 √ 不适用
5.5 重大关联交易
5.5.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其中:报告期内公司向控股股东及其子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金额0.00万元。
■
5.5.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适用 √ 不适用
5.6 委托理财
□ 适用 √ 不适用
5.7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_关于股份锁定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以及法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自然人股东吴钊、胡祖超、俞文贤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东吴明厅、应媛琳、俞文贤承诺:在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之后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公司法人股东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二)_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诺如下:
本人目前未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将来也不从事或参与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现有及将来从事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行为。为避免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产生新的或潜在的同业竞争,将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拥有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它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核心人员。本人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三)_关于不占用公司资源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及法人股东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将不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占用公司的资金或其他资源。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四)_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
公司前身上海锐奇工具有限公司2006年度、2007年度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法律依据是上海市地方规范性文件,但该规范性文件与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存在按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风险。对此,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已作出《关于补缴企业所得税的承诺》,承诺若出现公司被税务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而被要求按国家法定税率补缴2006年度、2007年度企业所得税的情况,则需补缴的税款以及可能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全部由吴明厅、应媛琳夫妇承担。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五)_关于避免关联交易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就避免关联交易问题,向公司承诺如下:
1、_本人以及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及其他可实际控制企业(以下简称“附属企业”)与公司之间现时不存在其他任何依照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_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本人及附属企业将尽量避免、减少与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及附属企业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公允决策制度》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3、_本人承诺不利用公司控股股东地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六)_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
2007年以来,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城镇户口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明厅、应媛琳夫妇出具了《关于住房公积金问题的承诺函》,承诺:若经有关主管部门认定公司应为员工补缴住房公积金或因此招致处罚的、或公司受到任何权益相关方以任何方式提出的有关住房公积金的主张的,则其本人将在无需公司支付任何对价的情况下,无条件地全额承担需补缴的住房公积金款项、需向相关权益方支付的补偿或赔偿款项、以及可能据此产生的滞纳金及罚金等全部费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所有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5.8 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清偿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5.9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0 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5.11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6.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6.2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6.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6.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6.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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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7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7.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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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7.2 核心技术团队或关键技术人员变动情况(非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适用 √ 不适用
§8 监事会报告
□ 适用 √ 不适用
§9 财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9.2.1 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2月31日 单位:元
■
9.2.2 利润表
编制单位: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1-12月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下转B88版)
股票简称 | 锐奇股份 |
股票代码 | 300126 |
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注册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612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01612 |
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 | http:// www.kenpowertools.com |
电子信箱 | kenceo@126.com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王雪 | |
联系地址 |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茸路5号 | |
电话 | 021-57687503 | |
传真 | 021-37008859 | |
电子信箱 | kenceo@126.com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营业总收入(元) | 417,811,741.49 | 318,710,905.73 | 31.09% | 277,866,949.97 |
利润总额(元) | 63,101,641.85 | 48,893,909.78 | 29.06% | 33,606,729.3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4,139,738.22 | 42,530,686.17 | 27.30% | 29,967,390.9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46,257,862.37 | 41,999,395.94 | 10.14% | 26,544,094.1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9,248,438.70 | 80,559,442.81 | -38.87% | 12,797,885.96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总资产(元) | 1,006,822,362.48 | 279,456,799.71 | 260.28% | 193,980,472.6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895,811,135.45 | 169,819,597.23 | 427.51% | 113,365,911.06 |
股本(股) | 84,200,000.00 | 63,150,000.00 | 33.33% | 60,000,000.00 |
2010年 | 2009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08年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914 | 0.6997 | 13.11% | 0.540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914 | 0.6997 | 13.11% | 0.540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6762 | 0.6909 | -2.13% | 0.478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4.84% | 30.79% | -15.95% | 34.9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68% | 30.41% | -17.73% | 30.90%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58 | 1.28 | -54.69% | 0.21 |
2010年末 | 2009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08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10.64 | 2.69 | 295.54% | 1.89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22,411.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9,549,173.00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17,109.88 | |
所得税影响额 | -1,627,776.24 | |
合计 | 7,881,875.85 | - |
分产品或服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建筑道路类 | 9,092.08 | 7,050.06 | 22.46% | 21.24% | 28.75% | -4.52% |
金属切削类 | 12,256.85 | 10,347.08 | 15.58% | 38.88% | 48.03% | -5.22% |
木工类 | 3,129.35 | 2,344.20 | 25.09% | -1.55% | 6.89% | -5.91% |
砂磨类 | 14,567.36 | 10,496.20 | 27.95% | 37.74% | 45.89% | -4.02% |
其他类 | 495.84 | 410.37 | 17.24% | 285.06% | 325.53% | -7.87% |
配件 | 2,239.69 | 1,613.00 | 27.98% | 34.64% | 49.59% | -7.20% |
合计 | 41,781.17 | 32,260.89 | 22.79% | 31.09% | 40.09% | -4.96% |
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国内 | 27,646.75 | 25.96% |
国外 | 14,134.42 | 42.44% |
总计 | 41,781.17 | 31.09% |
募集资金总额 | 67,185.1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29.31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0,129.31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 | 否 | 15,453.00 | 15,453.00 | 3,402.79 | 3,402.79 | 22.02% | 2012年05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 | 否 | 6,506.50 | 6,506.50 | 3,926.52 | 3,926.52 | 60.35% | 2011年04月30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专业电动工具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3,847.00 | 3,847.00 | 0.00 | 0.00 | 0.00% | 2011年12月31日 | 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25,806.50 | 25,806.50 | 7,329.31 | 7,329.31 | - | - | 0.00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归还银行贷款(如有) | -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100.00% | -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如有)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2,800.00 | - | - | 0.00 | - | - | ||
合计 | - | 28,606.50 | 28,606.50 | 10,129.31 | 10,129.31 | - | - | 0.00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无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未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已用超募资金28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于2010年11月已执行完毕。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未发生变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未发生调整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经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沪众会字(2010)第4067号报告鉴证确认公司的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产业化项目先期投入3,402.05万元,高等级专业电动工具扩产及技术改造项目先期投入3,474.65万元,并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并知会保荐代表人,于2010年12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金额6,876.70万元。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未发生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已定期存储了部分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到期后该部分资金将返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公司现正在围绕发展战略,积极开展项目调研和论证,争取尽快制定剩余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问题及其他情况 |
经2011 年3 月23日召开的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决定: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8,4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10,104,000.00 元,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同时,以公司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8,420万股为基数,由资本公积向股东每10股转增8股,合计转增6,736万股。本方案尚须经股东大会批准。 |
关联方 | 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和提供劳务 | 向关联方采购产品和接受劳务 |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上海通钻工具有限公司 | 2,747.31 | 6.58% | 0.00 | 0.00% |
永康倍力工具有限公司 | 0.00 | 0.00% | 1,257.37 | 4.01% |
合计 | 2,747.31 | 6.58% | 1,257.37 | 4.01% |
与年初预计临时披露差异的说明 | 公司于2010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根据公司本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预计2010年7-12月与通钻公司拟在总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发生经销业务;预计2010年7-12月与永康倍力拟在总金额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的范围内发生采购业务。上述交易定价均按市场公允价格确定。公司与以上公司的交易金额没有超过决议的范围.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3,150,000 | 100.00% | 4,210,000 | 0 | 0 | 0 | 4,210,000 | 67,360,000 | 80.00% |
1、国家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2、国有法人持股 | 0 | 0.00% | 738,422 | 0 | 0 | 0 | 738,422 | 738,422 | 0.88% |
3、其他内资持股 | 63,150,000 | 100.00% | 3,471,578 | 0 | 0 | 0 | 3,471,578 | 66,621,578 | 79.12%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5,114,480 | 23.93% | 3,471,578 | 0 | 0 | 0 | 3,471,578 | 18,586,058 | 22.07%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8,035,520 | 76.07% | 0 | 0 | 0 | 0 | 0 | 48,035,520 | 57.05% |
4、外资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5、高管股份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00% | 16,840,000 | 0 | 0 | 0 | 16,840,000 | 16,840,000 | 20.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0 | 0.00% | 16,840,000 | 0 | 0 | 0 | 16,840,000 | 16,840,000 | 20.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4、其他 | 0 | 0.00% | 0 | 0 | 0 | 0 | 0 | 0 | 0.00% |
三、股份总数 | 63,150,000 | 100.00% | 21,050,000 | 0 | 0 | 0 | 21,050,000 | 84,200,000 | 100.00% |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吴明厅 | 30,000,000 | 0 | 0 | 30,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应媛琳 | 12,000,000 | 0 | 0 | 12,00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 11,964,480 | 0 | 0 | 11,964,48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吴钊 | 2,700,000 | 0 | 0 | 2,7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胡祖超 | 2,400,000 | 0 | 0 | 2,400,00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俞文贤 | 935,520 | 0 | 0 | 935,520 | 首发承诺 | 2011-10-13 |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150,000 | 0 | 0 | 3,150,000 | 首发承诺 | 2013-10-13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 | 0 | 0 | 4,210,000 | 4,210,000 | 网下配售 | 2011-1-13 |
合计 | 63,150,000 | 0 | 4,210,000 | 67,360,000 | - | - |
股东总数 | 6,958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总数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 |
吴明厅 | 境内自然人 | 35.63% | 30,000,000 | 30,000,000 | 0 | |
应媛琳 | 境内自然人 | 14.25% | 12,000,000 | 12,000,000 | 0 | |
上海瑞浦投资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4.21% | 11,964,480 | 11,964,480 | 0 | |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74% | 3,150,000 | 3,150,000 | 0 | |
吴钊 | 境内自然人 | 3.21% | 2,700,000 | 2,700,000 | 0 | |
胡祖超 | 境内自然人 | 2.85% | 2,400,000 | 2,400,000 | 0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2% | 1,531,869 | 0 | 0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16% | 980,481 | 0 | 0 | |
俞文贤 | 境内自然人 | 1.11% | 935,520 | 935,520 | 0 |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鸿道1期集合资金信托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0.60% | 509,188 | 0 | 0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31,869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 890,5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山东省国际信托有限公司-鸿道1期集合资金信托 | 509,188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36,167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研究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银行-嘉实主题精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340,919 | 人民币普通股 | ||||
葛昊 | 282,801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鸿道3期 | 233,2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石铁南 | 220,3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吴明厅与应媛琳为夫妻关系,瑞浦投资为吴明厅控制的公司。 |
吴明厅,男,1966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21966110*****,住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126弄****号。 应媛琳,女,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3307221970122*****,住址: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1126弄****号。 |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领取的报酬总额(万元)(税前) | 是否在股东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领取薪酬 |
吴明厅 | 董事长 | 男 | 45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30,000,000 | 30,000,000 | 32.00 | 否 | |
应媛琳 | 董事 | 女 | 41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12,000,000 | 12,000,000 | 0.00 | 否 | |
应小勇 | 董事 | 男 | 35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18.00 | 否 | |
马国刚 | 董事 | 男 | 37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15.00 | 否 | |
吴霞钦 | 董事 | 女 | 37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18.00 | 否 | |
王雪 | 董事 | 男 | 34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18.00 | 否 | |
张传富 | 独立董事 | 男 | 70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2.76 | 否 | |
张志君 | 独立董事 | 男 | 51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2.76 | 否 |
王晓鹏 | 独立董事 | 男 | 56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2.76 | 否 | |
楼可仁 | 监事 | 男 | 29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5.00 | 否 | |
徐秀姿 | 监事 | 女 | 38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20.00 | 否 | |
俞文贤 | 监事 | 男 | 48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935,520 | 935,520 | 9.00 | 否 | |
应赛 | 副总经理 | 男 | 28 | 2008年11月25日 | 2011年11月24日 | 0 | 0 | 18.00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42,935,520 | 42,935,520 | - | 161.28 | - |
财务报告 | 是 |
审计意见 | 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
审计报告编号 | 沪众会字(2011)第1569号 |
审计报告标题 | 审计报告 |
审计报告收件人 | 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
引言段 | 我们审计了后附的上海锐奇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锐奇工具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10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0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 |
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段 |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是锐奇工具公司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1)设计、实施和维护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2)选择和运用恰当的会计政策;(3)作出合理的会计估计。 |
注册会计师责任段 | 审计工作涉及实施审计程序,以获取有关财务报表金额和披露的审计证据。选择的审计程序取决于注册会计师的判断,包括对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在进行风险评估时,我们考虑与财务报表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审计工作还包括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的合理性,以及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 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
审计意见段 | 我们认为,锐奇工具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锐奇工具公司201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1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
非标意见 | |
审计机构名称 |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审计机构地址 | 上海市嘉定工业区沪宜路叶城路口 |
审计报告日期 | 2011年03月23日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
陆士敏注册会计师和傅林生注册会计师 |
项目 | 期末余额 | 年初余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709,922,196.03 | 659,290,303.82 | 45,426,258.88 | 44,459,116.6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
应收账款 | 36,316,153.66 | 39,202,871.02 | 28,748,074.26 | 33,904,326.98 |
预付款项 | 8,350,267.05 | 7,597,786.71 | 5,774,144.74 | 5,774,144.74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应收利息 | 1,607,310.33 | 1,607,310.33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3,477,156.15 | 12,372,440.86 | 5,486,835.37 | 11,172,997.44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96,208,282.79 | 96,206,231.46 | 56,100,270.55 | 56,071,571.59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
流动资产合计 | 855,881,366.01 | 816,276,944.20 | 141,535,583.80 | 151,382,157.35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59,622,179.00 | 11,622,179.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92,089,506.15 | 91,933,601.59 | 75,096,645.59 | 74,851,073.68 |
在建工程 | 15,737,418.21 | 14,031,890.29 | 18,594,683.25 | 18,546,683.25 |
工程物资 | ||||
固定资产清理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无形资产 | 42,735,045.14 | 10,949,431.88 | 43,354,703.86 | 11,080,915.66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23,434.09 | 211,933.09 | 588,320.25 | 566,961.25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55,592.88 | 113,411.24 | 286,862.96 | 238,659.7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50,940,996.47 | 176,862,447.09 | 137,921,215.91 | 116,906,472.63 |
资产总计 | 1,006,822,362.48 | 993,139,391.29 | 279,456,799.71 | 268,288,629.98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750,000.00 | 2,750,000.00 | 5,200,000.00 | 5,200,000.00 |
应付账款 | 82,809,874.79 | 82,779,438.77 | 57,362,930.42 | 57,300,787.33 |
预收款项 | 2,925,203.33 | 1,042,198.99 | 3,541,349.36 | 2,253,392.13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职工薪酬 | 3,911,817.19 | 3,861,662.46 | 3,144,943.34 | 3,092,045.99 |
应交税费 | 1,601,419.72 | 4,081,820.67 | -1,990,690.77 | 536,719.33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2,182,912.00 | 1,681,812.00 | 2,548,670.13 | 2,540,210.13 |
应付分保账款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其他流动负债 | ||||
流动负债合计 | 96,181,227.03 | 96,196,932.89 | 97,807,202.48 | 98,923,154.91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长期应付款 | ||||
专项应付款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4,830,000.00 | 3,000,000.00 | 11,830,000.00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4,830,000.00 | 3,000,000.00 | 11,830,000.00 | |
负债合计 | 111,011,227.03 | 99,196,932.89 | 109,637,202.48 | 98,923,154.91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84,200,000.00 | 84,200,000.00 | 63,150,000.00 | 63,150,000.00 |
资本公积 | 703,864,848.95 | 703,487,027.95 | 53,063,048.95 | 52,685,227.95 |
减:库存股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501,236.99 | 15,501,236.99 | 10,228,718.66 | 10,228,718.66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92,245,049.51 | 90,754,193.46 | 43,377,829.62 | 43,301,528.46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5,811,135.45 | 893,942,458.40 | 169,819,597.23 | 169,365,475.07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895,811,135.45 | 893,942,458.40 | 169,819,597.23 | 169,365,475.07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006,822,362.48 | 993,139,391.29 | 279,456,799.71 | 268,288,629.98 |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
合并 | 母公司 | 合并 | 母公司 | |
一、营业总收入 | 417,811,741.49 | 410,279,363.57 | 318,710,905.73 | 313,699,045.83 |
其中:营业收入 | 417,811,741.49 | 410,279,363.57 | 318,710,905.73 | 313,699,045.83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364,219,751.73 | 356,521,870.33 | 270,442,043.28 | 265,649,766.56 |
其中:营业成本 | 322,608,913.11 | 320,639,739.55 | 230,281,394.06 | 229,087,722.5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043,297.90 | 1,043,297.90 | 1,164,614.60 | 1,164,614.60 |
销售费用 | 15,751,438.80 | 12,682,611.14 | 13,297,570.54 | 10,778,413.29 |
管理费用 | 24,581,508.27 | 22,900,639.47 | 22,636,910.22 | 21,900,340.89 |
财务费用 | -290,994.72 | -1,294,092.23 | 1,590,553.39 | 1,354,912.54 |
资产减值损失 | 525,588.37 | 549,674.50 | 1,471,000.47 | 1,363,762.6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53,591,989.76 | 53,757,493.24 | 48,268,862.45 | 48,049,279.27 |
加:营业外收入 | 9,582,313.12 | 7,519,578.97 | 723,323.50 | 723,323.50 |
减:营业外支出 | 72,661.03 | 72,661.03 | 98,276.17 | 98,276.17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22,411.03 | 77,694.78 | 77,694.78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3,101,641.85 | 61,204,411.18 | 48,893,909.78 | 48,674,326.60 |
减:所得税费用 | 8,961,903.63 | 8,479,227.85 | 6,363,223.61 | 6,405,403.47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54,139,738.22 | 52,725,183.33 | 42,530,686.17 | 42,268,923.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54,139,738.22 | 52,725,183.33 | 42,530,686.17 | 42,268,923.13 |
少数股东损益 | ||||
六、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914 | 0.6997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914 | 0.6997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54,139,738.22 | 52,725,183.33 | 42,530,686.17 | 42,268,923.13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54,139,738.22 | 52,725,183.33 | 42,530,686.17 | 42,268,923.13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